第67章(第1页)
“哦,可以啊,多少人?”张大哥可是知道温润不差钱呢。
“二十个人左右,订两桌,然后再备一桌,万一有人再来,就单独开席。”温润觉得三桌应该够了。
“那菜都选什么?”张大哥让人拿来了菜牌子:“荤素搭配?红烧肉怎么样?有人不吃什么?我这里有今天新来的兔子,活的,明儿吃?”
“必要有一道东坡肉!”温润没点红烧肉,而是点了东坡肉。
“这是为何?”张大哥有些愣怔:“红烧肉更好一些啊?”
“不,东坡肉更适合一些。”温润却道:“这可是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传下来的美味佳肴。”
“还有叉烧鸭,白斩鸡,糖醋鲤鱼。”温润又点了菜:“鼎湖上素,香菇菜心,主食就要金银米饭。”
其实所谓的“金银米饭”,就是二米饭。
白色的大米,金色的小米。
就像是“疙瘩汤”也叫“珍珠汤”一个意思。
无非是说出来好听,叫起来不那么粗俗而已。
“好的,只是白斩鸡不太合适,不如换成红烧蹄髈?”张大哥提议:“或者是水晶蹄膀也好。”
白斩鸡,鸡太小了,摆出来不太好看,这些菜里头没有几个大气的,倒是样子好看一些。
“那就换成红烧蹄髈,水晶蹄膀不行,已经有了东坡肉了。”温润道:“麻烦张大哥再给琢磨两坛好酒。”
“柜上还有两坛上好的女儿红,十六年的,这个怎么样?我压箱底的好东西!”张大哥一脸的舍不得:“一直没敢卖,价格高一些,也得找个合适的人。”
“行,那就十六年的女儿红!”温润笑了:“钱不是问题。”
张大哥更高兴了,他这两坛美酒,终于有了合适的人买啦!
其实温润更看好酒,因为所谓的女儿红,是南方人家的传统,属于发酵酒中的黄酒,用糯米发酵而成,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氨基酸,江南的冬天空气潮湿寒冷人们常饮用此酒来御寒。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这种始创于晋代的女儿红酒,故事千年流传。
十六年的,应该是不错的陈酿,价格高点也值得啦!
晚饭是他们三个一起吃的,红烧大鲤鱼,梅菜扣肉,大米饭,附送了一瓮的骨头汤。
只是吃饭的时候,刘三儿到底没有憋住,他问了一下温润:“东家,你是不满意来莲花坳?还是不满意王家?”
“不,我很满意莲花坳和王家。”温润一下子就从他忐忑的眼神里看到了他的心思,不由得笑了一下:“我今天那么说,只是为了博取同情,让他们知道我是受害者,吃亏的那个,以后遇到事情,他们自然会向着我,毕竟我的前途毁了。温家庄那边恐怕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们想要什么我清楚,我在莲花坳,这举人功名带来的好处,都落在了莲花坳,要是我回到温家庄,这好处自然是温家庄的人享受,你说他们能放过这个机会吗?我不回去,但是他们肯定不会放弃,继续纠缠我,我一个举人老爷,还怕了他们不成?不过他们到底是我的族人和长辈,我虽然外嫁了,可根子还在那边,实在不行,开春之后我就要将父母的坟茔迁过来了,那样的话,估计我就离跟他们一刀两断,也不远了!”
“这么严重?”刘三儿没想那么多,才有这么一问,结果却听温润说了这么多,顿时就有些局促了:“我不该问……。”
“不,你只是觉得我可能不喜欢莲花坳,其实我很喜欢那里。”温润道:“我说那些只不过是想让人知道我过得多惨,温家庄的人有多可恶,王家弟妹们对我有多好,我的学业也就到举人这儿了,但是王家两位弟弟要是学得好,是完全可以往上考的。”
温润的野心很大呢,他不想自己考,也不能自己考,但是他可以培养两个弟弟考啊,其实考上了也没什么,进士及第又如何?还不是受人管束,加上他没靠山,就算是候补,估计也得候一辈子。
他不求老王家大富大贵,王家哥俩儿也没不是那种心气高的孩子,只要能安稳一方就行了。
一个秀才,一个举人的功名,就够他们安稳一生啦。
要是有那个心气儿,去考个会试什么的也行,一般没什么背景的人,考中了进士,也只能排队等着做官。
但是如果一家里有三个举人的话,那就不同了。
不说是官宦人家那也是书香门第啦!
干点什么不行?坐家里当举人老爷。
“那就好,那就好。”刘三儿不敢说别的了,老实的吃过了晚饭,就一起回了客栈。
不过温润还是派刘三儿去了毛师爷家,请毛师爷明日赴宴。
“不请县太爷?”刘三儿看温润给了他三个请帖,嘱咐都要交给毛师爷。
“给县太爷请帖是礼貌,他不一定会来,而且听说他出门了?给毛师爷是出于尊重,毛师爷这人,能力不在县令大人之下,另外一个给李县丞,估计他也不在衙门,请帖你直接都交给毛师爷就行了。”温润道:“来的也就毛师爷一个。”
刘三儿拿了三张帖子,赶在衙门下差之前送去了。
果然,出面的只有毛师爷一位,李县丞没在家,县太爷据说是去了府城,也没在家。
本来温润还嘱咐他,如果见到了元刀,就请他明天晚上来酒楼吃饭,毕竟一群文人聚会,元刀不合适来,也怕他不自在,温润想单独请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