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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第1页)

“你会没事的,”基尔说道,“趁着小船还未漂远,我去把它弄回来。”

他走回到海滩边上,蹬掉鞋子,朝小船一沉一浮的方向游过去。他迎着大海和冉冉升起的旭日,把小船划了回来。风减弱成了耳畔的低语。

他靠岸,捡起鞋子。小男孩倚着一块岩石,用一种十分紧张的姿势扭头朝林中窥视。

“好点了吗?”基尔笑着打招呼。他忽然想到,这个小小的不幸倒似乎成了一个蛮好的借口,可以因此登上这块被某户显然极为看重自己隐私的人家所拥有的土地。

小男孩一动不动,还是保持那种姿势监视着低矮的灌木丛。灌木丛后面巨大的高墙赫然耸立,古老而宁静。

基尔摸摸男孩光裸的肩膀。他缩回手,攥紧了拳头。他注视着沙滩。沙滩上留下了男孩爬起来时的痕迹,留下了他跑到这块岩石后面躲藏时的逶迤的脚印。小男孩依然站着,扭头注视着树林,双唇微微启开,脸上浮现出一副略感惊异的模样。

那边,一行优雅的脚印从低矮的树林一直延伸到这块岩石前,然后又延伸到了岩石的后面。脚印纤巧而秀美,足弓较高,仿佛一位女子光着脚,轻轻踩着沙粒,忽然间走了过来。望着这行奇怪的脚印,基尔猛然悟到,自己在头一次透过墙上那个小孔窥视里面那位妇女和她的孩子的无法想象的完美形象时,就应该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基尔熟知古希腊的所有传说。看着沙面上的这行纤纤足印,一个最为可怕的传说蓦然浮上他的脑海:戈根姐妹(戈根姐妹是希腊神话中的三个蛇发女妖,海神福耳库斯的女儿。传说她们以蛇为发,目光所及之物皆化作石头。)!

戈根姐妹共有三个,美杜莎、欧尔雅勒和斯特诺,头上长发的地方缠绕着蠕动的细蛇。据说三个尤物都可怕至极,任何人只要胆敢看她们一眼,就会立刻化作石块。

基尔站在温暖的沙滩上,海鸥在头顶鸣叫,爱琴海的海水在脚下喧嚣。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是谁建造了这堵墙,为什么她们建造的这堵墙一直通向翻腾的大海——还有这堵墙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是一个名叫戈登的英国家族。而是一个要古老得多的家族,叫做——戈根。珀修斯(珀修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与达那厄所生之子。在雅典娜的指点下,用锃亮的盾牌作镜子反观蛇发女妖美杜莎,然后砍下了她的头颅,成为英雄。)杀死了美杜莎,可是她的两个躲藏起来的姐妹,欧尔雅勒和斯特诺,还依然活着。

依然活着。哦,上帝!这不可能!这只是神话!然而——

他那鉴赏家的双眼尽管已被恐惧的汗水所模糊,仍然注意到了那个倚着岩石的小塑像,脑袋微微偏转,在扭头朝树丛注视时,脸上呈现出惊讶的表情。两绺刘海儿像两只角挂在眉头上方,头颅造型完满,好像一个古希腊英俊的少年。海水点缀在光洁的肩膀上,仍旧不紧不慢地从缠绕石腰的那件撕破的衬衫上往下滴淌。

石制的潘神。然而是有缺陷的潘神。一道疤痕从鼻梁延伸到嘴角。一道大理石的斑痕微微掀起大理石的嘴唇,隐约显露出大理石的牙齿。一件略有瑕疵的杰作。

他听见身后响起沙沙声,好像是绳索的声音,同时闻到一种无法用言辞形容的香味,那种声音分明是只有蛇才能发出的嘶嘶声——尽管他知道不应该,但他还是缓缓回过了头,向后望去。

沈东子译

5.该死的东西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第一章 人们并不总是吃桌上放着的食物

在简陋的桌子边上放着一支蜡烛,一个男人正借助昏黄的烛光,看一个笔记本。这是一个旧的记事本,磨损得相当厉害了。显然,字迹也非常不清楚。无奈,这个人不时把本子凑近蜡烛,为的是看得清楚些。记事本投下的阴影笼罩了半个房间,使得许多人的脸和身子都黯淡无光。除了读记事本的那个人以外,房间里还有八个人在场。其中七个人靠着简陋的木板墙静静地坐着,纹丝不动。因为房子小,所以他们实际上坐得离桌子不远,只要一伸出胳膊,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能触摸到第八个人。这个人躺在桌子上,脸朝上,身上盖着一条床单,胳膊露在外面,他已经死了。

拿本子的这个人小声地读着,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唯独那个死去的人无动于衷。从外面空旷的黑暗中直钻进窗户隙缝的,是旷野中各种陌生的叫声——有野狼难以名状的长嗥声;有树上那些不知疲倦的昆虫所发出的有节奏的鸣叫声;还有夜鸟的怪叫声;大甲壳虫的嗡嗡声。所有这些声音汇成了神秘的合唱,突然它们戛然而止,似乎它们也意识到了它们的轻率。但所有这些丝毫也没有分散这群人的注意力,他们此刻不可能过分地沉醉于那些无聊的兴趣爱好上,专注的神情从他们脸上的每一条皱纹中显露出来——甚至在一支蜡烛的昏暗光线下都暴露无遗。显然,他们都是本地的农民和伐木工。

读书的这个人有点不同,人们说他老于世故。尽管从他的穿着上可以证明,他与周围的人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他的大衣在旧金山几乎是不合格的,他的鞋袜也不像个城里人,而且他的帽子放在他身旁的地板上,他是唯一一个不戴帽子的人,如果有人认为帽子仅仅是个人装饰品的话,那么,他就是不懂帽子的意义了。在相貌上,这人倒是非常讨人喜欢,当然,他有点儿严厉,虽然这种严厉可能是装出来或是磨炼出来的,但是却与他为官的身份相符,因为他是一个验尸官。正是由于他这个官职,他才拿着他正在读的那个本子,这是死者的遗物之一,是在他的小木屋里找到的。而此刻的审讯就在这间小木屋里进行。

当验尸官看完以后,他就把这个本子放进他胸前的口袋里。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个年轻人。显然他不是这一带的山里人,从他的衣着上看,他住在城里。他的衣服满是灰尘,显然,他是经过艰苦的旅途来参加这次审讯的。

验尸官向他点点头,其他人都没有向他致意。

“我们就在等你了,”验尸官说,“必须在今天晚上处理好这件事。”

年轻人微笑着,“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他说,“我跑出去,并不是逃避你们的传讯,而是给我的报纸寄一则报道,我想回来解释报道里推测出来的内容。”

验尸官笑了。

“你给你报纸邮寄的报道内容,很可能与你在这儿发誓后要说的完全不同。”

“那,”年轻人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激动地回答:“随你便吧。我用复写纸写,送出去一份了。我写的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小说,因为这件事压根儿就难以置信。我发誓,我写的也是我证据的一部分。”

“但是你说这件事难以置信。”

“那跟你无关,先生,如果我发誓那也是真的。”

验尸官沉默了一会,他的眼睛朝着地板,小木屋里的人们小声地交谈着,但大多眼睛看着死尸。

不一会儿,验尸官抬起眼睛说:“我们再继续审讯吧。”

人们脱下他们的帽子,新进来的证人宣誓了。

“你叫什么名字?”验尸官问。

“威廉·哈克。”

“几岁?”

“二十七岁。”

“你认识死者哈吉·摩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