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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秦穿越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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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第1页)

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彼时,天下各国纷纷掀起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卫鞅(商鞅)的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地规律。

在这种情况下。变法地核心之一便是富国强国。核心之二便是继续巩固王权地位,将世族阶层和贵族阶层和平地划入既得利益阶层,使之支持变法。商鞅变法虽然最后取得成功,为秦国日后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其人地败亡,以及“秦人不怜”其亡的现实,却昭示了商鞅在这场社会变革中并未能看透政治、经济循环更迭表象下的真实本质。

秦法严苛,颇重肉刑,秦赋重戾,至使天下百姓“苦秦久已”。这些都是商鞅变法引起的恶政。虽说无敌也知天下没有不杀之变,可作为一个后来之人,当倾全力不使重蹈覆辙才是。

写完给卫鞅的信。无敌命人即刻转发之后,这才听到帐外敲其了四更鼓响,不知不觉中已是深夜。挥退吏,无敌轻按额头小憩片刻之后,这才拿起那份由申不害从秦西发来的密件。

申不害此人,比卫鞅年长不少,论阅历自然要比卫鞅丰富不少。而其幼而失学。又无名师指点。全靠自学成才,就这点无敌对他也是很佩服的。

从齐国归来途中。无敌曾专门和卫鞅、申不害两人进行过深切恳谈,对于申不害其人的想法观点,也有所得。

申不害地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地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眼下即将归秦的慎到还不得而知。他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按照无敌的记忆,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其的社会哲学思想。

申不害的“无为”,要求地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地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

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也就是独裁!

对于古代帝王而言,独裁无疑是最好的统治方法,虽然在很多时候帝王的独裁必须建立在对臣下绝对控制的情况之下,然千年以降,古往今来无数帝王、政权和统治者们却都无不为之折腰:独裁、专制政治是指由一个人、或具紧密关系的一群人,以绝对权利控制地政治体制。

独裁或专制政治意味着暴虐地统治,这种体制下的政府,对其所有公民采取苛刻和近乎绝对地控制。与此相关,“仁慈的独裁”是特指在十八世纪时发展起的一种模式,独裁者以其的权威在国内创建一些经过改良的政治、社会机构以实现其权利,这种做法很可能受到了在1718世纪产生的thEnighenmen运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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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一个独裁的政权控制之下的国家,才会衍生出如此荒诞之事!

第一部陇西烽烟卷六墨子攻略 第138章 东出武关

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

“权势”是君主实施独裁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不害提出“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

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

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如果帝王有错,满清时大臣会这样跟皇帝说:“皇上圣明,奴才以为此事该当如何如何,小小浅见,还望皇上定夺。”

而满清之前地大臣们则会:“皇上就算要杀臣,臣也要斗胆直言。皇上肆意妄为,如此下去定然亡国!”

而春秋战国时代的大臣却是:“王上有错,臣以为某君贤德,欲仕之……刀斧手何在?”

因此,现实告诉申不害,君王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亲密如手足一般的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地,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地。

以上论述都是后世大学古代史必修课程,是后世学者对战国时代诸子百家革新变法中申不害其人其事所做出地中肯评价。

正由于无敌对于申不害的“术治”立场有所了解,以此看起他的手来尤为专注。

手当中,开篇并无卫鞅那般写些不咸不淡的游历见闻,而是直接切入主题,言道陇西之行见秦国官制六大弊端。其一是官吏太少,一个县城只有一个县令和十数名衙役,无法有效执行国府法令。二是警备力量缺乏,秦国军制只在大县县城或城池要塞驻军,而各地乡村并无驻军,只以村正、里正、乡正来管理民事。三是陇西各地刀耕火种,农事不得其法,效率低下,秦国有专司法、水、工的三司曹丞,却无专事督察农事的农曹丞。四是陇西世族贵胄势力横行,与庶民百姓争水争地。五是陇西秦人只遵族规,不畏国法,好勇私斗,内耗民力。六是陇西各县女多男少,多为老残,少壮稀缺,长久以往,秦国将无可募之兵,可战之士。

据此六大弊,申不害又逐一提出解决之道:一、官吏过少可以采用无敌原本就计划好的办法增加各县官吏,细化官吏职能;二、警备力量缺乏可设立护路、护水曹军(类民兵)以点盖面的策略投放各个乡村,使之覆盖全面,闲时可缉盗安民,战时可护守城池;农事需设专司官吏,推行畜耕、选拔良种,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三世族贵胄势力必须打压消弱,不得已之时须得拿出霹雳手段、杀鸡儆猴、或强制迁徙、或分散安置,将世族私地收归国有,决不可姑息;四推行新法,遏制秦人私斗之风,应以酷法惩戒,以儆效尤;男女比率失调之事可有国府颁布法令,鼓励青年男女成婚,青壮男子可多娶庶妻,生育子女多者可颁一定奖励。另需遏制贵族蓄养女奴之风气,凡至二十六岁仍未婚的健壮女子,可由官府强制指派男子成婚。手看到一半,无敌忘形之下伸手击案叫好。相比卫鞅的强秦九策而言,申不害地谏策可谓说道点子上去了。卫鞅的策论,只适合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来研究,而申不害地建议则是直接就当前问题做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