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第1页)
许规脸上淡淡的,心里直怨恨。二十年前北疆君臣谋划“逐鹿中原”的大事时,就是一锅里的蚂蚱了。任何后果都得全北疆负责。这位小梁王王妃太重要了,也许就是以后的皇后,他就随随便便地娶了。真是个大麻烦!小梁王聪慧有能力,就是性子太霸道了,总也藏不住那股霸气戾气。他的长兄朱原渊却是个谦和仁厚的好君主。当年他不幸战死,北疆如同塌了天。他们谋划的大事也险些夭折。否则哪儿用这么费劲得拥戴幼主朱原显。
凤景仪安慰性地看看他。
许规笑了:“下官不担心。我只是按惯例向边境的梁亲王发去了快报。小王爷记住了。”
“君之职责,我明白。父王母妃都盼着我早点娶亲。”小梁王又看奏折。
许规冷哼了声。他把婚期定在后日,就是让梁亲王来不及阻止。父子俩勾心斗角地算计,让他们这些做臣子的难为。慈母多败儿,杨王妃太溺爱这个幼子,梁亲王失去了培养好的谦逊仁厚的长子后,也很迁就幼子。他们盼望他早日娶亲生子,但不是娶个没用的女人!小梁王能娶个实权官宦之女或者西域国公主的,他们会在他身上下注,带来满国声望和兵马财富,拥护着小梁王逐鹿中原当大明皇帝的。
他淡淡的道:“小王爷明白就好。我知道你昨天求婚是为了救急。只是这女子太清高自傲,不是平横捭阖的后宫之主。她会拖累你的。”说完一甩袖子走出内阁。凤景仪忙跟出去劝解。
芙叶城太守府是建在城里的蓉山之上。地势很高,蓉山顶端还建有一座七层飞檐观景楼。许规与凤景仪出观景楼时,正遇到了范小姐来见梁王。
两边人马淡淡地施礼,擦肩而过。
小梁王在楼阁招呼着明前进来,带着她登上最高的七层楼顶观赏着周围风景。站在楼顶眺望时,能看到繁华的城池内外,看到城外远方的墨绿色原野,视线尽头还有一片泛着银光的沙漠。
明前回头看着许先生的背景,又望望朱原显,迟疑了下,说出了目的:“朱公子,多谢你昨天的解围救急。我已经很感激你了,婚事不必太急……”
救急?
朱原显也居高临下地眺望着许规的背影,平静地说:“是救急,也不是救急。你后悔了?”
明前迟疑着摇头。
朱原显的目光放远,眺望着芙叶城的城里城外,瑞丽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丝天真,一丝狡黠,还有一些更深沉内敛的东西:“你又想多了。我想娶你是真的,这几日我已经想好也做好了决定。你知书达礼,心性坚韧,待人待物有章法。是个合格的丞相千金。是个很合适的结婚对象。婚约早定,顺理成章,为什么不娶呢?”
明前有些感激地看着他,却一言不发。这话不实。
朱原显看着她,眉目张扬,露出了最坦率的笑容。跟她说话就是这么麻烦又痛快:“嗯,好吧。还有个理由。不关系情爱婚约,只关系到一项合作。我认为你是个讲道义的合作对象。”
他悠然地看着她,眼神深沉探究,话语像潺潺流水般倾泻出来:“是的,讲道义,你是个讲道义的人。在云城,我们揭穿事情真相,你可以忍一时之气跟我退婚远走高飞的。就不必掺乎到后面的倒霉事了。但是你没走,你留了下来,为你年幼不懂事时犯的错负责。在大泰岭,你也可以看着我掉进泥石流,不必承担谋害我的罪名就让我死了。但是你却救了我,宁可面对着救了我以后更复杂的局面。”
“你是一个讲道义的人。很傻,很崇高,会被人嘲笑,也会被人赞赏。在这个凉薄的世界上,为自己的利益伤害别人的行为很正当很常见,所以到处都是忘恩负义不讲道义的人。但我却发现了另外一种人,一种讲道义重情意的人。就是你。”
“明前,好好听着我的话,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跟你说这些话。”他第一次开口叫她的名字,俊美无双的脸庞朝向她,双眸在夕阳下闪着光,充满了疑惑和渴望。脸上是一种少见的成熟诚恳:“我知道什么才是最宝贵的。情啊爱啊都太软弱,婚约也在利益的侵袭下很苍白无力。只有‘讲道义’才能永恒长久。所以我宁可把赌注压在讲道义的女人身上。我愿意娶一个讲道义的女人。这世界变化太大,我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现在我是一国藩王手握重兵权倾天下,说不定将来我父子会身陷囹圄,权势尽失。那时候我只会相信讲道义的人会帮我。”
“你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我选择了你。”他眉目飞扬,黑眸透亮,盯着秀丽无双的少女。一瞬间他有些想轻轻地抚摸她乌黑的头发和圆润脸颊,他按捺住内心的冲动说:“明前,这是一个赌博,我在你身上下赌,希望你不要令我失望。如果你想听我说一些情啊爱啊的话,我也可以说。我确实有点喜欢你。但是我更喜欢说得透彻,我把你当做一个合作对象来尊重。我知道你想听的是什么,我了解你的内心。如果我选定了终生相伴的妻子,我会竭尽全力地保护她。我可以承诺只要我朱原显不死,我就会保护你。让你在这个大明活得洒脱肆意,在这个天下活得自由痛快!再也不必担忧害怕。”
“我朱原显能做到这点!我愿意承诺这点!这不比那些无聊的情爱更可靠吗?你可以选择。”
他注视着她飞扬如剑的双眉,乌黑的双瞳,苍白却凝重的面容,心情激荡。嘴里的后半句话差点脱口而出。喜欢,当然是喜欢你!除了这些道义诚信之类的东西,他也喜欢她的。她的眼神,笑容和飘渺的心。她的任性、坚持和迂腐的小正义,甚至是她满怀的计谋,狡黠的小心眼,不动声色地欺骗他。他都喜欢。他喜欢上了这个千里迢迢地从江南、到北方、到京城再到北疆嫁给他的少女。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