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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物启事(第1页)

起首

那则《寻物启事》,他是在厕所里看到的。当然是男厕所。那两天,路通拉稀,一天能往厕所跑十来趟。有时候正上着课,他会突然站起来,从桌缝中穿过,脚底抹了油似的,朝厕所跑去。坐在教室里,你可以听见他那由近而远匆匆忙忙的脚步声。路通喜欢穿军警靴,靴底钉上铁掌。据他说,穿军警靴有两个妙处:一是威风,把裤腿掖进靴口,威风油然而生,那种美好的感觉是捂都捂不住的;二是打起架来可以不吃亏,朝对手的裤裆踢那么一脚,靴头和鸡头一接触,问题就解决了。在高三年级,路通是第一个玩上军警靴的。当然,后来班上的大部分男生都想方设法玩上了。女生们称这是军备竞赛。

可以想象,那天(准确地说是星期五)路通跑进厕所的时候,第一个坑位就是他的选择。他蹲下来,痛痛快快地拉了一阵之后,他的心情就舒畅多了。生活中有许多小小的快乐。罗丹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语文教师说,写作文写到美的事物时,一定要引用罗丹的这句话,平时不引倒还没有什么,全市通考的时候你还不引,那就会让老师为难了,那就很不够意思了,那你就是傻瓜蛋了。罗丹的话说得很好,其实把“美”字换成“快乐”,他的话仍能成立。对路通来说,现在拉稀就是一种快乐。叽叽咕咕拉一阵又一阵,舒服劲难以言传。快乐的路通,除了拉稀之外,还有别的事要干。譬如他得擦靴,往靴子上吐几口唾液,然后用手纸把靴子打磨得干干净净油光闪亮(这活儿干多了,无需目视就可以做得很漂亮)。墙壁上的字画,他是百读不厌的,那是同行们想象力的结晶。我曾经听他朗诵过其中的一首诗,“弟兄十名,抬炮出城,哗啦一阵,收兵回营”。他说那越看越像是出自他的笔下。他是把它当作一个谜让我猜的,我怎么也猜不出那一个谜底,当然,他很快就忍不住告诉了我谜底,说那是男人撒尿的连续性动作。路通的父亲是研究岩画的,因看出了宁夏贺兰山上的岩画的道道而出了名。所以路通说,厕所里的那些字画,在一万年之后就是天书,就是贺兰山上的岩画,那时候肯定有人吃他父亲这一碗饭。不过,那一天路通没有研究和创作岩画,那一天他看着自己的粪便出了神。我可不是在瞎猜胡说,因为我对此再清楚不过了,我知道他有端详自己粪便的习惯,他说,他一看见粪便就有点伤感,可以说愁肠百结。他说,粪便形态的变化能让他感到时光的流逝。以前他的屎是陀螺形的,像室内楼梯一样,盘旋而上,最顶端是一个小尖尖,直指肛门和苍穹,和教堂的尖顶相仿佛。还能说明它的出处,不像是无中生有。现在呢,屎简直不成样子,稀粥和稀汤是它的基本形态,放到什么样的器皿和凹槽里,就呈现出什么样的形状,毫无个性,与人仿佛也没有关联,真是不成体统。最后只剩下哼哼唧唧的排泄动作,保持着最初的风度。

那天,路通的伤感没有持续多久,有一张纸使他乱了方寸。那张纸贴在厕所的天花板上,他提裤站起来的时候,仰天叹息了一声,好!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那张纸。其实那是挂历中的一张,上面印着四大天王之一刘德华的头像,在刘德华的脸上,写着一则《寻物启事》。路通粗略地读了一遍,把目光落在落款者身上。张国荣。

张国荣?不会就是杨健吧?我操。

他说对了,张国荣就是杨健。张国荣还没有出演《霸王别姬》的时候,杨健就叫张国荣了,也就是说,杨健有理由认为自己慧眼识英雄,自己早就知道张国荣迟早要红上半边天,比其他人更有资格崇拜张国荣。用杨健的话来说,就是别人看到一块金子,并不知道那就是金子,得放到火里烧烧才知道那是不是金子,他跟他们不同,他一眼就能看出金子的成色。张国荣演《纵横天下》里那个贼的时候,杨健就说,你看好了,你等着看好了,张国荣以后肯定是红遍全中国。杨健就喜欢下判断,当他觉得哪个男生穿的军警靴不像是真的,他就会说,那百万之一万是冒牌货,他的领带是金利来吗?别恶心我了。当他说谁是处女谁被别人捅破的时候,你最好等他走开了之后再捂嘴笑,否则,他会说你是在怀疑他,他会在课堂上跟你抬杠,跟你翻脸。说起来也是,谁又能忍受得住别人的怀疑呢?历史老师说得好,彭德怀元帅一怀疑毛,他就被弄死了,刘少奇当时批彭元帅,批得唾沫星子乱溅,可他也犯了彭的毛病,他也怀疑起毛来,这下倒好,他也被弄死了。当然,杨健的诸多判断,我是不怀疑的,准确地说,我的嘴从来不把我的怀疑说出来。因为他的判断有时是针对我的,把我说得比我本人还好,这种情况下,我有犯傻的必要吗?即便他的一些判断对我不利,或者不够礼貌,那也没有抬杠的必要。我就当他的话是我的一个屁,我把它放出来就是了。

那则《寻物启事》的落款人既然是杨健,毫无疑问,里面一定会有些判断。譬如,他会写到他虽然丢失了不少东西,但最不应该丢的就是那块西铁城牌手表。虽然手表的表门已经破损,但还是不应该丢,他甚至愿意用一块新的手表换回那只烂手表。如果有人觉得新手表还有点不够分量,那他就另外加上一条红梅牌香烟,另外请这位拾手表者吃羊肉串(吃饱为止)。接下来,他提供了丢失的场所,这是典型的杨健口气:丢在澡堂的放衣柜里,而不可能是别的地方。

《寻物启事》字数不多,还没有流行的校园歌曲的歌词那么长。看一遍只需要半分钟,可是路通却看了将近四十分钟。他是预备铃结束没多久的时候去厕所的,回到教室时已经快下课了。这么长时间他是在干什么,还不是在研读那篇短文。他回到教室,椅子还没有暖热,下课铃就响了。路通没等老师宣布下课,就又站了起来。那天上的是《世界地理》,地理教师孙未是教师中的头号傻瓜,以前是教体育的,后来患上了糖尿病,在操场上走一圈就要喘上半天,再后来就改行教地理了。在地图上周游列国,比在操场上走一圈容易多了。据说他刚改行那一阵,上课时总要带上一只篮球。篮球放在讲台上,他对着篮球比划来比划去,讲南极北极,太平洋和大西洋,阿拉斯加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你把篮球藏起来,他的脑子就成了一片空白,他的所有知识都建立在那只被纹过身的篮球上。那只篮球就像是星相学家手中的水晶球,通过它,孙未才能够在课堂上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唬得人以为他不是傻瓜似的。当然现在他已经不需要胳膊夹着篮球上课了,当然这么一来他的知识就更加错误百出,漏洞万千了。一个美洲他就够受了,譬如他说加拿大属于拉丁美洲,巴西人讲西班牙语,阿拉斯加是苏联人送给美国的,这种错误是逃不过大家的眼睛的,因为冒过出国念头的人对美洲都是有所研究。如果他说埃及的木乃伊是黑人放干弄成的,我想大家也就算了,不会跟他较真。同学们当中总有人喜欢逞能,借打击孙未来抬高自己。二毛就是这样一个人(说起来,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注意到二毛的)。班里有一个两个二毛倒还没有什么,问题是二毛式的人为数不少,起码有十个八个。这种情况下,孙未的糖尿病不加重那才叫出邪呢。

事实上,那天孙未拿路通开刀,路通有理由感到莫名其妙。孙未一方,这样做似乎是顺理成章的。路通进来之前,孙未提问二毛,“法国的气候是否属于地中海式气候?”二毛说当然属于,因为法国离地中海并不远嘛,法国人经常到地中海边度假,晒日光浴,钓鱼。法国女人的皮肤之所以那么美,还不是让海风给吹的。二毛显然弄错了,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这样的,连孙未本人也不一定能弄准。于是,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孙未说:荒唐,法国什么时候成为地中海气候了?我怎么不知道?

二毛说:我从电视上看的。我还看过《最后一班地铁》,那里面老是下雨,或者说雨比较多,下两天雨,太阳才露一次脸。你看过《最后一班地铁》吗?德芙纳总带着一把油纸伞,你应该注意到。同时,尽管下着雨下着雪,天还不是很冷,因为德芙纳还穿着裙子,光腿。

孙未说:电影?电影算个屁。还是多翻翻书吧,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二毛说:黄金屋、颜如玉,我当然愿意笑纳,不过,孙老师,如果我说我的理想就是报考北京电影学院,当张艺谋,你说的屁呀什么的,就是对我的理想的污辱。

孙未说:二毛,那你就等着当导演吧,同学们也都拭目以待哩。

二毛说:我一当上导演,就去拍法国的地中海。

……

坦率地说,那天二毛确实没有认真听课。他是另有所思,他满脑子装的都是一个女孩向他许下的诺言。他跟孙未抬杠,一来是他的本性(好逞能)在作怪,二来是以此消磨时间,度过难捱的时光。

路通要是晚进来一会儿,二毛与孙未的抬杠无疑还会进行下去。可是,路通既然进来了,二毛就感到自己应该闭嘴了。二毛也发现孙未的脸已经转向了路通。不只是孙未,同学们的脸也都转向了路通,就像朵朵葵花向太阳。

这样一种情形让路通感到莫名其妙:我不过是拉了一阵稀而已,拉稀后的路通与拉稀前的路通并没有什么不同,怎么就这么引人注目呢?

拉过肚子的人都有这种感受:你不把拉肚子这事放在心上,事情也就过去了,你要是老想着它,那就糟了,它就会接踵而至,使你老是有一种屙不净的感觉。干那事大概也是这样,当它进到你那里面的时候,你千万不能想这一下可能要出事了,你要是这么一想,那些像蝌蚪一样的小虫虫就会一鼓作气跑到你那最深处,着陆,然后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