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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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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地狱(第1页)

说到这里,张青见那四人都望着自己,心中略定,接着道:

“几位大人,小可非是那无恶不作的混人,小人但凡遇到过往僧道不杀,行院妓女不杀,犯罪流配的不杀,这些人冲州撞府,殊为不易,小人怜悯他们,都好深招待一番,然后便放过了”

说到后来,只见他语气愈来愈沉稳,眼神越来越坚定,这时一抹阳光透过残破的窗户照在他的脸上,烘托得这个谋财害命的黑店老板一脸正气。

陈涛等四人听完他话都没动静,张青等得心中发急,十分焦急的只顾盯着那书生看,急盼以前那些经历再次显灵,只等此人嘴中说出赞赏肯定的言语,然后大家化干戈为玉帛,就此罢斗。

孙二娘母夜叉的绰号名不虚传,她的父亲就是个剪径的强人,武艺不凡。菜园子张青抢劫孙父时,便被一扁担打倒,后来却招赘张青做了孙二娘的女婿,夫妻二人的好武艺都传自孙父。

孙二娘和张青是好人吗?是!孙二娘和张青该不该死?该死!

如果强行定义“孙二娘和张青”是好人,然后去用社会不同,平民看法不同,官员比他们还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侠义爽快之类的原因去解释的话,在情理和逻辑上都是说不清的。

不能说因为作为好人的武松没有杀了他们,就说他们是正义人士。

按最朴素的价值观去判断,用自汉朝刘邦开始就有的依法三章的第一条——杀人偿命来判断,孙二娘和张青做的事,判一个死有余辜是妥妥的。

他们活下来,其实也是告诉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天网恢恢也会有漏网之鱼。

而且苦主都死光了就没人复仇了,江湖上的事,就是民不举官不究。

陈涛见他这个样子,一时忍耐不住,气急反笑道:

“怎么的?你还指望我被你鬼话打动,便与你斩鸡头烧黄纸结拜为兄弟?”

说完,不顾那张青目瞪口呆的模样,陈涛又上前一步,怒斥道:

“你两个狗头,杀人只如儿戏,劫完人钱财还要拿人身体再作糟践!害人无数偏偏假惺惺到处宣称甚么三不杀,真是做禽兽还要强立牌坊!我且问你,那过路行人便就欠你的,该给你杀?我今天若不取了你两个的狗命,烧了你这家黑店,老天也不容我!”

这张青比起那孙二娘来尤为可恶,那孙二娘纯粹一个屠夫,毋庸多说。

只这张青还要绕出些花样来,迷惑江湖上的直汉,还替这两个畜生传颂美名,真是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辛从忠初时还给张青这厮言语蛊惑了,只觉他是个颇有原则的汉子,忽听陈涛当头棒喝的骂了这两个畜生一顿,心中只如醍醐灌顶一般,提着朴刀喝道:

“你两个禽兽竟敢巧言令色,要不是哥哥在此,几乎把小爷我瞒过了,且吃我一杖!”

那张青见状,脸色惨白,嘴中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忽见辛从忠走到妻子面前,在孙二娘的厉声尖叫中打得她脑浆迸出,张青只如疯了般大叫:“你们不讲道义!不讲道义!!”

辛从忠冷笑道:“等你下辈子再做分辨罢!”又是一刀,将他直接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