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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第1页)

木氏嗔了他一眼,有些甜蜜,“没事。大丫和二丫大了,能帮我做不少事。她俩负责洗菜,我白天负责做这些。不会累着自己的。”

陆时秋见她这么坚持,只能同意,“那好吧。”

陆时秋把方法交给木氏。

许是女人比男人细心,木氏做的时候,贝壳损坏率比陆时秋低多了。

交了半个月,木氏就把方法全部学会。

陆时秋继续读书。

想当初,陆时冬考了七次都没考中,就知道院试有多难。

院试与县试,府试一样,考的仍旧是四书、五经,所不同的是取中率只有20。相当于五人才能中一人。

陆时秋不敢大意,天天闭门读书。

同一时间,主考官及教官通宵达旦改试卷。

有一篇文章吸引主考官的注意力。

这次考郑的题目是主考官,也就是河间府的新任知府周大人出的题。

他属于干实事的官员,不喜欢歌功颂德那一套。所以帖经和杂文只要及格就可。名次高低完全取决于策论。

所有教官觉得好的文章都要经过他首肯,才能通过。

这几天好的文章,也有几篇,字字珠玑。

有的阐述治安的重要,有的讲安居乐业,税收,甚至征兵,治水都有讲过。

唯独苛捐杂税没人敢碰。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就算再清明的朝廷也免不了有贪官。

盐俭县就有一位。

在贪官治理下,讲苛捐杂税,这不就相当于在老虎头上打苍蝇吗?

要是被对方知道了,那县令还不得给考生小鞋穿吗?

但这个考官不一样,他还真的就敢。

文章一开始描写,北方有个小县城,有个好县令,非常受百姓爱戴。

因为政绩好,这个县令理所当然升迁了。县城迎来了新县令。

这个新县令与之前那个县令作派截然不同。他不仅不为百姓办实事,而且贪得无厌。

他一来就让衙役到处征收苛捐杂税。

百姓辛苦一整年,种上来的粮食,却连温饱都混不上。于是许多宵小之辈走上犯罪道路。

犯罪率增加了,县令公案前的案件堆积成山。偏偏县令渎职,衙役贪婪,犯人根本抓不完。甚至有不少冤假错案。

许多深受其害的百姓深受其害。他们开始不满,为此偷偷砍走公家在河边栽种的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