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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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学的时候,郑能谅是一头骆驼。
首先发现这个秘密的人是生物老师,他长着一只比老鹰还标准的鹰钩鼻,连眼睛都像是从老鹰身上移植过来的,一眼就能看得学生们不寒而栗。他脾气很好,至少对郑能谅特别客气,因为其他学生在他的口语中都是“蠢猪”、“傻鸟”、“笨驴”之类的低级动物,远不及郑能谅的“骆驼”这么高贵大方、亲切含蓄。
郑能谅分析了生物老师赋予每个学生动物代号的用意,认为存在以下三种可能:
一、出于对所教专业的满腔热爱,从心里到眼里都只有动物,乃至情不自禁脱口而出;
二、学生太多,担心认错人,不得不借用一些浅显易懂的专业术语以便区分;
三、为了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认识各种动物,用这种方式让大家身临其境地体会一番当动物的感觉。
多年后的某个暑假,郑能谅重归母校,希望能当面求证这些推测,可惜生物老师早已辞职经商去了。剩下郑能谅独自伫立校园的一角,注视着行色匆匆的人们,搜寻他当年的影子。
时钟飞速倒转,停驻于那个遥远夏日的午后。郑能谅依然站在原地,操场上人声鼎沸。
运动会总是与他无关的。他不喜欢跑步,绕着草坪兜几圈最后还是回到原地,吃饱撑的;不喜欢跳高,蹦来蹦去像耍猴;不喜欢篮球,那次脑震荡把他摔成了惊弓之鸟。他不拒绝标枪,但是观众那么多,他不知道会扔到谁的头上。他喜欢吃叫花鸡,非常喜欢,可惜它不是运动会项目。
郑能谅不上场比赛,也不加入拉拉队。老师说这样不好,脱离集体,缺乏参与意识。可他的确参与了,他给女运动员们倒水、递毛巾、打扇子——并非歧视男运动员,而是他们都被女生们簇拥着,根本轮不到他。心情好的时候他还写写广播稿,《啊!体育!》、《啊!铅球!》之类的,每每逗得播音员们花枝乱颤。
播音员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漂亮女生,见她们笑,郑能谅也自鸣得意地乐。然后班主任过来严肃地批评他:“我们班都输掉了,居然还这么高兴!”
他知错就改,于是用参加追悼会的表情来观看比赛,庄重肃穆的形象使他被校保卫科一眼相中,破格提拔为维持秩序的纠察队员。可好差事没干多久就黄了,原因是他在工作期间走神。
这一走,走了很远。
午后,无风。郑能谅站在跑道中段的土坡上,靠着树干,透过枝叶仰望蓝天,阳光很好,空气微香。女子百米跨栏比赛即将开始。
郑能谅不喜欢大晴天,灿烂得有些虚假,放荡的热浪也令人反胃。他灌下半瓶汽水,口舌生津,呼吸顺畅,气定神闲,爽得不得了。然而一分钟后,这一切将不复存在。
郑能谅的目光顺着跑道游向起点,五个女孩正并排做着准备活动。
一号试图弯腰,却被腹部汹涌的脂肪挡住了,显然与鼓励奖很有缘分。
二号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姑娘,正在为运动服的暴露而愁闷不已,缩手缩脚打算把每一寸肌肤尽可能地裹起来不让人看到,估计在跑步过程中将因含胸低头而撞上跨栏。
三号……
郑能谅怎么也无法回忆起四号与五号的模样,一点印象都没有,只因为在鉴赏她们之前,他望了一眼三号。
只一眼,便令他意乱情迷;只一眼,便望尽了前生后世。很多人都期望自己拥有言情小说里描述的这类特异功能,可那些其实都是玄幻小说。郑能谅的真实经历是:三号,从远处看,是个有点姿色的女孩,五官端正,但还算不上天使;身材匀称,却也比不过魔鬼。
他对这个女孩并没有特别的眼缘,这也许同他的近视眼和当时的日照强度有关,总之他的视线毫无留恋地从她身上飘开了,沿着跑道游向终点,在三分之二处忽然被一团刺眼的亮光阻住了去路。
他挪了挪脚,换个角度观察,发现那似乎是一块银灰色的瓷器。它约摸手掌大小,呈半锥形,唯一的反光面正对着他刚才的位置,难怪跑道两头的人都没有发现它的存在。目测它顶端的锋利程度足以刺穿运动员们的鞋底,郑能谅瞟了一眼右臂上的红袖章,顿时感应到了使命的召唤。与此同时,发令枪猝然响起。
接着,他的额头破了。
郑能谅并不是非常顺利地就把额头弄破的,中间经历了一串复杂连贯的动作:他顺着圆形土坡的表面向下作变加速运动,身体同时在作不规则自转,当滑至某一点时沿切线飞出,而后迅速成为自由落体。由于这些方程式比较繁琐,郑能谅的理科又向来很薄弱,因此无法在下坠期间做出精确的计算,以至于着地时不幸脸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