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年代文里的小懒汉23(第1页)
三个月后。
张二花找了门亲事,把周来娣嫁了出去。
嫁的对象不在清河大队,是个死了老婆的鳏夫,底下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已经八岁,前头妻子据说死于难产,意味着周来娣是要被嫁过去当继母。
隐隐有传闻,鳏夫前头那个妻子,难产是难产,可是是被打得难产的,接生婆去的时候,身上青青紫紫的,一看就是受了不少虐待。
媒婆说的是年纪大会疼人,而且他有儿子,就算周来娣生不出儿子也没事,却没有提过打人的事。
周来娣不愿意,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人当后妈?
可父母之命,张二花将彩礼钱都收了,不愿意能怎么办。
于是,谢池突然听到了周来娣嫁人的事。
“怎么样,你有什么想说的。”谢池目光炯炯,直勾勾地看着宋清煜。
企图从他的表情上脸上找到一些证据。
“那是人家的事,我有什么好说的。”
谢池不死心:“你为什么不说,周来娣还追过你呢,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说。”
宋清煜脱下外套,罩在谢池的肩膀上。
“现在天气冷了,别穿这件衣服了,看得空空荡荡的,漏风。”
谢池在的确良衬衣和原先的衣服之间轮换,穿的最多的衣服就是这件的确良衬衣,当初看上去雪白的衣服,现在看上去有一些微微的泛黄,不再那么崭新。
“我才不要,我一点都不冷。”正巧一股冷风吹来,谢池披宋清煜的外套,没披严实,刹时哆嗦了一下,还是要嘴硬。
他其他的衣服都不好看,特别是秋冬天的,一点都不好看。
“乖,听话。”
谢池穿上了宋清煜的衣服。
宋清煜的外套是加绒的深色外套,他衣服多,家人担心他,寄了不少过来,还寄了几件在百货商店买的新衣服。
正好适合秋冬季节的御寒。
穿在宋清煜身上正好的衣服,到了谢池身上,要遮住大半个屁股。
手臂处也要多出一截。
“明天我要去县城,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去,记得穿厚点。”
宋清煜握住了谢池的手,轻轻摩挲着少年柔软细腻的手背。
谢池在宋清煜的眼里,像是一个得宠着的瓷娃娃。
谢池早已见惯不惯,“还要去借大队长的自行车吗?”
几个月里,谢池和宋清煜进了不少趟城里,宋清煜都会提前问大队长借自行车。
“不,我们这回坐村里的牛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