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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族刑(第1页)

姥爷以及王爵等人抵达祠堂的时候,祠堂大院里已经挤满了村民,族老们正带着众人背诵族训族规。

“清晨即起,清洁洒扫。日思所失,月录所行。”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称尊长,勿呼名。对尊长,勿见能。路遇长,疾趋揖。长无言,退恭立。”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一丝一缕,应念物力维艰。”

“长幼有序,孝悌持家。诚信为本,自强不息,不偷不赌,不抢不占。”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学以明理,信以自强。苦以励志,勤以成才。孝以至亲,宽以待人。”

姥爷静静的等在一旁,直到族规背诵完毕,方才走到众人面前,朗声道:“召集大家来祠堂的原因,想必大家已经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说道这里,姥爷面向几位族老,询问道:“依照族规,王金柱等人应当怎样处置?”

一个满头白发,脸上满是沟渠的族老回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便是天经地义,几个坏小子虽未致人死亡,却也罪不容恕,若依族规处置,需重打三十大棍,祠堂幽禁七天。”

王爵见识过族中的棍刑,施刑的棍子是被漆成了黑色白蜡木棍,长约两米,鸡蛋粗细,即便是成年壮汉,挨完三十棍刑,也得丢掉半条命。

棍刑如此厉害,幽禁更加要命。

族规的幽禁,并不是单纯的关上七天,而是关进一个小小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小黑屋。

有人陪着说话还好,周围若是一片寂静,你根本觉察不到时间的流逝,在这样的环境里,用不了三天,就可以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关成神经病。

所以,族老的惩罚,不可谓不重!

或许有的朋友会问:“这几个坏孩子,没有和族老沾亲带故的吗?”

有!

帮助王爵救治小宝的王家林,是其中一位族老的孙子,年龄最小的王良国、王良军,是一位族老的侄孙。

问题又来了:既然牵扯到族老的孩子,族老的处罚力度为何如此之重呢?

原因有二:

其一,有道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身为一名族老,必须给人‘德高望重,公平公正’的印象。

这件事如果没有暴露,族老们有很多办法袒护自家的孩子,然而这件事已经闹的沸沸扬扬,目击证人还是书记的外孙,且不说他们需要维护族老的形象,就算不顾形象,也得考虑书记愿不愿意替他们捂盖子。

其二,他们和书记的关系保持的不错,姥爷应该会照顾他们的面子,对他们家的孩子从轻处理。

退一步讲,就算书记不照顾他们的面子,也要考虑王家林的立功表现,也要考虑王良国、王良军年纪尚小。

族老们说出处罚决定后,几人坏小子的家长神态各异,当娘的多是一脸的忧心,当爹的多是一脸的愤怒,然不管当爹的还是当娘的,没有一个人开口求情。

为什么呢?

‘养不教,父之过’,他们若敢反驳族老的决定,有可能跟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受罚。

这个时期的农村,家家都有几个孩子,孩子多数都是放养长大。这个时期的家长,特别是做父亲的,多数崇尚‘棍棒底下出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