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二零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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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和夏小麦以及赵铭,走在前往拉面馆的路上,很不巧的,刚从一个十字路口转角变道向左,杜毅迎面碰上了一群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混混。

前世高中时期,常出入网吧的杜毅,是典型的问题少年,狐假虎威地仗着表哥孔文磊这个大混混头目的声名,他从高一开始,就是清河一中混子学生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在那段时间,清河大部分的小混混他都接触过,面前这些以李欢为核心的职校混子,常混迹于镇中和一中,正是他比较熟悉的混混中的一群,前世他没少和他们干架。

一看到这些混混,杜毅就知道有麻烦了。因为,重生的他很清楚,李欢一直对夏小麦心存想法,从初中开始,他就不断地骚扰夏小麦。

这样的骚扰,直到夏小麦高一,也就是他高二的下学期才结束,听说是被喜欢夏小麦的公子哥张寰杰,动用了家里人的关系,整进了局子里。

吃瘪之下,和张寰杰完全不一档次上的李欢,不得不收了心思。

眼下,杜毅可不是什么有名声的小混混,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公子哥,遇上了已经在混混圈小有名气的李欢,很清楚以现在这样的身份,该怎么面对混混的他,把身边的夏小麦往身后一拉,抢在李欢发话前,板起脸,冷声道:“李欢,好狗不挡道,麻烦你让开。”

“你tm是谁!?”

高高兴兴地和自己的兄弟们走在路上,半路突然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居然和一个瘦瘦高高的清秀男生,有说有笑地迎面走来,那样子要多暧。昧就有多暧。昧,李欢眉头一皱,脸上的笑容,顿时收敛成了怒色。

内心里恨不得直接冲上去把那男生揍个半死,紧握着拳头一脸阴鸷地走到那男生跟前,堵住那男生的去路,正想出声威胁,却听到那男生,居然把他的名字喊了出来,口气还非常猖狂,李欢不由愣了愣。

没有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眼前这面貌陌生神色冷峻的男生,明知道他是谁还这么嚣张,李欢觉得他肯定是有些斤两的。

为此,纵使心中是火冒三丈,他也暂时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果以后再敢骚扰夏小麦,那你就死定了!”

说着,趁着李欢毫无防备,杜毅猛地向前一扑,将李欢推倒在地,然后拿起手中已被他偷偷弹去笔帽的水笔,奋力刺向李欢的胳膊。

第010章 会让人担心

高中时期,自己到底打过多少次架,又挂彩过多少次,杜毅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刚做混混时,孔文磊教导的混混圈混迹准则,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能主动就绝不被动,该下重手就绝不手软,在气势上要压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决狠辣,这样其他混混,才会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胆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毕业,杜毅都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也没能像孔文磊那样,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个“小龙头”的名号。

事实上,清河的年轻混混,能做到这条准则的,可谓凤毛麟角,毕竟不是谁都有个做着市政法委书记的老爹,也不是谁都一门心思地想做陈浩南。

大多数的混混,最大的实力所在,也就是他们能够抱团,擅长于一拥而上。

真要把他们割裂成个体,基本上全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

杜毅并不觉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开始也不想成为混子,在初中时,他对混子的态度,从来都是深恶痛绝。

之所以在高中阶段,以前一向以文静示人的他,让人大跌眼镜地成了张牙舞爪的二流子,无非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在网吧里,被一帮混子,一再敲诈勒索。

这世道就是这样,在其他途径保护不了自己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选择。

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保护身边重要的人。

面对以狠和死缠烂打出名的李欢,动了要保护好夏小麦心思的杜毅,别无选择。

他只能比李欢更狠,就像孔文磊说的那样,主动,果决,气势要足,手段要毒。

当然,实际有着二十六岁的杜毅,还是很有尺度的,他没敢用水笔,去刺李欢的其他部位,而是冲着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欢很健壮,所以就算他的水笔笔尖,如入无人之境般,刺入李欢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笔管受到前后阻力,随着“啪”的清脆一声,炸裂成纷飞四射的塑料片,场面看上去蛮吓人,其实李欢也没受什么伤,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这种能够震撼人心,又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效果,他知道自己这么陡然一手,即便不能让李欢对他产生畏惧,也肯定能让李欢心生忌惮。

让杜毅始料未及的是,炸开的笔管碎片,没能伤着李欢,倒是把他自己的右手食指,割开了一个皮开肉绽的大口子。

鲜血顿时从伤口中涌出,顺着食指,急速坠向掌心。

心中蓦地生出一个趁热打铁的念头,被吃痛后痛嚎着挣扎的李欢,险些颠下身去,又看到跟李欢一起的混混们蠢蠢欲动,杜毅迅速一蜷手,将鲜血尽可能地涂满整个掌心,然后干净利落地一巴掌甩在了李欢的脸上。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