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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这个穷小子若不是白痴,就是来寻开心的,立时便发出逐客令,沮丧的安徒生只好离开。

舞蹈学校五月才招生,而安徒生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经一位熟人介绍,他做了几天小工,又因为满口乡土口音而被人当作笑料,只好气愤地离开作坊。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突然想起在报上看到过意大利歌唱家西博尼教授在哥本哈根演出和开办歌唱学校的消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闯进了教授正高朋满座的家。好奇的宾客们被这个在哥本哈根孤身奋斗的少年吸引,何况,他的歌声的确展示着一颗热爱缪斯的心。大家纷纷解囊,安徒生终于如愿以偿,*西博尼的歌唱学校。

然而幸运不会总跟着一个人,虽然安徒生勤奋超人,但一场大病损害了他的声音,学声乐已毫无希望。接下来的挫折使他发现,自己也缺少舞蹈和演戏的天份。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舞台。

4年离乡奋斗使安徒生深刻感受了这个更为广阔、充满悲欢离合的社会。在学校里,他阅读了莎翁、歌德等人的名著以及丹麦的古典作品,深深体验到写作的魅力。他突然清楚地知道他所要追求的“神灯”是什么了——那就是“文学”。只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一颗真诚易感的心灵,就一定能够攀上文学的顶峰。

1822年,几位评论家读到了一个叫《阿芙索尔》的剧本,这是一个冒失的年轻人送来的。剧本韵律不齐,有许多语法错误——当然,作者毫无修养是有目共睹的。不过且慢,这其中有许多火花真实地、生动地闪烁着,也许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可以给戏剧界带来点清澈的东西。于是剧本的作者,汉斯·安徒生被送进拉丁文学校深造,国家顾问古林先生为他申请了一笔皇家公费以支付用度。

17岁的安徒生高高瘦瘦,坐在低年级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上课对他来说可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孩子们嘲笑他是乡下笨汉,因为他丝毫不懂上流社会的礼节,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只不受欢迎的“丑小鸭”;同时,那些繁复的拉丁文修饰语多么无聊:空洞的语言即使矫柔造作地装饰起来,也没有灵魂,而他必须背诵它们!

不过,经过考验和磨难,他总算在1828年通过了毕业考试。而且这几年中,他阅读了不少诗人和作家的作品,拜伦、海涅、司各特,他们才是真正的瑰宝啊!

在学校里,安徒生没有忘记他的创作,他的诗作《傍晚》和《垂死的孩子》发表在作家海登堡的刊物上,大受好评。1829年,安徒生的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公演,听着观众的喝彩,年轻的剧作家滚滚泪下——十几年前,正是在同一家戏院中,他曾受到尖刻的鄙薄和否定,而今天,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和欢呼。

“旅行就是生活”,安徒生这样说过。从1831年,安徒生开始了他第一次国外漫游,终其一生,他携着一把雨伞,一根手杖和简单的行囊访问了欧洲的所有国家,先后完成了《阿马格岛漫游记》、《幻想速写》、《旅行剪影》等作品,1835年,他带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安徒生是诗人、剧作家、游记作者,他多才多艺,还剪得一手好剪纸。在纪念他的博物馆中,展出了他剪的各种图案,有挂在圣诞树上的舞蹈者,有各种花卉和动物,甚至大门上的门徽,也是他的人头剪纸。

但童话是安徒生一切创作中的皇冠。1835年,安徒生写信给女友说:“我要为下一代创作了。”从自己的童年体验中,安徒生深深理解穷苦孩子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认为,在诗歌的领域中,没有哪一样能像童话那样无限包容。童话,会给孩子们一点快乐、希望和教益吧?他开始用一切感情和思想来创作。

1835年,安徒生的第一本童话集问世,其中收入《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婉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四篇童话。这些童话来自安徒生自己的人生经历,“它们像‘种子’一样藏在我的思想中,一股涓涓细流、一束阳光,或一滴苦酒,就能使它们破土而出。”

从这一年起,每一个圣诞节都有一本新童话来到孩子们身边。他整整写了43年,直到生命结束共创作了168篇作品,那诗一般的语言、宛转曲折的情节,使他的童话在他生前就已成为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读物。“丑小鸭”、“坚定的锡兵”、“野天鹅”、“夜莺”……他赋与一切事物鲜活的灵魂,让它们歌唱。他把它们献给一切人——孩子们为那奇异动人的故事而神迷;*则徘徊在他深深的人生哲思之间,流连不去。

………【第四十三章 依然是王子公主传说】………

故事起源灰色的永无乡。都是绝美的人儿,被瓜分成彼此不同的模样,灵魂一折两段,分搁在世界的两个地方。一片长满白色的云,一片爬起满墙的花。就这样遥遥相望。等哪天他化成雨水,落到她的身上,一曲轮回,爱情让两个生命拨通了彼此的号码,听见心脏重新的跃动——他的火烈烈,她却害羞得紧。神拥有一头任谁也会羡慕的长发,那样长,美得连路边的蚂蚁都停下脚步,和自己的太太咬咬耳朵。这样的女孩子,心是被荆棘覆盖的城堡,它们牢牢地控制着窗户,让她只能做一个温婉愤怼的公主,期盼着自己不知身在何处的白马王子——有一骑绝尘的潇洒。很早以前她也曾傻傻地直接地生活过,但她视为朋友的孩子们总是将她远远排开——一个漂亮而不善言辞的娃娃,总是很难找到彼此欣赏的同类。她那时不懂什么叫嫉妒,只知道他们不允许自己打扮成一个公主,她那时也不懂什么叫反抗,只会把头放得越来越低,让脊椎骨突兀地站起来。美丽的女孩子却非得塞进灰色的布袋衣服里,抱住南瓜头像。他们不允许自己打扮成公主,只有这丑陋的模样。她险些就要哭了的,但有一团化不开水气堵着喉咙,她只有大口大口呼吸,闭起眼睛,再睁开——神就是在那时看见有纪的。他有柔软的翅膀,象在这世界里划开的两条清晰的河。

多年后神把眼前英俊到不值得相信的男生和那长着翅膀的小天使的面孔重叠起来,他们的眼睛温柔地似乎从没有经历过什么残酷。他是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不是由天空,不是由大海,不是由那一株的花草,是如同一床暖被,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鼻尖对着鼻尖,神听见他的声音,向自己的眼皮吹来:“神……”吓得“啪”把手甩到他脸上。长翅膀的天使一下子闯进自己的生活里,他瘦削而宽阔的肩膀是天外,他含笑的唇角是凡尘——他在那里手忙脚乱地做着饭,一地狼籍。神的笑容越来越多——自己是在恋爱。不用管他究竟是哪朵云的特产,也不想去深究小时候的邂逅是否一段可靠的回忆,只要有他站在天台上清爽的背影,无论什么都可以轻易地流过。与一个天使的恋爱,会把眼前的全部都点缀成最美的注脚。有纪笑起来居然会露出虎牙,他是一个天使哎!可他还是习惯把它们露给神看,只给神看。然后张开翅膀,带着神飞到高高的天上。无数的云朵在亲吻着自己的脸颊,神透过手臂间的空隙凝视有纪的眉毛——长长的,在跳舞。啊哈,没错的,自己爱有纪。有纪也爱自己!有纪误打误撞跑进这片森林里,他矮小的身体没草掩埋了14,等长大吧,等长大就能跃过这片天空,不会担心被什么抹杀。累了的时候,有纪停下脚步,舒气呼气。有纪就是在那时看见神的。那个低头不说话的小女孩,在树林里寂寥无语地抱着自己手里的南瓜头。她抬起眼来也发现了自己,有纪不可压抑地挑了挑眉毛。“你在悲伤什么呢?”“寻找我……的王子。”对于一个天使而言,“约定”是不存在的。那应该是落在他肩上的一片雪,是他呵在窗上一抹暗淡的暖气,是他某个夜晚梦见却转身压在底下的华丽,是他经过路边一棵无名的草,是他远远张望也瞧不清的黄鹤。有纪也是一个天使,但小时撞见的公主,却是烙在心里一个愈发清晰的痕迹。终有一天,他会发现,当年小手接触到的小手,居然胆大妄为地许下这样一个约定——“你就是我的公主,将来有一天,我带你离开这儿。”所以才会犹如一个突然爆发的念头一样空降到神的床头,用词句摩擦她的眼皮:“神……”。这就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作者梦花李居然连天台上的鸽子都没有着笔,只有拥抱在一起的天使和凡人,从他们身体里散发出浓烈的捉摸不着的幻想。她的长发在地上盘起旋涡,准备一场*的陷落。我们看见的是两个生命体的热爱,从多年前森林里一场迷失起。不管什么时候,人都是需要一片宁静到无声的地方供自己休憩的,或许就是如同神当年一样,把南瓜头遗弃在地上,于此后的几年里,一直跟着天使跑,一直一直地跑。这就是自己最甜蜜的境地。故事是落落自己挑选的,这样的画风实在很招人喜欢,充满着下午三点的闲适。了不起的故事总能看得人起鸡皮疙瘩,无论它们是分布在哪个地方,无论它们是以怎样的题材出现,一旦在心里软弱的地方着了陆,就会引来浮想联篇。花梦李曾经在杂志上得过新人赏第三名,这个故事就排在《天使制造》之前,不过由于那是BL类,更何况个人以为《天使》也绝不差分毫,所以容纳到这里来,讲点子废话。比起上次意识流到让人感觉世界徒无趣的故事,《天使制造》有着强于它的画面,和清爽至极的情节。这也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恋爱而已,尽管他们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漂亮的平凡姑娘。可骨骼挨进骨骼,血液撞击血液,皮肤拥抱皮肤,给爱情们一个同样的温暖的结局。流畅的分镜,优秀的笔法,淡化的环境,美丽的人们——这也仅仅是许多漂流在海洋上的安逸小岛其中的一个。

………【第四十四章 花样年华】………

我以前说自己一直相信,相信在花还没有开放前,真的有很多宇宙在它的环抱中把身子弓起来像个婴儿。这么想的时候,闻到比较馥郁的味道,是花独特的矫情。她很矫情地感激我。我回报一点可有可无的欢喜。在不是情人节的其他3*天里,花像牛仔布料一样的裙子充斥着视线所及的空间,即使没有被人带走,她们却依然会延续自己的生命,直到冰川的最后,直到洪荒的最初。这么说假惺惺的。但花本身就像无根的年华,无所谓恐惧真实的冬天。——即使在凋零之后,依然会催促着人的记忆:“记得我爱你。”全是因为《白木兰圆舞曲》,叫人觉得爱情是有浪漫的极限的。在突不去的最后的围城边,是随着早起的太阳而化成泡沫的白木兰。而这次幸福的是人鱼公主,并且我不能断言不幸的就是王子殿下。鬼堂院将臣和青树湖都的初次见面时正逢白木兰盛开,女人的脸和无妄的香在男人的心里团起身子,终于有一天的,它们要成熟要开放,随后有鬼堂院家的次男决定给它不会凋零的爱。他暗暗地想,闭上眼睛想,他的欣喜蜿蜒流淌。终于这个爱情故事被不甘寂寞的现实折成三段,从云端下放到人间。人间纷杂。谁也并不见白木兰开放,谁也听不见脚尖的舞蹈鞋,尖利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露出破损的弊端。其实《白木兰圆舞曲》终究是给我们希望的,自始至终我们都热爱这样极限的浪漫,它夸张而娇奢的铺张,把人从头至脚地延伸向整个次元。固然这力量叫我们疼痛,可最后还是有宁馨儿般的无数白玉兰。它们扬着脸,直接并华贵地指点着女人和三个男人之间不剪也不理的爱。爱。爱。爱。爱。爱。爱爱爱爱爱爱。一切都是因为爱。在自私并无私的这个大前提下,当一切人声都不在鼎沸,当生命睡向了安静的忘川,当泪水骄纵的痕迹被风轻轻吹破,像个秘密般回复它的美好——世界还是拾着裙子回去了,回去原点,有他和她在白木兰下的惊鸿一瞥。即使鸿鹄折了翅,也依然有白木兰生生不息。PS:在《白木兰圆舞曲》之后也有“月下香”和“紫丁香”,怎么看来都是完好无损的甜腻花朵。它们往往成群结队出现,提醒着我们那个叫湖都的女人,那个叫将臣的男人,还有另一个头发微绻的亚斯,他们收拾不了的季节,都扑拉拉泻了下来。我们认为爱情又岂止是玫瑰呢,就是从当时开始。

——这是违背了规律的命,让莲在瀑布下石头一般纹丝不动。“把莲花刺在胳膊上的女人,偏执得有点变态。”娜娜,他们说你偏执得有点变态。可我看见娜娜笑了,笑得让我身影畏缩,好象那错的是我,我不明白是什么的错都怪着我。娜娜停下来,停在路上。没有了候鸟的下午,这条路上覆盖着厚厚的黄土,路上行过一两个人,剩下的可能性都给了娜娜。她像个被撕碎在照片上的笑脸,有我们永远无法鼓足勇气去修复完成的美丽。莲只比我们前进了一步,这一步让他看清那张脸上深邃的忧愁。莲是个需要依靠娜娜的人,他的叶子大大地伸展开,尝试接触更多的娜娜。这个名字很美好的男人。发展到后来,他最终还是剪断了长长的根,那根原本一直通往故事的最后,现在却无所适从。莲以缓慢而不可抗拒的节奏,缓慢地漂移。大陆在亘古的时日,就是这样吻别了海洋么?但她却始终不能挽留那执意的告别,就像慢慢冷却的现实成了好闻的雨,下在视界里,让莲花模糊成一个爱不上去爱不下去的呼吸——是呼在玻璃上,不能收藏就消失的小团水气。娜娜的胳膊上开出花,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中国的古人说莲花是这样的。我告诉娜娜有人赞美你纯洁。她又笑,在胳膊上是痛苦的千针万孔炮制的纯洁——这样的鬼话。我去公园里看见夏天早早开放的莲花,它们是浓浓的醇情,包裹着旁人无从探察的温度。公园都是沉默的夭折的爱情和不得申诉的痛苦的伤疤么?它们那么好看的啊。有人喀嚓喀嚓拍照的时候,我也依然爱着莲花后的娜娜。

——谨致以我无上的爱慕,让蔷薇花攀比在浮躁的墙垣。原来蔷薇是比玫瑰更渊源的家族。正如猫是比老虎更漫长的动物一样。王子带来的不仅是誓约的戒指吧,他踏花归去,让蔷薇散了架成了河面上的又一层日光,而猫也失踪在那个夜晚,没人发现。太无理头了,实在是。也难怪天上舞坦娜就算把头发一直留到地上,甚至留到在地上盘上几圈,也出不了阁楼。她被封闭在蛋一样的世界里,却没有逐渐成长的尖利强劲的缘,只能在虚设的游戏里永远的continue,当王子已经变成蛋壳外一片枯萎的羽毛时,留下蔷薇淳厚的味道因无孔而入*着舞坦娜的皮肤,那年轻的,不知天高和地厚的皮肤,上面会不会留下花刺尖刻的嘲讽——王子?漫画里的他最后宛若鬼魅,是夏天里潜伏在睡梦下的一片花瓣,只能传递白日的只字片语,却不能为我们带来详尽的因果关系。这令得舞坦娜不得不更改最初的计划,和身边柔软的女生一起白头偕老。偕老共白头,去看我们一路劈荆斩棘而落下的蔷薇花,它们都是白色的花瓣,像一个隐喻那样祝福着两人,到很远很远。我们logout,剑像墓碑一样插遍了山头,和蔷薇彼此犬牙交错。

——面如凝脂,最后散成狭窄房间里一个蒙太奇下的白梅花朵。曲声响起来了。有人缓缓地走上前来,再同样缓缓地走掉,那样多的人,交错渗透,有哪只脚踢翻了火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