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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鹰和狮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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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部分(第1页)

雄三看也不看,说:“怎么办?你第一天出来混呀?当然是干掉!”

那个手下亮出砍刀,就向小姐的脖子抹去,只要用力一抹,这个小姐就会鲜血喷射,一命呜呼。

东方南忽然叫道:“三哥,放了她吧,她和此事无关。”

雄三慢慢的转过头来,一双恶毒的小眼睛,就从面具的两个孔中盯着东方南,一眨不眨。

东方南知道雄三现在对他不爽,但他昂然不惧,他东方南虽然不是个好人,但不会伤及无辜的人,更不会杀害手无寸铁的女人,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东方南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还能称的上大丈夫。

雄三盯着东方南,东方南镇定自若的望着雄三,两人都没有说话,房间中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下来,平增了几分阴森。

几个兄弟看看雄三,又看看东方南。他们和雄三相处时间久了,对于雄三的变太和狠毒,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对雄三的作为,并没有感到反感,但他们也佩服东方南的胆量和立场,不伤及无辜的妇女,这也是道上混的一条古老的信条,现在很少有人信奉了,东方南能坚守立场,就值得佩服。而且现在的情形,对东方南十分不利,为了一个被千人骑万人操的小姐,而跟盟友翻脸,如果惹恼了雄三,雄三只要一声令下,江湖会的人马上就可以先杀掉东方南。

东方南自己也知道,只要雄三一个不爽,他的小命难保,他虽然也有一把冲锋枪,但雄三也有,而且雄三的人还有几把砍刀,在人数上和武器上,东方南他人单势薄,寡不敌众,更重要的一点,雄三是来帮他的,如果翻脸了,江南的江湖会可能会和他们撕盟,从此不再结盟。当然,东方南坚持自己的立场,他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就算今天能活着出去,大哥东方侠也不会责怪他做的不对。

两个人相互盯了一会,雄三忽然说:“你知不知道,如果留下这个女人的活口,她会告诉警察,以后咱们就麻烦了?”

东方南说:“咱们都戴着面具哪,她不认识咱们,她也不可能会指认出来咱们。再说了,我可以保证,她已经吓破胆了,不敢出来指证什么。”

雄三又沉默下来,忽然说:“好,放了她。”

东方南没想到雄三这样就答应下来,反而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了,认为自己有点小题大做,笑着向雄三说:“谢谢三哥给面子。”

转过头来,瞪着那个小姐,喝道:“记住,闭上你的鸟嘴,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没看到,要是出了事,老子第一个杀你全家。”

那个小姐连连点头,对这个救了她一命的男人,有说不出来的感激,心想:“我记得你的声音,以后有机会,我会报答你。警察找到我,我也不会指证你的。”

雄三搂抱着东方南的肩膀,笑道:“咱们都是自己兄弟,谢什么谢。走吧,你不是说还有赶一场的演唱会吗?”

东方南也笑道:“是,还有新任务。”

雄三搂着东方南,就向一楼走。他们是最先下去的,后面的兄弟跟在他们身后,也向一楼走。

雄三在搂着东方南的时侯,侧过头来,眼神阴冷的盯着一个兄弟,使了个眼色,嘴里却还在和东方南谈笑风生着。

东方南没有注意到雄三向一个兄弟递眼色,和雄三谈笑着走下楼梯。

那个得到雄三暗示的汉子,没有说话,悄悄站了下来,向最后的一个汉子,打了个手势,用同样阴冷的眼神,递了个眼色。

那个走在最后的汉子,得到了指示,明白了。他走在最后面,这时,正好走过那个小姐的身边,小姐就瘫软在地上,恐怖的望着他们一行人。

这个汉子,突然袭击,迅的用一只手掌捂住小姐的嘴巴,在小姐惊恐的刚想喊叫出来的时侯,及时堵上了她的嘴,小姐的声音被堵了回去,突然之间,那个汉子手中寒光四边射的砍刀,就向她的脖子抹来,在小姐只能从鼻孔中哼了一声的时侯,脖子上大动脉的血管就被抹断,鲜花狂喷出来,喷射到雪白的墙壁上,触目惊心。

那个汉子杀人的手法非常利索,干净,砍刀从大动脉落下去,顺势一抹,又割断了小姐的喉咙,这样一来,更加了小姐的死亡,而且小姐只能出荷荷的吼声,隔开三步,根本就听不到这种声音。

姐的身子,像是被割断了脖子的小鸡,在地上扑通了两下,脚尖勾动了两下,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那个汉子杀人之后,脸不改色,气不长喘,不慌不忙的站起来,掏出一方白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血污,擦了擦沾染鲜血的砍刀,并不把白手帕扔在犯罪现场,而是又装回了衣袋里。他们这种人,作事十精明,不会给警察留下任何证据的,当然不会把沾染鲜血和指纹的留在犯罪现场,就算他们知道这里的警察笨的根本不可能破案,他们也不会冒险一试,就算雄三一样,明里答应东方南放过这个小姐,背后还是指使别人干掉了。

东方南还是太嫩,对于江湖上人心的阴险和狡诈,懂的太少了,所以虽然有救人的心,还是没有救成,白白搭了一条无辜的女人的性命。

东方南并不知道小姐已经被杀,他干掉了秃鹰,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心情高兴起来。

他们回到轿车上,离开乡下小路,行驶到公路上的时侯,和两辆警车擦身而过。

雄三望着警车呼啸着向村庄行驶而去,笑了笑,说:“和电影中的情形一样,警察总是在最后才出现。小南,现在去哪里?”

东方南说:“先回十字路口,汇合小峰哥,等待第二步计划。”

………【第一百六十五章 逼死一条人命】………

再说伦哥带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开始执行他的任务。

伦哥的车里,也有十个江湖会的人,领头的人叫金保。伦哥和金保握过手,相互问好,大家坐到车里,伦哥要带路,所以坐在后面,金保坐镇大局,坐在面包车的第一排座位上,这样不但可以看着路面,也方便和伦哥交谈。

几句简单的客气说过之后,进入正题。

金保说:“小伦兄弟,咱们的目标,是谁哪?”金保二十多岁,伦哥才十七八,所以叫他兄弟。

伦哥说:“咱们的目标,是朱建民手下的光头帮的二当家,人称苍狗。苍狗这小子是个土财主的儿子,老爸在镇上有一家杂货铺,生活的不错,从小就养成了他骄纵的毛病,不是喜欢打架斗殴,就是喜欢偷鸡摸,据他说,就是为了刺激,并不缺这两钱花,在他们镇长,也是打遍全镇,无人敢惹。两年前,苍狗遇到了秃鹰,臭味相投,正好当时朱建民在招兵买马,所以两人投入朱建民的门下,为朱建民结成了一个光头帮,都是收罗的社会上的小混子,这个光头帮在俺们县城里,无恶不作,人神共愤,就因为有朱建民罩着,朱建民上面又是警察局副局长罩着,所以没人敢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