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魅生楚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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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第1页)

华大夫晓得自己活不长,把他叫到床边。

“我那些医书你不懂看,丢了又可惜,找找这镇上的读书人,帮我送给他们。草药嘛,我标好名字和用法,如果有谁识字,你叫他们按照上面写的,给得病的人拿去。未必是立即见效,可大抵会有些用处罢。”华大夫一脸苍白,整个人几天瘦掉一圈,说话时颧骨一耸一耸,脸上的肉已经塌了下去,“至于你,就去找易容师吧。你的脸最好别让人看见,很多人不喜欢相貌丑的人,你要躲着他们,免得受欺负。”

跟了华大夫,他有半年没哭过,这时又流下泪,浸湿了裹布。

捱了七、八天,华大夫咽了气。出殡那天,他看到另一户人家办丧事,当中穿丧服的小丫头,是他记得的那张脸。

过了两天,有人占了他住的医馆,说华大夫早抵押了房契。他听不懂这些纠葛,被赶了出来,又成了流浪的孩子。怀里有华大夫留给他的几百文钱,吊在腰上贴肉藏着,他矮小的样子很容易被忽略,没有人搜他的身。他比以前流浪时要富有,也比以前更贫穷,除了卑贱劳苦的命运,不知道还拥有什么。

揣着仅有的钱,他踏上了寻找易容师的旅程。这是支撑他的一个信念,又像一个归宿,找到了,心就安定了。

一去经年,他始终没有打听到任何关于易容师的消息。

这期间他从一个无知无识的小孩,变成羸弱却坚韧的少年。他被人贩子骗过,被小混混欺压过,被守城官兵打过,被拦路强盗抢过,被打赌的人烧光过头发,被打猎的豪门公子追杀,被当作麻风病驱逐出城,被豢养在笼子里观赏……人们无耻地羞辱他,把他踩在最低贱的泥沼里。最终,他丑陋的容貌成了护身符。他们太过厌恶他这张脸,以致若提刀砍了他,仿佛对不起精美的佩刀。

逃跑和驱逐,追赶和躲避。他慢慢学会在危险来临之前远遁,在杀机未露之前抽身。有时他利用他的脸,赶走很多居心叵测的人,这让他深感快活,索性坦露着半张疤痕累累的脸面,招摇过市。非我同类,他从每个人的目光里读出这个词,敏感而伤心地接受事实。没人愿意收留他,没人企图招惹他,他无法赚钱,只能在城市巨大阴影的缝隙中,时而乞讨,时而拾荒,以此延续他微不足道的生命。

他捡起的杂碎和他一般命运,粉身碎骨,坠入尘埃。

到了某个年龄,他的个子不再长高,瘦瘦小小的,像落了霜的葱。五官胡乱排列在脸上,唯有一双眸子,含了惊人的亮光。他越来越像潜伏在丛林里的小兽,怀着高度警觉,沉迷于简单而奇诡的臆想。他以为易容,出自华大夫对典籍的迷信,否则尊贵如御医,为何没想到过这一途。又或是江湖骗子的招数,被路过的医者误以为真,用笔墨穿凿附会地记载。

他时常做噩梦,千百次地在梦里重复被毁容,大汗淋漓地惊醒。有时他的记忆发生错乱,觉得毁掉他脸面的,正是他的娘亲,而华大夫则是无能的御医。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有这般残酷的遭遇,一想起这些,结疤的怪脸就疼痛不堪,如剥皮拆骨,无法安歇。

曾经有一次,他无比接近他想要的人生。

那时他刚刚流落到一座北方的城市,万户千门,处处飞阁崇楼,红窗绿瓦。他倚在街角,无意中听到有人提及易容术。

“瞎说,真有这样高明的易容术,我不如弄个王爷做做!”

“哈,你倒不贪心,不如做皇帝好了!”

“倒不是我不想,只是皇帝小儿比我小太多啦,你看我这副老骨头,做他爹差不多!”

“你做皇帝他爹,不是要进皇陵里睡大觉吗?哈哈!”

“呸,呸,咱们不谈这个了。你家婆娘不是嫌颧骨高么,叫她去找那个易容师,削掉一块骨头如何?”

“哎——人家骆医师要价可不是小数,她那个黄脸婆,我不嫌弃她,她倒嫌弃自己。花几十两金子给她换脸,我不如重新买个小老婆!”

那两人说说笑笑,走没影了。他反复念着骆医师的名号,想找个人打听,又知绝不会有人告诉他,便沿了街一条条地找。走上一日、两日,这个城总有走完的一刻。

走了十来步,他忽然停下,想到那两人提到“几十两金子”,脸色苍白。卖了他也不值这个数,他如何搞得来这样一大笔钱?

唯有偷。

混迹在最猥琐最肮脏的地方,他见过太多小偷。他穿破旧衣衫,常被人当贼暴打一顿,而真的窃贼往往衣饰光鲜地远走高飞。曾有人叫他入伙,他一头的裹布,是很好的掩护。他不答应,又被一阵毒打,骂他不识抬举。他答应自己,除非快饿死了,才能去偷点吃的。这个誓言,让他的偷窃次数降为每年一两次,因为手脚不纯熟,十有九次要挨打,可到底,换来了肚子的安稳。

这一回,他被易容的欲望弄得神魂颠倒,决定破誓。

到玉蝶轩外窥视,能价值数十金的,只有骨董便于携带和逃跑。这家铺子店面小,进出客人不多,偷听方便、易于窥探。他等了一日,在门外不远处乞讨。到傍晚,店里来了一个主顾,一身浮光耀彩的华服,刺得他双目迷离。他瞠目结舌地凝望那人,玉雕般的容颜,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这样的脸孔,竟为一个男人所有,他不由自惭形秽,不敢再看。

“紫先生,这方昆璧砚卖五十金,我另有两位主顾也看中了。要是不要,你给个准信。”

店老板的话让他神智一清,是的,他只要偷一件就好,卖了钱,就能求见那位传说中的易容师。

“我要了。”那位紫先生很干脆,手一招,身后一个锦衣男子从包裹里取出一把金锞,撒在案上。他在店外看得咋舌,店老板惊喜地收罗起来,将砚台郑重包好。紫先生取了砚,叫锦衣男子持了,两人一并坐上花罗轿子,往城里的客栈去了。

他一路尾随,眼见两人往最豪华的“一间堂”去了,心知偷盗无望。谁知临近时,轿子一停,在门口的酒肆停下,锦衣男子前去打酒,劈里啪啦报上一堆名目,而砚台始终持在手里。末了,老板递上一纸清单,叫锦衣男子查点。

他目不转睛盯紧了砚台,锦衣男子终于往柜上一放,执了清单数数。他飞快地走上,若无其事地拿了砚台,锦衣男子的锐目刷地一扫。他惊得心要跳出,连忙拔腿就跑。

没跑出两步,身子被锦衣男子拎在半空,双脚离地,无比狼狈。

“萤火,住手。”他裹脸的布在黄昏中透着诡异,那位紫先生望了他若有所思,“既然他蒙面而来,就是不想暴露身份。这玩意不值什么钱,让他拿去就是,或许,对他很重要呢。”

那个叫萤火的男子顿时收了手,默默退在一边。他紧张得一颗心咚咚直敲,冲了紫先生恭敬地磕了个头,然后飞奔而去。

他捧了砚台,激动得不知所以,边跑,边跳,恨不能高歌一曲。他有种即将迎来自由的感动,差点一个趔趄,将到手的幸福飞出。好在他抱得真是牢啊,如同嵌在胸口的印记,脚崴了,砚台仍在,在他身上生了根。

次日午后,他寻着了骆医师的居处。络绎不绝的人流,花花绿绿的男女,捧了各家的宝贝,往里面送。几时轮得到他这样寒酸的客?他不怕,守了门口,终有见着的一日。他在不远的巷子里,挖了个洞,埋好他的宝物。之后日日夜夜的,等骆医师门庭冷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