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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中国北部,河北……

他们沿着蜿蜒的羊肠小道把他从山里送了出来。在那些小道上敌人是不敢插脚的,马儿也不能骑,只能让人牵着走。

他们把他抬在一副载伤员的担架上。起先他曾生气地摇摇头,让担架员走开,跨上了他的栗红色的马,耷拉着左臂坐在鞍子上。但是他们从摩天岭走了没有多少里路,他就昏迷过去了。等到他醒了过来,发觉自己给抬在一副担架上,随担架员的动作有节奏地移动着,他只转转眼睛望着他们,没有表示反对。

村里的人慢慢聚集在担架周围。是的,是白求恩,外国人,白求恩。两星期以前,他刚刚像一阵旋风似的经过村子,昂着雪白的头,领着队伍向山中疾驰而去。两星期以前,他刚刚出发到前方去,而现在他躺在他们面前,头向后仰,眼睛闭着,胡子朝天。他们一言不发地看着,摸不着头脑。是的,是白求恩,但是这怎么可能呢——他竟会像死人一样躺在这儿?在所有解放了的地区,他曾经创造过许多奇迹。他的面貌照亮了山西的村庄。他穿越过中原,穿越过河北和陕西。甚至在沦陷区他还捉弄过侵略者。他的名字好像刺向敌人的一把剑。这可能吗?

“他现在怎么样?”董翻译没抬头,问了这个问题。

方用手蒙着脸。“起先我因为能来护理我们的导师,心里非常高兴。现在我心里难过极了。他的病很重,可是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抬起头来,“我们怎样去向聂司令员和毛主席报告呢?”

“他管我叫做他的‘化身’,”董说,“现在我仿佛也在死去。我们一定得回到他那儿去。我们决不能让他死。”

董在院子里找到一条粗板凳,放在白求恩的屋子窗户底下,继续守护。方走过来在董旁边坐下问道:“他叫过人吗?”

“没有,”董说,“他安静地躺着哩。起来过一次,到桌子前面坐着写东西……”

“真奇怪,他还有气力爬起来,到桌子前面坐着。”方坐在那儿思索起来,望着殷红的炕火照耀着的屋子。“他现在会写什么呢?我纳闷他心里想些什么?”

美国,底特律——1926年……

他三十六岁,而从他的症状看来,他已离死不远了。

他躺在床上,细想一生是怎么开始的,而现在就要结束了。

他想历史上连他的名字都不会提起。他不知道,就在1926年,历史已经在部署伟大的国家和无名的人们从事战争、暴动、屠杀和英雄行为。他也不知道他还要再尝一次死亡的苦味;不知道有一天四分之一的人类会用“白求恩”这个名字来歌颂他;更不知道在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山野里,一个姓董的人会守护着他,会想起这一次,他的第一次“死”。

有那么一天他自己会写下:“并没有多少人有机会面对死亡,并在面对死亡中认识自己一生的真相——然后又活下去。”但是现在他只知道自己快死了,而他一生的岁月都付诸东流了。他对自己说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但是他问自己,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他记起了许多面貌、城市、伤心的事,虚荣的事。他记起了家、大战、放浪形骸的生活、荒唐的游荡和过度的兴奋、工作、手摸着黏泥和人体时的快感、霉烂了的爱情、强烈的渴望、癫狂、绝望。在那叫做“生活”的旷野里,他是在什么地方迷了路?又是为什么迷了路?

牧师住宅,木板盖的教堂、他喜欢在里面游泳的那些湖泊、他追赶过蝴蝶的那些小山——这些都是他的出生地安大略省格雷文赫斯特镇和他的童年的一部分。

他记得关于他祖父的许多故事——他的激烈的见解、非正统的言行和对科学的爱好——以及这些事曾如何成为他童年向往的目标。他尤其记得他那热爱语言文字的父亲,还有那又温柔又刚强的母亲,她一直私下相信她的儿子是注定了要做一番事业的。

他的父亲马尔科姆·尼科尔森·白求恩,在二十一岁的时候,抛弃了行医、传道和教书的家庭传统,去从事比较庸俗的商业。1880年他和哥哥安格斯一道乘船去夏威夷,准备买一片橘树林来发财。但是在檀香山他认识了伊丽莎白·安·古德温,一个长老会的传教士。他们的相识整个儿改变了他的一生。她不久就去加拿大跟他结了婚。

1888年,他们的婚姻生活里有了双重喜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珍妮特出世,同时马尔科姆进了诺克斯神学院准备做牧师。他被任命为牧师以后,便把他的小家庭搬到安大略省北部的小镇格雷文赫斯特,在那儿初次执行牧师的职务。就是在这儿,在1890年3月狂风暴雨的一天,在长老会的牧师住宅里,亨利·诺尔曼·白求恩出世了——他们的第一个男孩子。

诺尔曼两岁的时候,马尔科姆·白求恩牧师调到比弗顿,然后到多伦多,在以后若干年中,还到过艾尔默、盲河、苏·圣玛丽、欧文桑德,最后又回到多伦多。可是有许多年诺尔曼都在格雷文赫斯特过夏天。这儿,在马斯科卡湖里,他养成了对游泳的爱好。也是在这儿,他开始显露出对森林和夏日天空的爱好。

白求恩家无论搬到哪儿,家庭生活总很活跃、丰富而且温暖。有好多年全家爱玩一种识字游戏。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哪个孩子能正确地念出一个生词并且说出生词的意思,就得五分钱作为奖励。通常总是诺尔曼得奖,可是他总把得到的钱跟姐姐和弟弟平分。另一种游戏是诺尔曼一个人玩的:搬动家具。他喜欢按照自己对形状和色彩的想法重新布置每个房间。家里人认为他担任室内装饰师未免太早了一点,但是仍然耐心地任从他这种嗜好。

从最早的时候起,他的冒险精神和做外科医生的志向就被认为当然的事。刚八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做一种肮脏但科学上是必要的工作——解剖苍蝇和鸡骨头。后来他在解剖方面的调查研究逼得他的母亲也做了一番调查工作。有一天下午,满屋子突然都是刺鼻的气味。她一直找到阁楼上,发觉诺尔曼正在那儿很细心地从他刚煮过的一条牛腿上把肉切掉。“你在干什么?”她吃惊地问他。他简略地回答:“我在把肉弄下来,好察看骨头。这些骨头可以做成很好的标本。”她急忙走开,让他继续搞科学研究。那天,他后来把牛骨头放在后院的篱笆旁边晾干。也是在八岁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宣布大家不许再叫他亨利了,而要叫他诺尔曼,并且把和他同名的祖父的外科医生铜名牌挂在自己卧室的门上。

他在许多城市的不同学校里受了早期教育,但最后在多伦多的杰斯·凯察姆公立学校和欧文桑德城的高级中学毕业。他快要进大学的时候,白求恩夫妇搬回到多伦多,以便让诺尔曼,以及不久以后让马尔科姆,能够进多伦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