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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易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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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一时间,我被他的比喻惊得冷汗直冒。

次日上午,死囚元白被执行了枪决。

附录:中国&ldo;欢&rdo;姓第一人(1)

欢镜听行道‐‐欢眼看人,镜鉴做事,听风采文。

引言

公元2006年6月12日晚,河北电视台&ldo;真情旋律&rdo;专题节目开始在河北电视大厦第二演播室录制,主持人王颖开门见山地说:&ldo;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可是,在重庆江津,却有这么一个人,在他三十七岁那年,不仅将自己的姓名改了,而且,他还成为中国第一个姓&lso;欢&rso;的人,他就是欢镜听。&rdo;随后,重庆电视台&ldo;巴渝人家&rdo;栏目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到欢镜听身上,2006年7月16日、17日、18日三天,分上、中、下三集介绍欢镜听……

常言道:大凡在某一方面成为&ldo;天下第一&rdo;的人,他的人生一定有不同凡响的特殊经历。

那么,欢镜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全世界人民都在歌颂阳光。

至少,在我们阅读到的绝大部分书籍中、在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影视作品中,甚而,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每当一个英雄人物出现时,屏幕上要么是鲜花盛开的村庄、要么是巍巍青松岭、要么便是炫目得让人眯起双眼的灿烂阳光……总之,阳光、空气和水,不仅是生命起源的几大要素,而且,它们还被人为地赋予了某种象征意义,尤其是从天宇深处小米般斜斜筛下的金色阳光。除此之外,倘若再出现一湾浅水海滩、海滩上伫立着一位身材修长头箍橄榄枝的少女、恰好这位少女又处于情窦初开双眼浸润着云想衣裳花想容般的怀春之意时,这份让人飞花迷眼全身从头至脚都骨酥筋麻地沉醉在春城似的风物,应该是天下男人们蒸熟黄粱美梦时达到至臻幸福的绝妙境地。

那么,有歌颂乌云的吗?有。有一个地方,人们对阳光的厌恶只能用成语芒刺在背来形容,相反,人们对满天乌云的渴望,绝不亚于《三国演义》中曹操心生一计说出的望梅止渴。那么,这个视满天乌云为幸福时光的地方在哪儿呢?这个地方便是……且慢。在谈到这个视满天乌云为幸福时光的地方之前,先从一位农村少年说起。

重庆市近郊有一座地处几江河畔的古城,叫作江津;与江津城隔江相望,有一座小镇,叫作德感坝。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一位实际年龄不到十五岁的农村少年因家境贫寒,遂肩扛一根竹扁担,扁担上缠着一圈麻花绳,来到德感坝,意气风发地穿行在大街小巷。当年,农村少年那副装扮与后来遍布重庆城靠卖力气为生的挑夫没有任何区别,对于这类身上的衣服从早到晚湿了干、干了湿的下力人,重庆人不叫挑夫,叫棒棒。不过,在棒棒们内部,却为自己的生存处境取了一个虽然冗长但是很形象的说法:磨骨头养肠子。

那时候,身为磨骨头养肠子的少年挑夫,生活重担虽然过早压到他太稚嫩的肩上,但是,一则青春年少,体力上的劳累磨灭不了他心中的万千梦想,二则他还没有学会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般的世故,每当在大街小巷上遇到同窗或朋友,他便大老远伸出双手,也不管人家眼神是否正瞧与斜射,一个劲地邀请人家到茶馆喝茶。等到一次又一次遭遇到热脸贴冷屁股后,很奇怪,他这位出身草根阶层、地位低贱、一穷二白的少年挑夫,居然让那些家境富裕、社会地位比他高出许多的同窗或朋友嫉妒起来,没多久,关于他的流言便流传开来。

一天晚上,怀着一种既困惑又苦闷的心情,他登门求教一位对他有所同情的同窗。他不明白,自己是一个乡下少年,是德感坝上命如草芥的一介挑夫,按照常情,小镇上那些装满一肚子油汤的饱汉们怎么会嫉妒一个饥肠辘辘的乡下穷人啃一个冷馒头呢?

沉默半晌,同窗告诉少年挑夫:他们之所以不高兴你,是因为你身为穷人却不知道守穷的规矩,走起路来非但不紧缩双肩,两眼慌跳,反而意气风发,得意洋洋,看起来,神态非但不像汗珠滚滚的下力人,反而像衣锦还乡、一路高歌大风起兮云飞扬时的汉高祖刘邦。同窗用一种劝诫的口吻说:&ldo;以后你多注意点自己的言行。&rdo;同窗口中的言行,自然是指少年挑夫低微的身份了。

附录:中国&ldo;欢&rdo;姓第一人(2)

在那位同窗看来,自那天晚上的谈话后,少年挑夫应该守住穷规了,虽然走路时不至于埋首看脚寸步碎行,但是在大街上揽活时没必要做出昂首挺胸、好像真的实践了教科书上说的&ldo;干什么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rdo;的样子。须知,众生平等只是某些权贵坐在主席台上打着饱嗝吐出的酒话,否则,现实生活中便不会存在一等、二等……诸多森严的门当与户对。然而让那位同窗失望的是,他的好心非但没有起到所谓的正面效应,反而产生出副作用,也就是说,少年挑夫浑身的血性愈加沸腾起来,他发誓:将来无论我干何种职业都要敬业尽心地干出几分成绩,至于你们心中的守穷规矩,见鬼去吧!

光阴似箭,一眨眼,少年挑夫成长为男青年。

成长为男青年的少年挑夫不再是德感坝上替别人担东西的棒棒了,他自学成为一名建筑技术员,在当地的建筑行业里,他的名声超过了许多老技术人员,成为好几家建筑公司争抢的技术人才。同样在这个时期,男青年心田埋下了第一颗爱情种子‐‐他爱上了一个开商店的小女孩。小女孩是男青年自己冒大的说法,事实上,那位皮肤白净、眼睛大大的小女孩比男青年还年长两岁。一天深夜,在敌不过单相思的折磨后,男青年披衣起床,写了一封长达十几页的情书。第二天,他壮着胆将这封情书交到小女孩手里。在男青年既天真又饱满的想象里,小女孩收到情书后,即便不答应他的求爱,至少也会怦然心动。然而还没等男青年心跳如鼓点地走出街尾,一回头,惊骇地发现小女孩正在一页一页撕着情书,小女孩碎碎末末地撕着那封情书时,还拿一只眼既斜斜又细细地磨着他。他永远都忘不了小女孩斜射与细磨的眼光,他在对方冷冷的眼光里看到的不仅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有若干丰富的内容。一时间,男青年心如刀绞,脸上立时挂起两串晶亮的泪珠。他本来想冲回去,先从地上拾起情书碎片,再问小女孩:你为什么如此残酷?想了想,他头一昂,转身疾速地走掉了。这件事留给男青年的伤痛与伤害是久远的,因为,从那以后,男青年再也没有给任何一位女人写过一封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