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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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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

☆、随缘而不攀缘

第五章随缘而不攀缘

记忆中的随缘,只三分像酒吧的酒吧,布置得有雅致,冲淡了不少本属于酒吧喧闹。水木很多有钱人也愿意花钱在这里坐上一个下午,安静的环境留不住燥热的心,因此年轻人狂欢的首选绝对不会在这里,对他们来说这里貌似太没有激情了。

可这确是是八年前印象中的场景,沧海桑田,物换星移,如今这里竟像是变了个模样,彻底的不留一丝痕迹,时间到底对它做了什么,三月惊叹。

昏暗灯光,潮湿的环境,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震耳欲聋的音乐,形形□□的男女,明灭不定的闪光灯。

那些年轻的身体在酒精的作用下,轻摆的,晃脑的,拥舞的,亲吻的,他们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里所有的事都变得理所当然,只有尽情释放。

三月恍恍惚惚上了楼,推开雅间虚掩的木门,关上,瞬间把身后的喧闹隔绝在身后。

在她看来,坐在沙发上的沈晔变胖了不少,以前稍微胖一点都能烦心很久,气色也好了很多,依旧是一头柔顺的黑长直,连眼睛都盛满了笑,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

三月走过去摸了摸她红润的脸:“怎么胖成这样?虽然说有未婚夫了,也不能这样放纵呀!”

沈晔收回想要拥抱的手,狠瞪了三月一眼,摸着脸问:“有这么明显吗?”

“挺明显的,你以前可是锥子脸。”沈晔以前本就太瘦,现在刚刚好,真的一点都不胖,还是个瘦子,三月有意逗她:“说不定你准老公就喜欢你这种微胖型的。”

“就数你和沈小叶最没良心,这么久不见也没个电话,一见就数落我,真是交友不慎。”沈晔抚了抚额头,叹了口气。

“快说说你是怎么胖起来的,我们也好以此为鉴。”说曹操曹操到,沈小叶推门进来。

她还是一点没变,依旧高调的恨不得全世界的目光都粘在她身上,深V大红毛呢连衣裙,尖头细跟高跟鞋,精致的妆容,闪闪亮亮的某名牌包包,不知道刚才进来的时候引起了多大的轰动。

“事情处理完了?你现在不愁吃穿的,非要弄个什么学校,不是自己找累受吗?”沈晔显然不满沈小叶的姗姗来迟,更不满她不把自己当个女人,强悍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老子他妈的就是个女人中的男人。

“我们又不像你有老公养着,三月你说是吗?要知道一般男人养我不起。”沈小叶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没形象的坐在沙发上,把玩着鲜红的指甲。

沈小叶话音刚落,隔着厚厚的门传来一阵摔酒瓶子身,铁与玻璃的碰撞声尤为刺耳,应该就在离她们包厢不远处,紧接着一阵脚步声,马上又恢复平静。

“这随缘也太不安全了,雅间也能出现这种事,水木的民众就这点水平,动不动就喜欢干架,没点素质。”沈晔给她们两人一人倒了杯红酒,自己率先喝了口润喉:“随缘以前也算一安静地,现在老板换了,是再也回不去了。”

原来是换老板了,难怪变化这么大,以前这里的贾老板是挺有意思的一个大叔,经历过很多事懂得许多道理,每次来三月都喜欢与他说上两句。

“处理倒是挺快的,这信老板在水木也算是个厉害人物,混黑道的。”沈小叶仰头一杯酒入了肚子。

的确是个厉害人物,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动声色的处理好一场麻烦,非佛即神,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那个人也是这样处理问题时雷厉风行,不喜欢拖泥带水,莫非他就是这里的新老板。

不会的,不会这么巧的,一定是她想多了,他怎么会记得以前说过的话,他身边女人那么多,又怎么会记得那个承诺。

三月问:“那贾老板哪去了?”还以为他会一直呆在水木,随缘是他一手打理大的,总归是有感情,舍不得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