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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爱聃书义味长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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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1页)

的可观,而《俗和爱》则要差上那么点。

不过,杂志社老总兼主编Madam(因为她本人已结婚,孩子都十多岁了,又非常喜欢美式称呼,底下人便戏称她为Madam)借由我在《女儿国》几年的工作经验,便把我安排到广告部门。

丽华对我撇下花店跑去上班非常不谅解,经常骂我因小失大。丽华说的也对,若我在店里帮忙,凭借我的手艺,及成亦城前妻这个活招牌,相信生意更是不错的。

但,我自有我的打算。

成亦城前妻这个身份,运用得当,当然会带给我可观的收入。但,这个身份有时也是双刃剑,运用不好,也会成为致命的绊脚石。

新官上任,还没做出成绩是不敢谈休假的,所以工作起来格外努力,再加上夜间还有一堂钢琴课,每天时间安排得很紧。不过,因为有杂志社工作的丰富经验,工作起来倒也轻车驾熟,同事间的关系也挺融洽的,这得归功于主编幽默又善解人意的处事态度。

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杂志社同一幢大楼里工作的,还有我昔日的同学,张爱华MM。

虽然不是同一楼层,但她就在杂志社的上边一层,听说职务是经理了,比起我那么大众化的编辑职位,和那么点薪水,人家算是金领级了。所以,每次在电梯里碰到,她总是隐晦地问我工作得怎样,待遇如何什么的。

我的薪水对她来说,当然只有被嘲笑的份了,但这都还好,最怕的就是她爱邀我吃饭。

邀我吃饭也还好,反正有人请客,反正她在我面前有优越感,反正她薪水比我高,反正她喜欢享受被羡慕的滋味,我当然不会客气的。

但是,最受不了的就是她时常把她的男友挂在嘴边。

探过她的口风,听说她与聂辰还在交往,算算时间,还挺久的呢,也不得不佩服她的魅力无边了。看过八卦报,与这姓聂的交往过的女友最长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过。我这位同学,倒也算是奇迹之一了。

只是不明白,前阵子聂辰和我的事儿闹得还挺大的,身为女友的她想必也略有耳闻吧,怎么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提及过呢?

她仿佛是真的不大清楚我和聂辰之间的恩怨,每一次见面,对我分外热情,也分外大方,特别是一起去吃饭或是买东西时,大都时候都是她主动埋单。有时就算我坚持自己付账,她也会把自己买的分一半给我,或是买同一样物品,她的总会比我贵一些,然后对我解释,她之所以要买贵的原因。

我深以为然地点头,很是受教。于是,指着前边停满了高档轿车的餐厅,笑着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贵有贵的好处。这间餐厅听说挺不错的,只是还没进去吃过。”然后她说她做东,请我吃饭。

再然后骂我狠狠点了一大堆食物。接下来的几次,仍是如法炮制,渐渐的,她不再请我吃饭了。

最近这几天上班不再常见到她了,就算见到了也是急匆匆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点?昧着良心吃掉了人家大半个月的薪水。估计她不可能再请我了,一顿饭就吃掉她好几天的薪水,相信以后肯定躲我躲的远远的。

我是如此美美地想的,但,事与愿违,过不了两天,也就是圣诞节前一天,她居然又邀我吃饭。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我纳闷了,上次还没把她吃穷么?

不过看她如此坚持,还说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还请了公司里一些要好的同事,准备在五星饭店庆生,要我务必参加。

估计她过生日那天,聂辰也会出席的,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他那会令我呕吐的嘴脸,于是,我婉拒了。

但张爱华却死活要我出席,她的理由是人多热闹,更何况,她和我那么投缘,不允许我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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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好再拒绝。反正她是拿钱来买羡慕!我就如她所愿吧。

至于聂辰,完完全全与他没有任何生意方面的来往了。再恶毒的“上帝”,我都会留两分面子给他,对于布什“上帝”的人……对不起的很,这次,要是他敢来惹我,我是真的不会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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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凡是女人,都会又虚荣心的,在同性之中,没有攀比心那是不可能的。

张爱华在我面前所表现出的优越感,我表面不在意,但心里仍是有些疙瘩的,之所以能忍受,也不过觉得没那个必要与她计较。

平时两个人私下在一起,一些优质的攀比倒也罢了,我可以不放在心上,但,不愿让姓聂的把我看扁了。

聂辰恶意取消与花店的合作,再倒打一耙让我承受流言及声誉之苦,不就是想看我的狼狈收场么?我偏不让他如愿。对于这个强大的敌人,我是不会反击的,因为没有那个力量来打到他。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彻底无视他。好维护仅剩的骄傲。

眼看离张爱华生日还有三天时间了,我一直都在想,那天穿什么衣服呢?

对于张爱华那样的人,穿得太朴素,只有被嘲笑的份,可,把通身名牌挂在身上,又好像有点刻意做作之嫌。打扮得太过了,又有哗众取宠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