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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莫诀念高三的某一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说的内容让他感兴趣的挑了挑眉。他跟莫诀的关系向来不错,但并不是因为那层表兄弟关系。无关血缘,无关年龄,只因性格相投,而且在某些方面两人很相似——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很好,但又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不一样的只是,他善于在人前伪装,莫诀活得更像自己。

那晚,莫诀明显跟往日不同,谈及另一个人的时候语气竟捎带着情窦初开特有的不安与甜蜜,虽然尚能保持镇定但略微颤抖的尾音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动荡。

字里行间释放出来的荷尔蒙躁动让饶皇不难分析出莫诀恋爱了,而令他感兴趣的是,莫诀喜欢上的分明是个男人。怀揣着好奇也实在是闲来无事,饶皇那年回国以后找了个时间去了莫诀就读的学校,想见识一下那个莫诀口中的人物。

见到花肆的时候,饶皇的第一反应是“长得真漂亮”,第二反应是“阿诀眼光挺好的”,然后眼光不期然的就落在了跟花肆正在说话的一个男孩儿身上。

不同于花肆的容貌极度惊艳,只能说那个男孩儿长得很清秀,脸的骨架不大但是脸蛋圆乎乎的,最夺人眼球的应该是那双眼睛,特别大,特别澄澈,笑起来露出了虎牙,弯起的眼睛里像是点缀着满满闪烁的星星,好看得很。估计是睡觉不安分,毛茸茸的脑袋上翘起了一小撮呆毛,配着那双清透的大眼睛显得傻愣愣的,本人却毫无知觉,笑得还挺可爱。

饶皇扬起嘴角,多看了一会儿。

记忆是个很难剖析清楚的东西,可能昨天刚发生的事情今天就记不清了,也可能发生在好多年前的故事,今天的你依旧能将每个细节娓娓道来。

再次见到肖团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四年,但是说不清为什么,尽管肖团变胖了非常多,饶皇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当年那个翘着呆毛笑得傻兮兮的男孩儿,他甚至还能想起肖团笑起来的时候那铺满星光的眼睛。

一个你自认为早就被记忆抛弃的过路人,再相遇的时候你却还清晰的记得当年对方的样子。

大概肖团永远都不会知道,饶皇之所以那天愿意伸手将他拉离井盖坑,不是因为他是花肆的朋友,而是因为他是当年那个让他觉得挺有趣的男孩儿。

人与人之间的确是讲究缘分的,若不是跟莫诀私交甚笃,饶皇就不会为了莫诀去到当年的川德一中;若不是当年去到了川德一中,饶皇就不会提前认识了肖团;若不是肖团在那个时候让饶皇留下了印象,饶皇就不会在后来再遇时生出逗弄的心;若不是饶皇生出了逗弄肖团的心,肖团也不会有机会一步一步踏入他的生活,直到,踏入他的心。

精明如饶皇又怎么可能察觉不出肖团对他的感情呢,只是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不会动心的,毕竟这二十几年来他从未对谁动心过,连那些客观条件都比肖团好上许多的男男女女穷追猛打追他好些年都未曾让他感动过哪怕一丝一毫,那么相较而言显得那么平凡的肖团,又怎么可能在短短两三个月间就让他动心呢?于是,饶皇先入为主的否决了自己动心的可能——这个冷静的否决却在肖团一天比一天更执着的眼眸中,他一天比一天更在意肖团的心中,开始出现裂痕。

可以说,肖团后来的每一次想要开口表白,他都是心知肚明的,看到肖团未能告白出口一脸憋屈的样子他起先还觉得挺有趣的,可是随着肖团两个星期间六次、七次、八次,甚至九次的告白尝试皆以失败告终,这种看戏的心态逐渐变成了一种难言的焦灼感。

不是没有被人告白过,但是像肖团这样的……的确是第一次见。他不懂肖团从哪里来的那股永不认输的劲儿,就像当初他下套让肖团去跑三千米一样,所有人包括饶皇都不相信一个体重达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能拿下第一名,但是肖团却用现实狠狠打了他们一巴掌。下定决心以后的肖团就像变了个人,他似乎有了用不尽的精力,有了八匹牛拉不回来的一股冲劲,像头倔强的小兽,睁着固执的大眼睛,呲牙咧嘴的同时拥有了改变现实的能力。

他可以一次又一次的迎难而上,一次又一次的重头再来,他的告白未遂从始至终都未能影响他的热情,他每次看向自己的眼神都带着能灼烧空气的热度,他太认真了,认真到饶皇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这种持续焚烧的情感。

——为什么能那么喜欢一个人呢?

为什么就算发了高烧,也不愿意好好休息选择看他两节课呢?看着他能治病?

肖团不知道的是,那晚他发高烧从医院回到饶皇家后,饶皇在他床边定定的看了他一个小时,后来又独自站在客厅里沉思了两个多钟。

肖团跟之前所有追求他的人都不一样,肖团明显有着一种别人都没有的特质,但是是什么特质……饶皇的思维在面对肖团的时候又一次出现了卡顿,他突然在一片黑暗中猛地意识到,一直以来所谓的肖团特质,难道不是他有着吸引自己全部目光的能力吗?

饶皇一直企图忽略的感情问题,被肖团浓烈直白的爱意狠狠的撕开一个口子,随着自己的恍然惊醒,这个口子在肉眼可见的无限扩大,越来越清醒的脑子,理智第一次被沸腾的情感所操控,他几乎无法冷静下来,内心汹涌翻滚的强烈激荡不容他继续装傻。

肖团一次又一次的用小兽般执着又浓烈的感情以不容他拒绝的强势姿态破开了冰碴,又擅自用满腔的爱意一遍又一遍的温暖他泛着冷意的心脏。

十次告白,不对——

饶皇垂着眼睛低下头,一寸一寸的缓慢靠近,唇瓣贴上对方的,感官在那一瞬间被无限放大,对方极速的心跳声让他的心不知不觉的化成一片柔软,对方呆呆睁大的眼睛澄澈得近乎透明,在他亲吻上的刹那,光芒万丈。饶皇感觉自己的心脏被包裹在一个很温暖的地方,他喜欢这种感觉——他竟然已经用上了“喜欢”这样的字眼。

猛地伸手把人箍在怀里,亲吻骤然猛烈如狂风暴雨,柔软的唇瓣碾磨辗转,舌尖带着侵略意味毫不客气的探进对方的口腔一番肆虐,唇舌疯狂相交,错觉中像是要将对方溺毙在这样激烈的亲吻中。似乎没试过这么激烈的亲吻,对方的回应明显青涩,只傻傻地微张着嘴巴任他掠夺,没有反抗,只偷偷地攥紧了他的衣服。

饶皇深不见底的幽暗目光微微闪烁。

昏暗的医院门口,饶皇背着挂完点滴的肖团,把人向上颠了颠,准备迈步去取车回家,背上的人突然攥紧了他肩侧的衣料,鼻音浓重含混,呓语般轻声嘀咕:“我,喜欢你。”跨出去的腿瞬间顿住。

——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