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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部分(第1页)

一下被切开,内脏迫不及待的从腔子里往外钻了出来。血糊糊的烂泥一样的内脏落在地上,很快就被战马和人踩的稀泥一般。战马的四蹄上,人的鞋子上,甚至衣服上都沾着碎裂的一块一块的内脏。

这是一场杀戮,一场绝对的杀戮。失去了战意的灰衣军纵然是汉军骑兵的几十倍,但依然无法挡住对方的攻势。溃败的灰衣军没头苍蝇一样的乱跑,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凄厉的嚎叫声此起彼伏,失去了手脚或者没了半遍脑壳还坚强活着的伤兵们一边爬一边叫。

即使是来自阿鼻地狱的鬼差,也会被这样血腥的场面吓坏了吧?

花翎身上的衣甲早就湿透,血从他的身上流到战马的身上,然后小河一样汇集起来流到了地上。他的手被血弄的很滑,他撕下来一块衣袍将横刀紧紧的绑在右手上。此时,他身边的亲兵已经战死了不少,但是还活着的,一个个都充满了斗志!

噗!

一根削尖了的白蜡杆斜着刺过来,刺穿了一名汉军士兵的肚子。那士兵大吼一声,挥刀将白蜡杆砍断后,一刀将那灰衣军士兵的脖子砍开。血从切开的大动脉里瀑布一样往外喷射,这士兵用手去堵,却根本就堵不住那血水的激荡。

又一支简陋的长矛刺过来,将那汉军骑兵从马背上挑落。几个灰衣军士兵围上去用手里的简陋的兵器疯了一般的刺下去,一下,两下,三下,几十下,很快,被他们围着的汉军士兵就变成了一滩烂泥。又一个小队的汉军骑兵奔驰而来,带着血的横刀划过,这几个灰衣军士兵很快被倒在了血泊之中。

花翎在数十名亲兵的左右策应下,依然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箭头不断,后面的骑兵就方向分明的跟着一路猛杀。终于,眼前厚重的黑暗猛地散去,花翎感觉眼前一亮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杀穿了敌阵!十万大军组成的大阵,厚度何其之深,竟然被他甩了三千骑兵硬生生的凿穿了一个窟窿!

花翎率先冲出敌阵,战马的衙役感觉也一扫而空,撒着欢的跳动了几下,然后猛地人立而起!

杀穿敌阵后聚集过来的汉军,竟然只损失了几百骑!

花翎将脸上的血随意的抹了一把,用横刀一指那被撕裂了的敌阵大声喊道:“敢不敢跟我再杀穿过去!”

“杀!”

被血泼过一样的汉骑,在花翎的带领下翻身又杀了回去!

这时,汉军的步兵已经保持着阵型,如同一记一记的重拳一样,狠狠的砸在灰衣军臃肿不堪混乱无比的身体上。十几个方阵,以千人为一队,如同十几下重击,彻底将灰衣军的阵地砸的支离破碎!

灰衣军完了,十万大军,顷刻间灰飞烟灭。

花翎带着骑兵再次杀回来的时候显得轻松无比,因为没有一个灰衣军还敢挺起武器反抗。跪地求饶的灰衣军到处都是,而几百人上千人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则迅速被剿杀。求饶的灰衣军士兵们疯了一样的磕头,地上的血洼被他们额头砸的血花四溅。

规模庞大的灰衣军从此一蹶不振,就连徐胜治都被乱军杀死,也不知道杀他的是汉军还是他自己手下的人。这一战,杀敌五万余,俘虏三万六千,灰衣军除了一万人的预备队见事不好掉头就跑,还算保留下来一支整建制的军队之外,各营几乎都被打残了。本来徐胜治有他的六千恩德军保护可以冲出去逃走的,但他却想带着这最精锐的一股力量绕过去从侧翼击败汉军步兵,却被汉军步兵和花翎的骑兵前后包夹住,杀了个干干净净。

清点战场的时候,经过俘虏的辨认找到了徐胜治的尸体,这个在大周有着赫赫威名的大贼,就这样匆匆忙忙凄凉的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逃回蒲州的一万灰衣军,汇合蒲州城里的守军,勉强拼凑出一支三万人的队伍守城,但却被影卫的人刺杀了徐胜治的长子徐福朗,次子徐福增之后彻底乱了套。随败兵一同混入蒲州的影卫借机放火烧了恩德王的府邸,然后造谣说两位大王为了继承权大大出手双双毙命。影卫趁着拥护两个人的势力打的不可开交,一把火将城门点燃。接连刺杀了十几个灰衣军的将领,灰衣军失去了指挥官,更加的乱了。

在郑超的指点下一路驰来的汉军三千骑兵,竟然直接冲进了蒲州城里。三千骑兵,竟然攻破了三万多人镇守的蒲州,由此可见灰衣军乱成了什么样子。

前后只七天,十几万灰衣军,如风吹散的沙子,一去不返。

【第四卷 定鼎中原】

第三百零一章 一线峡

大军以日行五十里的速度连续行进了三天,到了第四日的时候刘凌忽然下令让队伍停下来原地安营。然后召集各营将领到他的三十六匹西域良马拉着的移动大帐中议事。

让亲兵展开舆图,刘凌指着上面一处地段说道:“前面就是牛角山了。”

众人这才明白为什么队伍会突然停下来,原来已经到了蒲州和雍州之间最要紧的一段山路。牛角山,顾名思义,山势好像一对弯弯的牛角。最高处海拔足有两千多米,且山势险要,易守难攻。其最令人担忧的地方就是一线峡了,这道峡谷细长险要,二十里的路程,虽然宽度并不小,最窄的地方也能让五十个士兵并排经过,但两侧陡峭如刀削斧砍,是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这二十里路,敌人只需设置壁垒大军就绝难通过。

“斥候已经去查看地形了,不过估摸着永兴军肯定已经守住了山谷,想要过去的话强攻伤亡太大,永兴军只需遣三五千人马,足以将我大军阻挡在山谷北侧,无需太久,只坚守一个月,我大军就会以为粮草断绝而不得不北返。而永兴军占着华州仓,不必担心粮草的问题,所以他们耗的起,而咱们耗不起。”

一直跟在刘凌身边的郑超解释道,他现在算是刘凌的第一参谋,论对地形的熟悉来说,大军中还真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

王半斤看着那舆图上那山谷的标注皱眉道:“南下之前王爷就曾提到过这个地方,但因为没有到过这里,对地形不熟悉无法确定战术,现在只能等着斥候回来在确定如何进攻了。”

刘凌道:“我打算亲自去看看地形,一会儿郑超,花翎,赵二,忠义侯,杜义,你们几个跟我到牛角山查看一下。”

安排好了人马安营,留下程义厚安顿辎重营,刘凌带着麾下几个主要将领,只带了百十名骑兵往大营外二十里的牛角山而去。此时已经进了六月,道路两侧的风景格外的秀美壮丽。离着很远,那一坐绿葱葱巍峨的大山已经在眼前了。

路两边都是这两年才废弃了的良田,一路上走过来看不到一个人影。放眼望去这数千里的良田都成了无主的荒地,田地里的野草已经涨起来足有膝盖高,虽然看起来不显得如何荒凉,却透着一股别样的苍茫。这里不是塞外,即便野草丛生也没有风吹造地现牛羊的豪迈丰足,中原大地,竟然凄凉如斯。

大周之富足,前几年还可当得起天下第一这四个字。如今看来,这短短的三年时间,竟然比北汉还尚且不足。大汉三年大灾,只用了一年就恢复了生机,可大周呢?人祸,远比太宰要可怕的多。只要大周这战乱的局面不结束,这看起来山清水秀实则荒芜的土地就永远没有万里粮田的那一天。大大小小的贼乱,已经让这片大地上千疮百孔。

偶尔有肥的几乎走不动的野兔缓缓的挪动着身子过去,看见马队经过也不怎么惊慌,只是往草丛里一扎,并不跑远。倒是成群的野鸟被惊飞,呼啦呼啦的飞上了高空。一个小牛犊子大小的黑影猛地的从草丛里钻了出来,朝着刘凌就跑了过去。这黑影虽然很大,但动作迅如闪电,一晃而过。

若不是整日都看到这兽中的异类在军营中晃荡,那些战马已经适应这个煞气十足凶兽。已经七个月大的黑豹破敌嘴里叼着一只肥得流油的野兔,快速的追杀红狮子的脚步。朝夕相伴,红狮子对这个散发着危险气味的猛兽已经没有什么防备之心了,倒是看它这么快就追杀自己显得有些不服气,从鼻子里喷出两股气流就要加速甩开它。

刘凌笑了笑拍了拍红狮子的头示意爱马不要这样,控制着速度等破敌追了上来。破敌追上刘凌后一边跑一边晃着硕大的头颅,将那只肥肥的野兔甩的上下翻飞。刘凌见这黑豹向自己炫耀战果,哈哈笑了起来。那黑豹见主人对自己的表现兵不怎么赞美,气鼓鼓的把那野兔甩在一边,居然理都不理了。

那野兔还没死透,挣扎着动了几下,终是没有力气再也动不了地方,也不知将会落入那只野狗豺狼的嘴巴里。

如今的破敌已经有它妈妈一半大小,但仅仅是这一半大小也如同一匹驴子一样了。若是完全长大之后,说不定比红狮子的个头还要大上几分。马队并未全力飞驰,所以破敌玩的不亦乐乎,一会儿钻进草丛里驱赶着一群惊鸟四处乱飞,一会儿又叼着什么野物追杀刘凌摇头摆尾的炫耀。又跑了一阵,草丛中一阵乱动,竟然有十几只野狼被它追着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

破敌第一次看到同为食肉动物的野狼,虽然被对方身上的气味刺激了一下,但是身为金字塔最顶端的食肉动物,他对于这种体型比自己小了不止一号的家伙还是有些不屑一顾。随便吼了两嗓子,那群原本就吓得有些乱了分寸的野狼在头狼的带领下顿时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