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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别跑我乃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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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是学了个乖巧,即使是有钱存,也要分两处藏,不然被其他乞丐找上门来,可是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饱汉不知饿汉饥,她可算是真真正正的体会过饿肚子的感觉了,所以,不能怪她太没有爱心,吃饭皇帝大啊。

霜霜一边做着自我心理建设,一边朝庙门口走去。恩,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先去吃顿好的,然后去买一双鞋。

从庙里出来,也不知道那红毛怪是不是还在暗处偷偷观察她,霜霜装作一副占了大便宜的样子,嘴里还念念叨叨的一路走向集市。

一路上,她跟卖菜的大婶打了招呼,又溜达到了屋檐底下,她的同胞们的聚集地,跟几个平日里还算交好的乞丐聊了几句,顺手接了两位姑娘家好心赏给她的铜钱。琢磨着,不用拆散那二两银子,也足够买一双草鞋,吃碗阳春面了,才跟几个同伴嗑叨了几句,又慢悠悠的朝着走货郎那边去。

跟那走货郎讨价还价了半天,才用五个铜子买了一双草鞋。感觉还不是太饿,便继续在大街小巷里溜达。

霜霜在大街小巷里溜达,无心算有心,还真把跟在她后面,想要看看她是不是说谎,会不会去找青衣男的梵天给狠狠的忽悠了一把。

起先,梵天追了出去,走了小半会,没有发现周行书的踪迹,当下就觉得霜霜骗了他,打算返回破庙,好好收拾她,结果,等他回转,却发现霜霜从香炉里掏出一些铜子,溜达着往外头走了,而庙里却并没有瞧见周行书的身影。只当她是要去跟周行书会和,便一路跟了过来,哪里知道,霜霜竟是真的在大街上溜达,一点去找周行书的意思也没有,这才觉得是自己太小心眼了,这么一耽搁下来,只怕那周行书已经走远了。连忙往城外追了过去。

霜霜倒不是真的多有江湖经验,更不要说身怀绝世武功,能知道那梵天就跟在她屁股后头,而是身为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士,秉持着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多看电视的真理,对为数不少电视剧里那些回马枪,黄雀在后之类的戏码,倒也是看得不少,自然是能防着便防着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是真的需要一双鞋了。那几根头发丝到底经不住几下折腾断了,而她的鞋,终于彻底的报废了。

第 3 章

待到霜霜买了鞋换上之后,正打算往街口去,找街口馄饨摊子的刘大婶,吃上一碗馄饨,也算是好生款待自己一番,不过转身之间,眼睛余光却撇到了一抹红色的身影,等她转身看去的时候,却已然没了踪迹,仔细回想一下,那身影可不就是之前将她拧来拧去的红毛怪么。

霜霜大呼了一口气,老天,竟然真是被她给瞎猫撞到死耗子,蒙中了,那红毛怪竟真的杀了她一记回马枪。老天保佑,阿米豆腐,亏得她没有转头就去照料那个青衣男,不然眼下,只怕红毛怪真要化身为怪物,将她给拆皮扒骨了。

恩,那红毛怪朝城门口走去了,应当是彻底放弃了从她这里得到青衣男下落的念头,她总算是安全了。

原本打算吃碗馄饨再回去的,眼下警报解除,倒是那青衣男,还欠她一条命呢,可别趁着她不在,脚底抹油给溜了,那她可就亏大发了。白白忙活了一场。那个馄饨今天不吃不会死人的,所以,霜霜毫不犹豫的转头,往回走。

匆匆赶回庙里,只见那青衣男已经从暗室里出来了,正坐在神笼下头,一脸的嫌恶的瞪着手里的干粮,最后却不得不将其小口的咽下去,看得霜霜极度的不爽。这些干粮可是她的存货,眼下他不问自取,拿来吃就算了,居然还敢嫌弃,想她自己只要能每天吃饱,就要拜谢满天神佛。更是加重了她要海削这家伙的念头。

“我说,这位大爷,墙角有只瓷缸,里头有清水,实在咽不下去,灌两口水吧。”翻着白眼,霜霜踱着步子走进庙里,新鞋子到底是要好穿许多,不用时刻担心,哪一刻就会报废。

“你这乞儿,没瞧见我受伤了么,就连动一动都颇为艰辛,何况是去取水。”青衣男,周行书见霜霜一脸的不耐烦,不由得好笑,这小乞儿还真是够脾气,也够大胆的,明明不会武功,不怕他也就算了,就连那毒教的教主梵天,她也敢忽悠,须知,那梵天只需动动手指头,就能捏死她。

他先前躲在暗室里,寻了半响,找到了一处可以偷窥到外面的小洞,这暗室分明是有人刻意修建,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废弃了,还便宜了这小乞儿,更是在紧要关头,救了他一命。

所以,她与梵天的交谈的情形,他自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乞儿还真是大胆,竟然敢将污秽之物,趁机抹到梵天的锦袍上,不过,也真是够恶心的,不过,这等报复的手段,也只有这市井的乞儿才做得出来。

霜霜闻言,有些不耐的看了周行书一眼,拿起她先前装豆腐脑的陶钵,走到墙角,从大瓷缸里舀了一些水,打算过来喂给周行书喝,走了两步,却见陶钵里还有豆腐脑的残渣,顿了顿,她自是不在乎的,不过,看这青衣男穿着打扮,想来,应当是身家不菲的,只怕这水,他要嫌弃的,为了她的报酬,还是清洁一下,再重新舀点水过去吧。

霜霜磨蹭了一会,用了一些水,清理了陶钵里的残渣,又重新舀了一些清水,才走到周行书的身边,蹲下,将水递给他,道:“呐,你将就点喝吧,这钵子我刚刚洗过了。”

周行书挑眉,接过陶钵,里面装的果然是清水,还算干净,本来以他的性子,若是平时,是决计不会喝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水,不过,眼下,他失血过多,体温有些高,本就急需补充水分,再加上先前啃了一口那暗室里寻到的干粮,喉间早就已经干涩得冒烟了,便也就顾不得那么许多了,就着陶钵,狠狠的灌了几口水下去,方才觉得自己像是活过来了一般。

霜霜见他喝了水,闭目休息,自然也不会再自讨没趣的蹲在这里守着他,自是寻了一处角落,开始了自己每天的娱乐,她闲来无事,从溪边捡来了一些黑白石子,又地上画了方格子,每天自己与自己下五子棋。这古代最让人痛苦的,除了吃不饱穿不暖之外,大约就只有娱乐活动太少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分外的怀念二十一世纪。

啥,想念家人?她一介孤儿,哪里来的家人可以想念,生活在古代还是现代,对她来说,倒真是没有多少的不适应。

夜幕降临,累了一天的霜霜,靠着墙,就开始睡了起来。到了半夜,习惯起来去茅厕的霜霜,在黑暗中摸索,差点一脚踩在周行书的身上,这才记起她白天里救了一个男人,就睡在了神笼的下头。

霜霜靠近周行书,借着屋顶漏下来的月光,瞧见他脸色有些潮红,嘴唇干裂,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好家伙,发高烧了。这可就比较麻烦了,受伤之后发高烧代表着有炎症,通常若是处理不好,可是会要命的,她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将人给救了回来,若是这个时候死了,那可就亏死了。

“算你小子走运,碰到的是我秦霜霜。”身为孤儿的她,从来就是自己照顾自己,虽不说能堪比专业的看护,却也不遑多让了。眼下这里没有退烧消炎的药。不过好在,庙的后面,就有一条小溪,那里应该有鱼腥草。

说起鱼腥草,这可真是个好东西,能够清热解毒,排脓消痈,重要的是,它有抑制抗菌的作用,并且能提高人体免疫调节的功能。正是眼下这家伙最最需要的东西。而且,十分好找。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能认得这种玩意。

踢了踢脚边的石子,霜霜弯着腰摸黑在溪边寻了好几株鱼腥草,就着溪水洗干净,又用陶钵舀了一些干净的溪水,她傍晚给那家伙递水的时候,可是瞧见了他眼里的迟疑,还真是大老爷一个啊。干净的雨水给他喝,居然还嫌。

回到庙里,用火石点了枯草,用钵子煮了两三株鱼腥草,又寻了一个还算干净的,缺了角的瓷碗,清理干净,用石块将余下的鱼腥草捣烂,解开他之前包扎的伤口,给他敷药,等那钵子里的水煮得冒泡了,连忙熄了火。这东西可不经久煎。现在只等他清醒过来,那这煮好的水给他当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