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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只是写的自己越来越痛苦了。

☆、海水与火焰 III—钟颖

若是你喜欢一个人,要么就是和对方互补,要么就是一样。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别把人类想的太复杂,很多情绪都是相同的,不要以为世界上有完全不可相互理解的人,也没有完全理解的人。所以有蝴蝶效应,所以从无绝对的事。

我和易铭是有不同的,即使我们的灵魂那么近。她喜欢香辣,我喜欢鲜甜。她喜欢牛肉,我喜欢鱼。她喜欢酷玩,我喜欢电台司令。她喜欢万宝路,我对香烟无感。她喜欢威士忌,我喜欢甜白。她喜欢略微悲伤的东西,我喜欢暖意融融的恩典。

所有的不同都是我们斗嘴的重点。是生活的愉快之一。大概我们都奉行一种观点,若是爱着对方,就是爱着这个人这样的存在,包容对方,不刻意去改变对方。太多人面对不同的东西就质问“为什么”,而并非接受这样东西就是这个样子。大概这也需要勇气。

“其实,”她坐在我对面,收拾着刚才为我剥螃蟹而留下的一桌红色盔甲残渣,“什么?”我见她说话吞吐,知道她是有什么心里话想说,需要准备时间,需要我去引导她。“颖儿,”她叫的轻缓,似乎这两字就是我,我就是把自己名字写在友人帐上的妖怪,这是要还给我名字所以要倍加小心。“我一直都觉得,有你出现是我的幸运。要是没有你,不知道日子会多,”她眉头一皱,眼神低垂,好像在视线消弭的尽处,看见了不好的一切,“寂寞,难过,空虚,总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但是因为你出现了,我觉得我得救了。”

说完,她看着我,我手里正拿着一支她剥出来的完整螃蟹腿儿,眼睛含笑回望过去。她笑了,便拿着螃蟹的残躯去厨房了。

迈阿密的夏天来的总是很早,一年四季,不管美国其他地方多冷,这里总是温暖。相比LA,我更喜欢这里。晚上拿了一支澳洲的干白佐餐,我吃完螃蟹,一手端着酒一手拿着盘子走进厨房。她自然的接过,仔细的洗。我洗了手,便端着酒在一边看着她。两个人就这么什么话都不说,静默自然的相处。现在我愿意承认她是攻我是受,只要我还能看见她这样安静的做家务,安静的和我一起经营我期待很久的生活。

一切搞定。她擦擦手,便转身看着我。我摇晃着酒杯,杯底还剩下一口的量。她眼神温柔,伸出右手来,拉着我端着酒的左手,把酒杯送到自己唇边,一口喝完。抓着我手腕的那双手显得凉,在气候温暖潮湿的夏夜让人觉得舒服。她松开我,由我把酒杯放在一边,也由我把她揽在怀里,一言不发只是吻她。

“得救是吗?”热吻的间隙,我们鼻尖相触,我喘息着说,“今晚我让你溺水一次怎么样?”

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然后红了脸,回吻我,呼出的气息还带着刚刚喝下去的干白的酒气,“。。。好。”

☆、金牛座—易铭

“谁说金牛座吝啬?我这是会花钱。而且,要说我吝啬,分明就是对方不重要。你看我请你吃饭,曾经何时吝啬过?”易铭和任林栩站在刚开业的大悦城,易铭把星巴克的杯子递到任林栩手里,“小心烫”。任林栩唯唯诺诺点着头,表示不再和有钱人斗嘴,何况自己也斗不赢这个嘴皮子贱到学院有名的货色。“不过你说,我给她买啥好呢?”

任林栩觉得满头黑线啊。两个人一路过来就讨论了两个话题:一,金牛座是怎么样的;二,她要给许萱买什么礼物。天哪,这两点都把她斗败了。金牛座的易铭向她展示了自己可以有多固执:不喜欢的肯定不喜欢,不论怎样说;喜欢的要是找到了就立刻能搞定。。。但是你喜欢的在哪里呢??任林栩无奈的很,只想抱着手里grande的摩卡享受甜腻腻的滋味。初春还是冷。

围巾?丝巾?胸针?两个人在路上说道胸针的时候任林栩被易铭白了一眼,“珠宝配饰什么的,一般的我肯定看不上,我看得上卡地亚。攒段时间钱我也买得起,但是我要是送她那么金贵的,要是被看出来了也不好对不对?”任林栩了悟的点点头,“笨。”

好吧,又被鄙视了。“你看你什么都明白,还在纠结什么?”“笨啊,就是因为什么都明白所以才纠结啊,像你这个脑子怎么可能找得到纠结的点呢。”易铭一边说一边往前走,任林栩的白眼她没看见。“诶,你说香水是不是一个好的主意?”

易铭漂亮的眼睛睁的老大,闪烁的火在里面跳跃。任林栩点点头,“但是。。。不是和送珠宝一样的考虑吗?”易铭点点头,“是啊。。。唉。。。”瞬间,她就从激动开心到失落低沉,就那么快,一秒不到情绪就翻转。任林栩已经习惯了,在开始迷恋许萱之后,易铭就是开始能表现出这样孩子气的情绪化来,“你可以试试气味图书馆啊。”“那是什么?”

“走,去看看你就知道。我已经解释不动了。”任林栩领着易铭走进那家店,也不想管易铭的抗拒和疑虑表情,知道她就是这样。“行了,你看吧。”

易铭环顾四下,七七八八的玻璃小罐子里插着竹签,凑过去拿出来,细细闻一闻,就是瓶子标签上写的那些味道:古树森林,雨后泥土,各色花香。她的脸上流动着找到乐园的喜悦,任林栩觉得放心,便也自己寻觅好玩的去了。什么好玩?闻闻奇特的香气最好玩啊。

易铭自顾自挑拣,估计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像一个什么都想买的土豪,要不然店员的脸会那么好看。嚯,还有书香。嗜书如命的易铭拿出来一闻,切,不是我的想象。暴风雨?闻起来和雨后也没什么区别。暴风雨的画面感不能付诸气味。但是自己怎么批判这家店不要紧,要紧的是她得想一想,她希望用什么样的气味让许萱记得自己。

任林栩真是明白自己:她知道自己一直想不断在许萱身边制造存在感,即使自己不在她身边,她也会想起自己来。别的东西也许都不能帮助她不断的想起自己,至少现在不能,但是,这种香味可以。她会想到是自己送的,想到和自己有关,就在她身边,一旦呼吸就能发觉的美好气味。

易铭没指望许萱会在家里使用这东西。在她们之前的对话里,她能感觉到,许萱似乎有些刻意的想把自己的家事和工作分开,一方面是自己不打听,一方面,许萱也不愿意说。其实若是亲密些的朋友,应该会很自然的说起,哪怕作为一种佐证某些细小观点的论据、谈资,都会说起,但是许萱没有。

也许你的定义就是,易铭想,我和你的一切一切都在学院里,不会超过这个范围。

也罢,放在你办公室,你在学校就会想到我,想到我就能。。。至少你有需要的时候,会想到找我吧?

“就这个。”她笑,对自己的选择满意,任林栩过来闻了闻也喜欢,店员更欢喜了。古树森林的气息,就像照见自己的心。仿佛这样的东西就是她易铭会买的,符合她的气质,她的精神状态,她的思想方式。

但是两个人买完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走出店门就觉得不对了。不论怎么呼吸,只能闻到刚才试过的味道。易铭发现自己满手都是,任林栩则直接不小心把精油蹭到鼻尖上。这下可好,二人拿出面巾纸,死命擦拭,丁点儿用都不管。只好垂头丧气走出大悦城,打的回去。

易铭想起曾经大二那一次,到丝芙兰给李颐渊买生日礼物。为了挑一款她觉得合适的香水,易铭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香水气息。那都还好,不算浓烈到受不了。这回真是要命了,易铭和任林栩站在街边,她自己点着一根烟,吸进来的固然是熟悉的尼古丁,但是原先熟悉的干冷空气今晚是彻底回不到原先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