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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晨。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

或者我该叫探长?噢,是的,我知道,没花多长时间我就查出来了。我那优秀的穆罕默德,是一个比维多利亚地区那些善心的外行们更出色的侦探。不过我就不提你的级别了,因为这是一封社交信函。我写信给你,是作为一个卓尔不凡的人写给另一个值得他注意的人。实际上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位曾让我涌起过片刻钦佩感的英国人,所以我把这些实情向你,而不是向报纸和盘托出。

当然,因为我确信你也对此感兴趣。

今天早晨,我收到一封来自我的追随者保罗·金赛休伊特的来信,通知我他在阿拉伯半岛的发现。信是应他的要求,从《晨报》寄出的,预计明天早晨发布这则消息。这份谦恭让我很感谢他。真是讽刺,应该是那位了解山谷存在的年轻人肯里克启发了他。当肯里克在伦敦时,我见了他很多次,在他身上我没有发现任何值得享有如此伟大命运的特质。他就是一个非常平庸的年轻人,愚蠢地驾驶着一个呆板的新发明,穿越沙漠来打发日子,而这里只有兼具耐力和决心的人才能征服。他有一个完整的计划,通过我来提供运输,他带我去找那个他的发现。不过那当然很荒谬。我的生活和我在沙漠上享有的名望,不是靠一个来自朴次茅斯小街中的仪表板看守人带我发现的,不是提供交通,雇用骆驼,给其他人提供方便的。这样一个年轻人因为气候灾难和地理意外,偶然撞见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现,并将因此获益,而这些让别人不惜牺牲生命去探险。这让我无法想象。

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年轻人唯一的美德就是有自制力(你为什么要把你的兴趣浪费在一个如此无趣的人身上)。当然,别误解,这种自制力是指在说话方面。从我的观点看,让他这个具有自制力的人继续严把口风非常重要。

因为他准备四日在巴黎见另一个同事(可怜而又美丽的鲁特西亚,被野蛮人永远地破坏了),所以我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来谋划这事。事实上,我不需要两周。如果需要,两天我就能达到目的。

我曾乘坐夜车前往苏格兰旅行。夜里我醒着写了些信件,当火车抵达第一个停靠点克鲁郡时,我把它们寄了出去。我寄完信,站在站台上张望,我想离开火车却无人察觉是多么容易。乘务员下车迎接晚到的旅客,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当行李被装上远处的行李车厢时,火车会在这个空无一人的站台上等待很长时间。如果有人想无人知晓地旅行到此,他就可以下火车,却没人知道他曾上过车。

这段记忆是我灵感的两个支柱之一。

第二就是我拥有查尔斯·马丁的证件。

查尔斯·马丁是我的机修师,是我曾雇用过的唯一一个欧洲人和唯一一个技师。在我最不成功的一次探险中,一次半机械化的探险中,我雇用了他,因为我的阿拉伯人没人熟悉机械(虽然学起来很快,唉!)。他是个令人讨厌的人,除了内燃机什么都不感兴趣,还逃避他的那份营地责任。当他在沙漠中死去时,我一点也不难过。那时我们已经发现,车辆是个累赘而不是帮手,决定丢弃它们,所以马丁已经失去了作用(不,他的死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在这件事上,是上帝自己在清理垃圾)。没人索要他的证件,因为是从一个海岸到另一个海岸的旅行,所以我们不会再回到雇用他的那座城市。他的证件就放在我的行李中,我和其他人都不感兴趣,随后和我一起返回了英格兰。

当我需要让肯里克这个年轻人缄默的时候,我想起了它们。肯里克看起来和查尔斯·马丁挺像。

肯里克计划返回东方工作,等我来找他会合,然后我们再一起出发去探险。他常常来布里特巷看我,讨论路线,对他未来的成功沾沾自喜。当我看见他坐在那儿,喋喋不休地说着废话,我感到很可笑,因为我已经准备用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送他升天。

肯里克准备搭三号的夜间渡轮去巴黎。他好像很喜欢坐渡轮,会特意走很多英里的路去搭方头浅平底船过河,而实际上距离他所在的地方几码远就有一座桥可以通过。我想,多佛渡轮他坐了有两百次。当他告诉我已经订了一张火车渡轮的卧铺时,他一走我就打电话,以查尔斯·马丁的名字订了同一天晚上去斯库尼的卧铺。

当我下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建议,因为同一天晚上我要去苏格兰而他要离开去巴黎,他可以把行李(他只有两个行李箱)放在维多利亚站的寄存处,提前和我在布里特巷吃个饭,然后在尤斯顿站给我送行。

他总是很高兴地赞成我的任何提议,而这次,我知道他也会同意。我们一起吃晚饭,有饭、肉饼和杏子菜(需要很长时间烹煮,才能让杏子入味),这道菜是穆罕默德教卢卡斯太太做的。然后穆罕默德开车送我们去尤斯顿站。在尤斯顿站,我派肯里克去取我的卧铺票,而我继续往前走。等到肯里克来找我时,我已经找到了卧铺房间,并在站台上等他过来。如果他偶然问我为什么用查尔斯·马丁的名字旅行,我就托词说因为我的知名度,所以才要隐姓埋名。但是他对此毫无疑问。

当看到乘务员是老酸奶时,我感到上帝也站在我这边。你不了解老酸奶,在他整个生涯中,就没对任何乘客感兴趣过。他当班的主要目标就是尽早回到自己那间难闻的小房间睡觉。

还有不到五分钟列车就要出发了,我们站在那儿聊天,门半掩着,肯里克面对着走廊。不一会儿,他说他最好下车,不然就要被载到高地去了。我指着在他旁边卧铺上的小旅行包说:“如果你打开包,就能找到我给你准备的东西。请收好这个纪念品直到我们再次见面。”

他简直是怀着孩童般的渴望,弯下腰打开了两个锁。这个位置很完美。我从口袋里拿出最称心如意的武器,它是人们为了杀死偷袭的敌人而发明的。沙漠之国的原始人,没有刀没有枪,但是制作了沙球。一块碎布和一小把沙子,就能让颅骨像鸡蛋壳一样破裂,而且很干净,没有血或挣扎。他发出了一阵小声的嘟囔,向前倒在了旅行包上。我锁上门,看他的鼻子是否流血,没有。我把他拖下床,捆起来塞到床下。这是我唯一的失误。床下有一半的空间都被一些从未移动的东西占据,而他身材瘦长,膝盖怎么也推不进去。我脱掉外套,把它扔在床上,用以盖住他的腿。我这样安排,不但能遮住腿,而且看起来很随意。汽笛响了,我把去斯库尼的车票露出一半和我的卧铺票,一起放在了酸奶可以看见的镜子下的小架子上,然后我就去了走廊里的卫生间。在送别的时候,没人会对其他事情感兴趣。我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等待着。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听见连续的关门声,那意味着酸奶在巡视。当我听见他在旁边那个卧铺房间时,我就开始大声地洗手。不一会儿,他便敲门问我是不是B7的乘客。我说是的。他通知说已经找到了我的车票并取走了。我听见他走进旁边的车厢,还有关门的声音,我便返回B7锁上了门。

那之后,我有完全不被打扰的三个小时来把一切布置得无懈可击。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如果你曾想找个肯定不被打扰的地方,给自己买一张去苏格兰北部的卧铺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像乘务员巡视后的卧铺房间那样安全不被打扰,甚至连沙漠也比不上。

我把肯里克从卧铺下拉出来,将他的头在洗手盆的边缘摩擦,然后把他放在床铺上。我检查了他的衣服,让我很满意都是来自世界各地。他的内衣好像是印度洗的,他的西装是在香港做的,他的鞋来自卡拉奇。他的表是便宜的金属表,没有姓名没有缩写。

我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拿走,放入查尔斯·马丁的书和东西。

他还活着,不过当我们驶过拉格比几码远后,他就停止了呼吸。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布置现场,就像戏剧里说的。我想我没有任何遗漏,是吗,格兰特先生?细节处理得很完美,甚至是洗手盆里的碎发和他弄脏的手掌。在我留下来的旅行包中,装了几件我自己的旧衣服,很破旧,洗了很多次,是他会穿的那种款式,那些法语物品是我自己的东西:一本小说和一本《新约全书》。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东西,酒瓶。

肯里克的脑袋非常硬实。当然,我是指喝酒,怎么喝都不醉,不是指沙袋袭击的结果。晚餐时,我就让他喝威士忌,还给他一杯辞别酒,量大到谁看了都会退缩。他看见半杯纯威士忌也有点疑虑,不过,就像我说的,他总是急于取悦我,所以没有推脱就喝了。他仍然很清醒,或者说至少表面看起来是清醒的。但是,当他死的时候,血液和胃里都充满了威士忌。

我布置完他的卧铺房间后,那里也充满了酒气。当克鲁郡的灯光出现时,我进行了最后一步。我把只剩一半酒的酒瓶放在地上,让它在地毯上来回滚动。火车慢下来时,我就打开门,随后关上门走了。我一直走到离B7有几个车厢远的地方,才停下来若无其事地看着站台上的来来往往。我随意地下了火车,走上站台,慢慢地溜达。我戴着帽子,穿着大衣,所以不像乘客,没人注意到我。

我搭午夜的火车返回了伦敦,凌晨三点半抵达尤斯顿站。我兴奋地一路走回了家,就像是行走在空中。我进了屋,踏踏实实地睡到了七点半穆罕默德进来叫我的时候。他提醒我,在九点半有个约会,要招待百代电影公司的代表。

直到你来拜访我,我才知道,在他的大衣口袋里有一份写着潦草字迹的报纸。我承认,自己有一瞬间感到很惊慌,因为我本该把所有东西都检查一遍,但是很快我就释怀了,那是可以被原谅的疏忽。无论如何,那都无法危及我无与伦比的成就。我让他留着那件破衣服,也是有意布置的。就算那证明是肯里克的笔迹,也不会引起当局的兴趣,因为那个年轻人已经被认定是查尔斯·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