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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第1页)

也许,只是因为陶古对任何人都很好的关系,所以也感受不到她那种受人排斥的气场吧。

总之,他是个奇人。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挺受女生欢迎的,他并不能说很帅,却给人感觉很阳光,让人忍不住就想亲近。

今天,陆晓筝正在翻看着在外面小铺买来的杂志本,看得很是入神,方蕊蕊的声音便从身后传了过来:“晓筝,有人找你。”

她停下了手部动作,侧头看方蕊蕊,道:“谁找我?”

方蕊蕊的声音听着有些闷闷地,撇了撇嘴:“……陶古。”

陆晓筝在原地冥想了瞬,道:“哦。”

她套上大衣,穿上了厚厚地雪地靴,跑下楼,果真看到了他。

芝加哥的冬天比S市冷许多,下雪的日子很频繁,却也让这城市显得格外别致美丽。

比如,现在的陶古,穿着漆黑大衣,双手揣着口袋,站在雪地上,挂着暖暖笑容,像是一幅油画。

她走过去,说:“天那么冷,你有什么急事特意从男生宿舍过来找我?”

男生宿舍距离女生宿舍还是挺远的,尤其她们还是中国人。

他有些笨拙地挠了挠头,发觉头上戴着帽子,有些尴尬地将手放回口袋。

陆晓筝知道,这是他苦恼时候最常做的,挠头。

“有什么事?很严重吗?”

他炸了眨眼,失笑:“哈,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出去吃饭。”他像是怕我误会,忙着说,“啊,就是说,正好我肚子挺饿的,想着你是不是也还没吃饭呢。”

陆晓筝说:“恩,没有吃呢,那就一起去好了。”

他见她没有什么异样,好像松了口气,笑道:“恩,走吧。”

两人吃着西餐,西餐上的很慢,所以两人一直在聊天。聊到两人在来美国之前的事,他的生活从小就挺一帆风顺的,家里很小康,父母虽是工薪却还算比较富裕的白领。

“我本来也是打算将来毕业去什么公司上班的,不过看我爸妈天天这样朝九晚五就觉得好没意思,我还是比较想做自己感兴趣的。”

她点点头,道:“恩,做自己喜欢做得会很开心。”

他家虽说不上是什么富庶之家,但是父母在外也有很多的关系路子,再加上他原本成绩就算不错,想要找到个公司做做小白领根本不难。

陆晓筝有些羡慕,这平凡中带着不凡的人生。

她想起了温琛。

他太过高高在上,遥远得让她觉得每每靠近看他都有种隔岸相视的感觉,也许是所谓的自卑心作祟。

也许,他太过不凡,才会让她觉得遥远得可怕,才会让她有那令人耻笑的自卑感。

陆晓筝现在想,原来她一直对温琛这百般迁就,不仅仅是因为爱,还带着自卑。

爱情里,是容不得自卑作祟的。所以,她与温琛才走上了这般田地。

他手伸至她眼前,晃了晃:“怎么了?”

陆晓筝回神,尴尬地说:“呃,没什么,就是想到些事情。”

他说:“很难过的事吗?”

她说:“比起难过,我反而觉得遗憾更多。”

如果,几年后她奋斗有成,再遇上温琛,也许她就不会这么卑微的爱着他,等他回头。

也就不会害死,两人的孩子。

你说对不对,琛?

陆晓筝,这段感情的失败,有一半,是你咎由自取,怨不得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