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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部分(第1页)

御风黑着脸道:“怎么回事?”

“离王无忌不知道怎么得了我的血,用秘术创造了一个孩子。”小歌解释道。“我跟他没关系。”

御风的脸仍旧阴沉着,他自是相信小歌的,但离王无忌干的事,委实恶心人。“离王无忌还是公子璟?”

小歌道:“离王无忌。”若非子奕已灭了离王无忌,那么杀了他的人一定会是她。

御风继续问:“公子璟呢?”

小歌无言以对。

御风的脸色更阴沉了。

小歌讨好的搂着御风的脖颈,亲了亲御风的唇。“夫君,我就见他这一次,就一次。”

御风挺想问一句我能不能杀了公子璟,但考虑到连山氏对血裔的重视,不用问他也知道那不可能,公子璟不仅是连山氏的血裔,更是直系,即便小歌同意,其余与巫真殿有关系的人都不会答应,因此只能冷着脸不语。

小歌无奈,只能继续讨好御风,她是真不想去管离国这个烂摊子,离王无忌干的事犯了大忌,这种事,谁沾上谁倒霉,十巫也不例外,可偏偏公子璟是她的子嗣,还是直系。她与公子璟从未见过,甚至公子璟虽流着她的血,却不似公子珏与连山珩那般是她十月怀胎所生,说有多少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寻常人可能有几分血浓于水之情,但连山氏的人。。。。。。还是算了,连山氏看重的是血缘,亲情什么的,若真看重,专门记载连山氏子孙弑父杀母罪行的启蒙书也不会多得能堆满一间大屋了。但即便没有亲情,公子璟也是她的子嗣,在公子璟成年之前,她对公子璟有责任。

心满意足的享受了妻子小半个月的伏低做小后御风还是同意了小歌去见公子璟,堵不如疏,且依着连山氏的规矩,公子璟成年后是可以挑战小歌的,只要他有能力杀了小歌,得到巫真之位。以十巫没人性的性格,御风相信十巫绝不会对他做什么,反而会欣然认可新成员。气归气,他还是不愿小歌因此而有危险。不过有个条件,他也要去。

小歌惊了:“快与羽人开战了,你这样离开。。。。。。”好吗?

“需要做的事都按着类别分给了下属,我即便不在,也不会出事。”御风不以为然,他相信自己的部下,云国本土几年没有国君都没出事,何况军队。

小歌对御风彻底无言。

因为子奕赶着参加与羽人的决战,因此对离人的绞杀愈发严酷,小歌重新踏上离国的土地时,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了。

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也就罢了,小歌很敏锐的察觉到离国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染着怨气,那是亡者的鲜血浸入土壤中留下的。太阳的光辉会洗去所有污垢,但这些怨气太重,又浸入了土壤深处,没有一两年的风吹日晒不可能消散。

只是。。。。。。抚着帛书上的文字,小歌嘴角微微抽搐,子奕真有效率,离国原本的人口超过千万,如今却锐减得不足一百万,而仅剩的几十万躲藏在稷泽中,眼看就要被子奕给绞杀干净了,难怪公子璟会跟她求救,最迟两个月,离人就得亡国灭种了。

小歌拍了拍自己暂借的鹏鸟。“我们去稷泽。”

稷泽纵横三四百里,烟波浩渺,是云水下游最大的水泽,大泽林木葳蕤,物产丰富,两个字概括就是:原始!不过也正是因为稷泽原始得令人抓狂的环境,才让公子璟带着还剩下的离人在此躲了两个多月都还没被子奕给灭了。沃州虽有森林,但东夷人生活的环境以草原为主,即便有生活在森林里的,沃州的森林也多为针叶林,不似稷泽这般,针叶林只占了小半,而森林中的湿气重得似能令人长霉。东夷人不适应这种作战环境,但这也不代表他们拿离人没辄,封锁主要道路,不让一粒粮食进稷泽,离人还是得完蛋,稷泽的野生动物资源再丰富也架不住几十万人捕食。

小歌也不喜欢这种过于潮湿的环境,不过这两年一直呆在沃州北部,与月照海比邻,湿气不比稷泽差多少,稷泽的湿气虽重,至少少了一股子海腥味,相对而言,稷泽也就不是那么不能忍受了。

乘着鹏鸟落在了稷泽中,小歌颇为苦恼在一株十几人合抱的古树上坐了半晌都没动,稷泽可不小,纵横三四百里那只是水域面积,若是算是周围的森林。。。。。。想到此,小歌果断枕着御风的大腿补眠,孕妇嗜睡,之前为了赶路,她可没休息,先补回来再想别的。

御风哭笑不得的看着小歌,夫人你真是来救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啊。

小歌悠闲,公子璟却悠闲不起来,因此最后是公子璟先找到了小歌与御风,子奕的那头鹏鸟委实显眼,加上小歌毫不加掩饰,公子璟在她到的当日便知道有人进入了稷泽,只是不太确定是子奕本人还是别人借了他的坐骑。若是前者,公子璟躲都来不及,所幸是后者,因此公子璟自己找上门了。只是公子璟怎么也没想到小歌来见自己的私生子竟然带上了原配夫君,亲娘您的心可真是宽如大海。

公子璟如今住的地方是树洞,稷泽古森林,古木参天,不少古树都有树洞,可以住人,从居住王宫的公子变成住树洞的流亡者。公子璟很是庆幸自己是连山氏的血裔,因为体内流着的血,子奕很早就将他所知道的连山氏训练族中子弟的法子用在了公子璟身上,这才使得他对于这种云泥之别的变化没有半点不适就接受了。若是换个正常的王孙公子,即便不崩溃也该一蹶不振。

公子璟表情甚是奇异的在给小歌倒了一碗热水后又给公子璟倒了一碗。“条件简陋,莫嫌弃。”

小歌拿起热水便要饮,御风微微皱眉,按住了热水。“又乱吃东西?”

“我相信他没胆害我。”小歌微笑将热水饮了半碗,连山氏虽然公然鼓励子孙弑父杀母,却没鼓励子孙毒杀父母,即便是弑父杀母也必须光明正大的决斗。公子璟有挑战她的资格,但必须按着规矩,坏了规矩,公子璟绝对永不超生。

公子璟古怪的瞅着小歌,忽然笑了,他看得出小歌对他绝没所谓的亲情,这一点不奇怪,连山氏本就是这样的。但小歌够坦诚,也有足够的担当与责任,就这两点便足够他真心喜欢她了。在宫廷中长大,公子璟太清楚王族的亲情是什么样子了,若非离王无忌没有生育能力,而自己又是离王无忌唯一的子嗣,就自己母不详的身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但小歌,公子璟相信,不论自己是否唯一的子嗣,不论对方爱不爱自己,这个母亲都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害自己。

饮了半碗热水,身子暖了不少,小歌问:“你希望我帮你做什么?”

公子璟看着外面密密麻麻的简陋树屋道:“我希望巫宗停下对离人的屠杀,让我父王的灵魂入轮回。”

“第一个可以尝试,第二个,离王是主犯,不可能。”小歌坦诚道。“非我无情,你应该庆幸华歆已逝,否则离人这一支人族会比死更惨。”以华歆王的性子,十成会将所有离人变成巫宗做实验所需的活材料。

公子璟不解:“华歆王为何如此?”做为君王,对于自己的血裔不是应该从轻处置吗?怎么华歆王反过来了?

“这个啊,你不知道也正常,在上古时,人族是异族的奴隶,燧人氏是人族中最初反抗异族奴役的人,这段历史太过屈辱,所以被人族给刻意抹去了。就是可惜了燧人氏,人族最初挺起背脊的反抗的一群人。。。。。。”小歌歪了歪脑袋,叹息。“可惜没成功,整个燧人氏都被灭族了。华歆的姓氏你应该知道,风姓燧人氏。没错,她是燧人氏唯二的幸存者,对了,另一个是连山氏族,连山姝借着生母之死与燧人氏决裂,脚底抹油,带着连山氏远迁,从而逃过了一劫。不过华歆没有,但她命硬,古时的巫为了了解百草的药性,只能亲身尝试,无数的巫在尝百草的途中被中毒而亡,但也有一些成功找到了毒物的解药活下来,华歆便是那少数的一员。不,她更特别,也不知她究竟尝了多少稀奇古怪的药草,以至于她的体质发生了一些奇异的变化。同样的伤势,别人死了,她却死不咽气的从尸体堆中爬了起来。让人族成为大荒第一族是活下来后的她唯一的执念,为着这执念,神挡杀神,魔挡杀魔,子孙血裔,她连亲生骨肉都屠戮过,何况你们这些不知道多少代的苗裔。”最重要的是,华歆对子孙的态度。。。。。。呵呵,华歆的每一段婚姻都是利益的联姻,子嗣什么的,绝不会太上心。

华歆王是人族的幸运,因为一名脑子里记着所有知识的巫活了下来,所以人族的文明火种并未随着燧人氏的覆灭而消失。但做为华歆王的血裔,且是损害了人族利益的血裔,有华歆王这么个祖宗,绝对是倒了一万辈子的血霉,前不久肉体被车裂,灵魂被封镇的离王无忌便是血淋淋的例子。华歆的执念严重得无药可救了,贪生怕死是人之本能,华歆也不例外,但为了完成自己的夙愿。。。。。。小歌清楚的记得,万年前,那个桀骜的女子是如何出卖自己的生命与灵魂换取对人族的助力的,正常人谁干得出华歆做的事?放弃近乎永恒的生命,放弃千千万万世的轮回,死后灰飞烟灭,脑子但凡正常点的人都做不出。

想想华歆的事迹,小歌觉得,华歆留下了那么个屠杀自己苗裔的遗诏,真的不算什么,不留下这种遗诏才叫不正常。

小歌虽未说全,但不妨碍公子璟意会,脸色立刻变得古怪起来,离王无忌的确作死,他们也该庆幸华歆已逝,否则真不知道离人会有多惨,但再惨也不会有人同情,华歆是离人的始祖,祖宗收拾子孙,天经地义,打死了都不用偿命。“我父王已被车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