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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谋生亦谋爱吴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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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似乎不无书生气。  只剩下一个死,用她的贞烈衬他的勇毅,如同在浓墨的乌云上描一枝血色蔷薇,笔意恣肆,墨迹饱满,阳刚与阴丽,坚硬与柔软,不可能有更完美的参差对照了,他的人生,就此成为经典中的经典。  经典不可复制,唯美难以仿效,没关系,能做到惨烈就可以了。男人们这样塑造自己的光辉形象:当敌人匪盗到来时,他们先把刀刃对准家里的女人,死掉事小,失节事大,说来是为她们好;如果他们是地方官员,守城将领,被敌人围困至弹尽粮绝,他们的妾,最好是爱妾,就是天然的肉食,那曾经缠绵竟夕的身体,分割了大家共啖之,士兵们感动莫名,一时间士气高扬。  这样的故事千百年来屡见不鲜,大家敬仰呀感叹呀同情呀——全是针对男人的,好像那些妾真的就是肉食一样,现在,突然跳出一个口口声声“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的龚鼎孳,也太各色了一点吧?  像是一种反讽,他再老是那么说来说去的,就类似于行为艺术了。可惜,没人有耐心仔细玩味,一句无耻便打发掉,即使同样投降过来的人,在他面前也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起码,人家不是因为小老婆不干才投降的。

大事糊涂小事明白(1)

降清之初,他仕途不顺,他老是把小妾挂在嘴边,人家挤兑他,也拿他的小老婆说事。顺治三年他爹去世,他循例申请恤典,言官孙昌龄参上一本,在骂他是“明朝罪人,流贼御史”之后,又说他在江南千金置妓,“名顾眉生,恋恋难割,多为奇宝异珍,以悦其心。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流连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这么一来,照顾没混到,还被连降二级,而顾媚女士以一个名妓、小老婆的名字上了官员的奏折,也算独步古今。  虽说根本原因,在于清廷想杀一杀汉臣的威风,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但说起来总是被顾媚断送了政治前途,换成一般人,怎么着都要迁怒一下的。但龚鼎孳就是牛,照样带着顾媚寻欢作乐,“虎噬都无避,蛾眉哪可捐”,他的这两句诗,真是气冲斗牛。  南归之后,龚鼎孳和顾媚回到了更适宜的土壤里,湖光山色,风晨雨夕,两人尽享风月之美。龚鼎孳这样描述那些辰光:  五月十四日夜,湖风酣畅,月明如洗,繁星尽敛,天水一碧,偕内子系艇子于寓楼下,剥菱煮芡,小饮达曙。人声既绝,灯火楼台,周视悄然,惟四山苍翠,时时滴入杯底,千百年西湖,今夕始独为吾有,徘徊顾恋,不谓人世也。酒话情话,因口占四调以纪其事。子瞻有云:“何地无月,但少闲人如吾两人。”予谓何地无闲人,无事寻事如吾两人者,未易多得尔。  多少年后的今天,坐在一层不变的生活格局里,读这些句子,不羡慕是不可能的,尤其“四山苍翠,时时滴入杯底,千百年西湖,今夕始独为吾有”一语,幽幽古意,沁人心脾。该是怎样一个瞬间,我望着你的脸,刹那,永恒,真实,恍然,花开花谢,雨飞云卷,时光迢递,而你,犹在我身边。在龚鼎孳有关顾媚的诗文里,总看见情欲如花绽放,唯有这几句,沉静了下来,如同灯火阑珊处的悄然携手,比华丽婚礼上的拥吻,更来得珍重。  假如能够忘掉龚鼎孳这时尚在丁忧期间,我们可以赞叹一句“神仙眷属”,可是就算我们能忘掉,他的政敌,还有大把大把的正经人,是忘不掉的。龚鼎孳的放荡形骸,屡屡成为公众攻击他的口实,奇怪的是,他从来不曾为自己辩护一句,那些被孟森先生考证为扶梓途中所在的诗,不见戚意,只见善持(顾媚嫁后改名徐善持),“同善持君限韵”“谐善持君至山半西来精舍”……他时时刻刻与他的善持在一起,不离不弃。  到了这会儿,我真有点怀疑他是故意的了,就算是情不自禁惯于夸张,经人一提醒,总会收敛一下下吧,事实上,他写这种不着调的诗不是一次两次了。比如说,人家恨他朝三暮四当叛徒,写诗咒他死,处理这种情况,上策是装不知道,中策是辩白,下策跟对方翻脸互殴,龚同学的选择不在这上中下之列,竟跟对方唱和起来,说“感君多难期我死”,还收入自己的文集中,无厘头得紧,自然又一次招来正经人的鄙视。  难道龚鼎孳真的缺心眼,孩子气?这样又把他想简单了。他要是个职业才子还有高智商低情商的可能,可是人家打小就是一考试高手,八股文章写得那叫一个溜,对于仕途经济世故人心那一套决不可能不知道。我觉得正是因为他这个人太聪明,对假的那一套太熟悉,才更容易生出厌倦之心。  本来吧,他知道也就算了,最多心里暗笑一声,到了还得在这个圈子里面混,装得像个正经人。无奈装正经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喜欢生动热辣的性感美女,他珍惜自己的小命贪生怕死,这倒也罢了,其实男人都这样,但他的问题在于,他懒得掩饰这些,不像某些定性十足的家伙,男盗女娼之后,还笃信自己口中的仁义道德。  假如不能真的顶天立地,他宁可就势躺下,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面前,充当一个无赖小儿。“我就无耻我怕谁”,他都躺那儿了,你还能拿他怎么办呢。

大事糊涂小事明白(2)

但是,真的可以坦然地把“无赖”坚持到底吗?我有点怀疑,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背后,都有他不易被人知晓的柔弱,龚鼎孳虽借此与伪君子们分道扬镳,但他毕竟在儒家文化里浸淫良久,就算学了点老庄的虚无与通达,也不可能完全放弃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的思想,面对着纳入异族之手的故国神州,也决不可能全无心肝,他那首《赠歌者南归》里,或者可以窥见一点端倪:  长恨飘零入洛身,相看憔悴掩罗巾。  后庭花落肠应断,也是陈宫失路人。  这些痛,不知道顾媚是否了解。  之后,他和顾媚轻财好客,怜才下士,多次解救朋友于危难之中,有人说这是对自己“大节有亏”的一种心理补偿,我不这么看。大节和小节本来就是两回事,大节因为“大”,难免虚空、游移、纷纭,公理婆理地闹不明白,而小节却是清晰可见的,作家梁晓声说,他要求自己“大事糊涂,小事明白”,大事是正义真理之类,小事,则是不偷盗,借人财物要还,不要损人利己。

真正的绝代佳人

不管怎样,龚鼎孳把自己从正人君子的世界里放逐了,仕途上,靠天吃饭,几番沉浮,他不忧不惧,且和顾媚一起及时行乐。  顺治十四年十一月初三,是顾媚的三十九生日,中国人过大生日,喜欢提前一年,因此,算是四十大寿。正巧他两人北上路过金陵,特意请来曲中姐妹一聚。虽然已是初冬时候,但美人依旧,红颜未老,觥筹交错,衣袂蹁跹,足以有花红柳绿之感。她们垂下珠帘,看道贺的官员穿上戏服,串《王母瑶池宴》,更妙的是龚鼎孳的门客,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严同学 ,他褰帘长跪,捧卮称“贱子上寿”,其他人也纷纷离席凑趣,顾媚欣然痛饮三杯,龚鼎孳也大为得意。  这才叫做解语花,如意珠,人到中年,他对她的爱,还没有进入倦怠期,难怪有人说她是秦淮八艳里,最好命的一个。但是,上天不会真的给人间设计如此完美的样本,顾媚同样有她的烦恼,他们,没有孩子。  给龚鼎孳生一个儿子,是顾媚多年的心愿,顺治八年,他们居住在西湖边上,经常去庙里烧香求子,顾媚甚至用香木刻了个手脚会动的小男孩,锦绷绣褓不算,还雇了奶妈做哺乳状,拉开衣服把屎把尿,家人都唤做小相公。这一离谱之举超出了大众的承受极限,杭州人目之为人妖,他们也不在乎。  顾媚百计求子,乃至于有这么变态的举动的背后,应是这样几种心理:一是母性本能,每个女人的身体里,天生有着宏大的母性;二是感恩,想要生个儿子报答他;三是缺乏安全感,那样热烈的爱浮在上面,女人的心还是虚的,人生太长,风险藏在暗处,爱情能否最终赢了时间?她需要多几个支点,帮她稳立于不败之地。  那时节,贾宝玉对他的林妹妹说,你放心。但是,林黛玉怎么能够放心呢?不是信不过他,是信不过人性,尤其是男性本身存在的不完美,唐玄宗那样爱杨玉环,也能做到悬崖撒手,李碧华的《青蛇》里,许仙请青蛇跟他走,遭拒之后,脸色一变,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看到这一节,我击节称好。我们习惯了被伤害,对伤害有了足够的想像力与承受力,有了这样的前提,龚鼎孳再多的爱恋,也无法将顾媚的心填满。她苦苦求子,未雨绸缪。  她最终没有求到儿子,四十岁那年,她生下一个女儿,又在数月后出天花死去,借用钱钟书在《猫》里面的刻薄话,她成了真正的绝代佳人。  惟有依凭他的爱,他帮她挣来了一品诰命的头衔,据说这头衔本来属于正室童夫人,但是,童夫人说,我已在前朝两度受封,这次封赏,让给顾太太也可。  是不“仕”新朝的节气,还是女人间的醋意,抑或欲擒故纵,等老公回过头来好言好语来哄自己?童夫人也许不曾料到,他竟然顺水推舟,真的就把凤冠霞帔给了顾太太。想让龚鼎孳落入彀中,绝对是一种冒险,你参照的是人之常情,可他本来就不按牌理出牌。  四十五岁那年,顾媚去世,如曹公感慨李纨,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可是,相对于她风雨飘摇的姐妹,这已是善始善终。但善始善终的人生为人向往,却不适合观看,人们总想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完成一次感情消费,作为对平铺直叙的生活的补充。而顾媚的人生,矛盾冲突太少,撕心裂肺缺缺,不能提供太多茶余饭后的话题,也不适合拍成影视剧。  这也许是她在大众中名声不太响的原因,仅以后世的知名度论,这个大美人,反而变成了二线的人物,但我想,即使顾媚在天有灵,她也一定不会在乎这些,以她务实的性格推想,与其做个著名的薄命红颜,她可能更愿意做个闷声发大财的主。

刘邦老爸的低级快乐

刘邦打下江山之后,生活难免堕落,作风难免腐化,但是他对一个帝王的体面尊贵还是很缺乏想象力,所以当有个儒生向他提出,可以建立一些仪式规则时,他实在想不出那个东东到底有什么用处。只是手下那帮兄弟近来实在太没规矩,一天到晚争功请赏吆五喝六,动不动喝得醉醺醺的,要放在战争年代,这也不算什么大毛病,但现在刘大哥看他们越来越不顺眼了,弄个规矩整治一下也好。  于是,刘邦说,那就弄一个吧,但不要太麻烦,首先我得能做到。  第二年十月,长乐宫建成了,要搞个落成典礼,在那些经风雨见世面的的文臣武将们眼中,本是小事一桩,但经儒生们一摆弄,就完全不一样了。气氛那叫一个肃穆庄严啊——大臣步行,皇帝坐车,众官员举旗传警戒,诸侯王以下至六百石的官员依次朝拜,然后按照谒者的指挥,一一上前给皇上敬酒,一次还不行,仪式规定要九次,要是有人胆敢不守规则大呼小叫,就把他给叉出去——皇帝大哥就是这样跟弟兄们拉开距离的。  虽然说平时君臣一体零距离似乎挺快乐,但经过这一遭,刘邦的感觉不一样了。四面八方的静穆之气,酝酿成一个不同凡响的气场,一种强有力的暗示,远远地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他怎么可能还是一个人呢?谁能看清他的脸?看清他肮脏的鼻孔和嘴角的黑痣?他已经抽象成了权力与威严的符号,这个符号的名字叫做天子。  这么一来,刘邦发现,快乐不只是弄到几个美女,或者吃吃喝喝,乃至更高级一点,攻城略地打下江山等等,还有一种更加迷人的快乐是,在高高的宝座上,孤家寡人,居临万方,通俗一点说就是人五人六人模狗样,没有经过的真的很难想像其中的美妙。仪式结束后,刘邦奖励了叔孙通五百斤黄金——说,我今天才算知道作为皇帝的尊贵啊。  我怀疑刘邦走上修正主义路线是打这会儿开始的,因为他的品位在前半生和后半生截然不同。前半生他大大咧咧咋咋乎乎,很没修养的样子,后半生却突然变成一个悲情老男人,经常和美丽的戚夫人一道唱歌跳舞,唱完了跳完了还哭,当然,这背后有着非常深刻的政治原因,大家都是知道的。我的感慨是,哪怕是刘邦这样粗鲁的人,只要有条件,还是想要追求那些更高级更精致的精神享受啊,尽管那些享受可能并不那么舒服。  舒服的享受大多是很低级的,比如说把脚跷到茶几上,或者四仰八叉地朝床上一躺,还有一些干脆没法说出来——因为很难换取别人的尊重,但有人就公然追求这种低级的快乐,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就是刘邦的老爸,差点被项羽烹了的那位。  老爷子大难不死,自然当有后福,他儿子那会儿是口口声声拿他不算账,天下安定之后,却也乐于表表孝心。  但是这位刘老汉却相当地难伺候,山珍海味金银珠宝都没法换他一个笑脸,住在华丽的宫殿里,他仍然“凄怆不乐”。刘邦不明白老爸这是怎么了,只好请他爸身边的人帮着打听,好歹弄明白了,刘老爹好的不是那些奢华享受,他平生喜闻乐见的是屠贩少年、沽酒卖饼之徒,看着他们斗鸡蹴鞠,其中乐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由此推想,这刘老汉当年一定是个性情活泼的人,起码不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否则他怎么偏偏好这一口呢?更难得的是,环境变了,他却没有随着皇帝儿子一起变“修”,对财富权力毫不在意,华服美食也不入眼底,仍然留恋于小镇上的烟火尘事,我觉得他从骨子里还挺浪漫的。  刘邦充分尊重了老爸的怀旧情结。他老人家不是怀念家乡丰邑的景物吗?咱就在长安附近修建一个新丰镇,建筑格局按照丰邑的样子,再迁来父老乡亲,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一并带到这新丰镇上来。有一个细节可以证明这一乾坤大挪移的成功,把丰邑带来的那些犬羊鸡鸭丢在新城的路上,它们居然都能找到自己的家。  这样的新丰镇,当然没有贵族子弟,游手好闲于其间的,都是那些无赖少年。刘老爹这下可开了心。我们可以想像,在初冬的傍晚,他蹲在自家门口,两手揣在袖子里,看着那些无赖少年笑嘻嘻地走过,必有微微笑意在他落满风尘的脸上绽放,仿佛时光倒流,岁月止步,他一步一步地走回到属于他的年头里,那时候,他也是一个快乐的年轻人啊。

雍齿:他是刘邦的老邻居(1)

对于刘邦“无赖”的名头,我一直有点纳闷,他是有点流氓地痞习气不假,但在无赖辈出的中国史上,刘邦怎么着都不算最强的一个,怎么就一提起他,但凡有点文化的都做恍然大悟状,哦,你在说那个无赖啊!  翻翻史书,明白了,刘邦吃这个闷亏的原因在于祸从口出。像“无赖”这种负面评价,别人说说没关系,谁都知道他人即地狱,听者一般不会太当回事,但要是从自个嘴里说出来,那基本就坐实了,人家会说,他自己都如此这般说了,还不就是那么回事吗?  刘邦“无赖”的帽子,正是他自个儿亲手戴上的。  未央宫建成之后,刘邦感觉很好,带着大家伙在新房子喝酒取乐,也许那天喝得有点高,他不由飘飘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