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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是个硬骨头(第1页)

我和白脑壳徐争三人,都是蹲着的,所有我开枪打中的是人小腿。

看裤脚看不出来是什么人,不过肯定不是刀疤老婆。

子弹穿过小腿,被打中这人立马摔倒在地。

先倒地,再是惨叫出声。

在他惨叫的时候,白脑壳已经伸出手,抓住这人的头发将他拖到一边。

同时跨步,骑在这人身上,手中匕首进出,照着肚子就是一顿捅杀。

以往白脑壳捅人,都会把手指贴在匕首上,只留出一个刀尖。

这样吃肉不深,威慑大于伤害。

但今晚他也是彻底发狠了,手中匕首刀刀没柄。

徐争手里的杀猪刀,也朝着一个人砍过去。

挥刀的时候他没有起身,这一刀砍在第二人的膝盖上。

杀猪刀这种东西,能刺能砍能剁,就我而言,比大名鼎鼎的五六刺刀好用得多。

徐争憋了一路,一刀挥出,没有半点留力的打算。

杀猪刀刀刃的雪白,直接吃进肉里,只剩下乌黑的半段刀身。

随着杀猪刀的抽动,第二人也被放倒。

今天算是有心算无心,这两人空着手出门,该他们命中有这一劫。

看了一眼倒地的这两人,都不是刀疤。

徐争和白脑壳已经压制住这两人,恰好该我来对付刀疤了。

刀疤手里拿着一把猎枪,双眼圆睁,锁骨上哪条疤痕扭动,管都没有管身后那两人,踩着他们冲了出来。

手里的猎枪调转枪口,指向我们。

这是到了搏命的时候了。

当时我蹲在地上,没有正对着枪口。

而且刀疤枪口指着的恰好是徐争。

举枪已经来不及了,我只能丢掉右手的手枪。

(我是右利手,做事时候习惯先用右手)

扑出去抱住他双腿,死命往后一扯,将他摔在地上。

之所以要放枪,因为我枪一直是上膛的,拿着枪搞这种动作,枪口很可能会对准我,走一下火就完蛋了。

当过兵摸过枪的人都知道,枪口这东西对着人,危险有多大,特别是上膛开保险的枪。

电光火石之间,我来不及想太多,不敢保证砍刀疤一刀,或者是打他一枪,能让他瞬间死,不去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