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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当农人们从城里赶着车回来的时候,他们常常可以遇到从煤矿坑口走出来的满身污黑的矿工。在他们收割庄稼的时候,西风会带来一股矿渣被燃烧的硫磺气味。十一月,他们拔萝卜的时候,空车皮在转弯时发出的刺耳的克啷克啷克啷克啷克啷声,震动着他们的心,同时让他们感觉到了在远处那边进行的另一种活动。

这时期,艾尔弗雷德·布兰文已经和希诺的一个妇女,“黑老马”的女儿结了婚。她是一个苗条、漂亮、皮肤微黑的女人,说话非常逗,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所以她讲的一些刺耳的话并不会伤人。她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永远自得其乐的人物,说话非常不客气,可是压根儿不往心里去,也很少动感情。所以尽管她常常长时间唠叨没完,特别是对她的丈夫,她有时也会大声喊叫,在骂完她丈夫之后她还可能对谁都指责几句,可是听到她的责骂的人只会感到很有趣,而且对她怀有了更深的感情,尽管在当时他们也有些生气,感到对她不能忍耐。她常常长时间大声责骂她的丈夫,可是她总是用一种平稳的、不紧不慢的声音,而且那说话的异乎寻常的神态总使他感到某种骄傲和男性的胜利,而且有一种暖和和的感觉,尽管他也止不住对她所讲的那些事难为情地皱皱眉头。

因此,布兰文自己也常常显得很可笑地皱起眉头,偶尔发出一阵安静和爽朗的大笑,他简直是像新封的爵士一样完全给惯坏了。他一声不响干着他愿意干的事,对她的责骂他只是笑笑,有时用一种她非常喜欢的故意逗她的声腔解释几句,然后还仍然按照他自己的脾气去干。有时候,实在被刺痛了,他就会大发一阵脾气,吓唬她一通,让她不要再说下去;这阵脾气似乎好多天以后都一直没有从他的心中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她总是用尽一切办法又来安抚他。他们是两个相离得很远,却又不可分割地连接在一起的生物,他们彼此都毫无所知,然而却是从一个根上长出的两个树杈。

他们一共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很早就跑到海上去,始终再没有回来。在这件事发生之后,母亲更变成了一家人关心和注意的中心。第二个孩子,是妈妈最崇拜的艾尔弗雷德,他在兄弟姐妹中最为沉默寡言。他曾经被送到伊尔克斯顿去上学,那之后稍微有些进步。但是尽管他极想学习,也十分努力,不管学什么东西,他却都只能学到一点最简单的知识,只有绘画是例外。在这方面,他倒还有些才能,因而仿佛这就是他惟一的希望,所以学得很努力。在对许多事情发了许多牢骚,甚至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之后,在多次改换了许多工作之后,他的父亲已经对他非常生气,他母亲也几乎完全绝望了,可这时他却在诺丁汉郡花边工厂担任了绘图员。

他仍然很不随和,穿衣服毫不讲究,说话仍带着重浊的德比郡的口音。他始终尽一切努力干他的工作,以求保住他在镇上的那个职位。渐渐地他也能设计出了很好的图案,生活上过得很不错了。可是,在绘画的时候,他的手本能地只会画出一些粗大的松垮无力的线条,要让他一笔一画来描绘花边图案,在那一小块一小块方纸片上,计算着、一点一滴地描绘,这简直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可是他顽强地工作着,忍受着让他心烦无比的痛苦和折磨,不惜一切代价追随着这个他已经选定的命运。所以在他回到生活中来的时候,也就必然变得十分呆滞、顽固、很少说话,仿佛随时都满面怒容。

他后来和一个药剂师的女儿结了婚。这姑娘自以为很有社会地位,他因此也变成了一个势利眼。他仍以他原有的那顽固性格,在家时总追求一种外表的高雅。如果有任何丢人的或者不顺心的事发生,他就会大发雷霆。后来,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变成了一个生活稳定,差不多已近中年的人,这时他却转而去追逐一些莫名其妙的妇女,变成了一个不声不响、难以理解的专门追求非分欢乐的人物,毫无顾惜之情地把他的愤怒的资产阶级太太扔在一边。

第三个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学习任何东西,从一开始他就非常喜欢在农舍后面第三个畜牧场那边的一个屠宰场里泡。布兰文家本来一直自己宰杀牲畜,并把多余的肉供应给附近的邻居。由于这种缘故,慢慢在农庄上也有了一种固定的屠宰业务。

弗兰克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被由屠宰场到村舍沿路滴落的黑色的血液所吸引,被有人从肉棚里扛出来的大扇的牛肉和深埋在大片肥肉中的腰子所吸引了。

他是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长着棕色的柔软的头发,五官端正,样子很像后期罗马的青年。他很容易激动,性格比较软弱,比他的妹妹们都更容易忘乎所以。十八岁的时候,他和一个工厂的女工结了婚,她是一个脸色苍白,肥胖而又很沉静的姑娘,有一双狡猾的眼睛和一副迷人的嗓音。她极力对他讨好,最后终于和他结婚,并一年给他生一个孩子,但她却完全把他当傻瓜看待。在他正式开始经营屠宰业之后,他对这行业已越来越不感兴趣,一种鄙视的心情使他对自己的工作变得毫不在意。他开始喝酒,人们常常看见他在酒馆里没完没了地叨叨着,仿佛他什么都知道,而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一个整天胡说八道的傻瓜。

女儿中最大的叫艾丽斯,她嫁给了一个矿工,他们在伊尔克斯顿度过了一阵暴风雨般的生活,后来就带着她的一大群孩子搬到约克郡去了。最小的一个女儿埃菲还留在家里。

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汤姆,比他的哥哥们都小很多,所以他倒一直是和他的姐姐们在一起长大的。他是他妈妈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她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强迫送他到德比中学去上学。他不愿意去,他的父亲也不想勉强他,可是布兰文太太却打定主意一定要这样做。这位苗条、漂亮、衣服贴身、裙子胀得很满的妈妈现在已经是全家对任何事情作出决定的中心,只要她一旦决心要干什么,这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全家的人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

于是汤姆就上学去了。这从一开头就是一个失败,尽管他自己并不愿意如此。他相信他母亲送他去上学是完全对的。可是,他知道,说她对,只是因为她不肯承认他天生的气质。他以一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本能已经预感到他学习的情况将会怎样,他知道自己在学校一定会显得很丢人。但是,他认为这种折磨是不可避免的,仿佛在他的天性的问题上,他自己是有罪的,仿佛是他自己的生命不对,而他母亲的想法倒是对的。如果他能够是他自己所希望的样子,那他也就会成为他母亲急切地,然而显然是出于幻想希望他变成的人物了。他将会非常聪明,而且可以变成一位上等人。这是她对他所抱的希望,因此他知道,这也是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应该有的真正的志向。可是,正像他很早的时候,在谈到他自己时就曾对他母亲说过,你不可能用一个猪耳朵做出一个丝绒的钱包;这话使得她非常伤心和痛苦。

到学校以后,他不顾天生的无能,在学习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强迫自己坐在桌子边,为了集中精力读书,记住他所要学的东西,他把自己弄得脸色苍白,憔悴不堪,结果仍然没有用处。即使他打退了第一阵的厌恶情绪,玩命学进一点东西,可是再深一点,他就怎么也学不进去了。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学习任何东西的能力。他的头脑根本不发生作用。

在感情方面,他却发展得很快,他对他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有些残暴,可是同时也很精细,非常精细,所以,他很有些看不起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他知道他的脑子非常迟缓,简直是毫无希望地笨到家了。所以他十分谦虚。

可是同时,在感情方面,他又比大多数的孩子更为爱憎分明。有时他自己都不免给搞糊涂了。他的各种感官比他们更为发达,他的本能也显得比他们更精细。他讨厌他们笨手笨脚,简直非常看不起他们。可是一遇上动脑子的事情,他就显然不如人了。这时他就只能听他们摆布。他完全成了一个傻瓜。甚至别人对他讲的最愚蠢的道理,他也没有能力辩驳,因此他常常不得不被迫承认他丝毫也不相信的东西。既经承认之后,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对那些话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倒想着他是相信的。

可是,任何人如果能通过感情让他体会到一些东西,他就会对它喜爱非常。比方像教文学课的老师,带着激动的感情,朗读一段坦尼森的《尤利西斯》,或者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那激动的情绪却能使他完全出神了。老师看到自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产生的力量,也就会一直读下去。这种经历给汤姆·布兰文带来的感受是无法描述的,他几乎感到害怕起来,那感情实在太深刻了。但当他自己几乎是秘密的,十分腼腆地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刚一读到“哦,狂野的西风,你秋之神的气息”的时候,竟因为那是印出来的书面文字,就马上使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感到十分厌恶。这时他会觉得满面通红,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强烈的感情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把书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然后就跑出去,到板球场上去了。他对书的痛恨简直仿佛它们是他的敌人一般,他对书痛恨的程度比对任何人都有过之无不及。

他没有办法凭意志控制住自己的注意力。他的头脑没有固定在任何一件事物上的习惯,他老感到没有抓挠,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他感到在他身上没有一件具体的东西,没有一件他清楚地知道的东西,能够让他拿来进行学习。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所以一遇到要用心去理解一个什么问题,或者用心去学习一点什么的时候,他简直是无能为力。

他颇具有学数学的本能,可是如果有一个题目他不会做,他就会像白痴一样不知怎么办好了。所以他感觉到在他身体下面没有任何一块坚实的可以立足的地方,他简直是浮在半空中。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人给他一些提示,他就完全不能进行计算。如果他必须写一篇谈论军队的正式的文章,他总算也学会了重复说说他所知道的几件事实:“你到十八岁就可以参军,你必须身高超过五英尺八英寸。”可是他一直都深刻相信,这需要某种特殊技巧,而他的平庸早就让谁都看不起了。这时他就会气得满脸通红,一种羞耻感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划掉已经写下的几句话,拼命希望能想出几句真像作文的文句来;想不出来,他于是更感到无比愤怒和羞辱,他马上扔下笔,宁可让人给撕成碎片也不想再写什么作文了。

他很快就习惯于学校里的生活,那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它把他看作是一个毫无希望的笨拙的学生,可是对他的慷慨和诚实的天性也表示尊敬。只有一位心地狭窄、专横跋扈的教拉丁文的老师常常欺负他,弄得他的一双蓝色的眼睛里随时充满了羞辱感和愤怒。曾经发生过一个可怕的情况:这孩子用一块石板把那个老师的头给打破了,可是在这件事之后一切照常进行。很少人同情那位老师,可是布兰文却很不愿意再想到这件事,甚至在很久以后,在他已经成人的时候,一想起这件事他还感到非常难受。

后来离开了学校,他感到很高兴。这并不是因为他在那里不痛快,在学校里和其他一些年轻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愉快,至少他觉得他感到很愉快,因为那里有没完没了的各种活动,时间过去得很快。可是他永远不会忘掉,在这进行学习的地方,他始终处于一种不光彩的地位,他随时都记得他在学习上的失败和无能。可是,他的健康的身体和他的血性的性子却不会让他显得十分狼狈。他的生命力太强了。然而他的心灵却非常悲伤,简直感到无可奈何。

他曾经喜爱过一个热情、聪明的简直像害肺病似的瘦小的孩子。他们俩几乎始终维持着大卫和约拿单(故事见《圣经·撒母耳记》下,第1章,第26节)之间的古典似的友情。在这种关系中,布兰文担任着随时准备为大卫效劳的约拿单的角色。可是,他始终也不曾感到他自己和他的朋友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那个孩子的头脑远远超过了他,使他无比羞愧地被远远抛在后面了。所以一离开学校之后,这两个孩子也就再不来往了。可是布兰文却始终记得他过去的这个朋友,把他看作是一种光彩,一种值得记忆的难忘的经历。

汤姆·布兰文很高兴又回到农庄上来了。在这里,他又完全变成了自己的主人。“我天生长着两条泥巴腿,还是让我和这些田地打交道吧。”他对他的十分愤怒的母亲说。他把他自己看得非常低下。可是当他在田庄上干活的时候,他倒也感到很愉快;积极的劳动,重新又闻到泥土的气息都使他感到十分愉快,他也很高兴自己具有青春、活力和幽默,一种令人可笑的机智,很高兴自己具有忘掉自己短处的意志,虽然有时不免对人大发脾气,可是一般说来,他和任何人、任何事情关系都还处得很好。

在他十七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从一个草垛上摔下来,受伤死去了。然后农庄上就是母亲带着一儿一女在一起生活,偶尔那个满嘴骂骂咧咧、牢骚没完,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示嫉妒的屠夫弗兰克会回来呆一阵,他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示不满,总感到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他。弗兰克特别不喜欢年轻的汤姆,他一直说他是个没出息的孩子;汤姆也同样非常痛恨他,有时气得满脸通红,蓝色的眼睛露出呆重的凶光。埃菲总站在汤姆一边反对弗兰克。可是当艾尔弗雷德从诺丁汉回来的时候,尽管他老是耷拉着下巴颏儿,很少说话,对家里的人谁都看不起,可是埃菲和妈妈却都站在他一边,而把汤姆抛开了。看到这位哥哥,就因为没有住在家里,现在是一个花边设计员,几乎成了一位上等人,家里的妇女们就把他看成了英雄,这使他感到非常苦恼。可是,艾尔弗雷德实际已经变成了某种被解放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妇女们都很喜欢他。后来汤姆才对他的这个哥哥了解得更深刻一些了。

汤姆原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儿子,在管理田庄的事务落在他的肩上以后,他当然也颇感到自己不同一般的地位。他才不过十八岁,可是他完全能够把他父亲所干的一切事都包下来。当然,他母亲仍是全家的中心。

这年轻人渐渐变得非常轻快活泼,对整个生活无时不充满了热情。他劳动,骑马,赶车上市场,有时也和几个朋友喝个半醉,或者玩九柱球,在巡回剧团演出的时候去看看戏。有一次,他在一个酒馆里喝醉了,有一个妓女引诱他,他就和她一块儿上楼去了。那时他才不过十九岁。

这件事过后他感到非常害怕。在农舍厨房里的亲近关系中,妇女处于最高的地位;在有关家务的问题上,在有关道德和行为的问题上,全家的男人都得听从她们的意见。妇女是包括宗教、爱情和道德的未来生活的象征,男人把他们自己的良心放在她们的手里,他们对她们说,“请作为我的良心的守护者,作为在门口随时守候着我出出进进的活动的天使。”女人们也一定不会辜负他们对她们的嘱托。男人毫无保留地以她们为自己的生活依据,高兴地或者愤怒地接受她们的赞扬或责骂,他们也可能反抗,或者大发雷霆,可是在任何时候从来也没有真正脱离过她们的管辖。他们依靠她们来获得自己的稳定;没有她们,他们就会感到自己像风中的稻草,被风吹得东飘西荡。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