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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生语更加确定,那个倒霉的尸体君一定是被人绑架撕票的倒霉鬼。

在那个小村子呆了三天,麻生语可以说是‘坏事做尽’她先是敲昏了一个穿着狼皮大衣的土豪,然后扫描土豪的脑袋,读取这个世界语言系统,之后还很不客气的抢了土豪一袋子的金币。

土豪醒来之后只发现自己钱不见了,却不知道是谁干的,气得土豪到处的张贴通缉令。

从土豪先生的脑袋里,麻生语知道了一些基础的事情,比如:这个世界有三个大陆,分别是奥古斯丁大陆,圣教廷大陆,龙族大陆,那三大陆分别住着,人类,神棍,龙族。

奥古斯丁大陆就是人类的根据地,至于那个叫什么圣教廷大陆的地方,在麻生语看来就是一群神棍的根据地,上面住着一群自称是神的仆人的人类。

至于龙族,那就非常好理解了,那不就是非人类种族的智慧生物,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外星人,麻生语表示,龙族在联邦也是有的。

另外,这个世界比较有趣的是,这个世界有一种功夫叫做斗气,这玩意是联邦完全没有的,如果博士在现场的话,说不定会兴奋的抓走一个人去解剖,好在穿越过来的是麻生语,而不是那些科学疯子。

基于对斗气的好奇,第二天,麻生语就潜入了一家武馆,据说那个武馆的教练是一个退役的镖师,有四级斗气。

于是,那悲剧的教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心怀不轨的麻生语整整围观了七天,从衣食住行,到吃喝拉撒都被看光了。

本来麻生语想直接扫描那个镖师的脑袋,原住民没有联邦人那样随时随地戴着信号干挠器,按理说应该是很容易就能够读取记忆的,可是这一次麻生语却是阴沟里翻了船,不但扫描不出来,还因为浪费太多能量,智能手环出现了短崭的关机。

最后麻生语才确定,斗气这种东西是能保护宿主的内部结构不受干扰的好东西。

按照麻生语自己的理解来看,斗气能够强化人类的身体,使他们获得媲美甚至高于人造人的力量与体质,是一种非常神秘的能量。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非常的依赖斗气,一旦失去斗气就立即变回弱小的人类,另外,这个世界的智慧生物不止人类,除了龙族之外似乎还有一切稀少古怪的智慧生物也会斗气。

在围观完教练之后,麻生语更多的是出没各个家庭的后院,偶而偷只鸡,摸只狗,别误会,她并不需要吃那些东西,她只是在研究异世界的动物,因为根据那个教练的说法,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叫做‘魔兽’的神奇生物,那种生物会呼风唤雨,还会拟态变成人类的样子,听上去就让人不明觉厉。

后来,一支佣兵团出现在了小镇,小镇的人们说,那是从南方魔兽沼泽来的佣兵团,那支佣兵团的实力平均三级斗士的水平,他们带了一个铁笼子,里面关着一只非常庞大的独角犀牛,据说,那只犀牛是一只二级的火焰魔兽,会喷火的。

夜里麻生语跑去打算偷犀牛,结果差点被那只犀牛给喷了一身的火焰,还好她跑的快,不然就悲剧了。

有了犀牛的事件之后,麻生语对魔兽的事情也越发的好奇,她白天的时候跑出接触那些佣兵团的人,旁敲侧击之下才明白,魔兽这种神奇的生物真的很神奇,完全出乎麻生语对自然生物的理解,属于迷一样的生物。

后来,佣兵团带来的那只犀牛魔兽最后的下场还是被麻生语无情的解剖了,最后麻生语扔了一袋子金币给佣兵团,悄然的飘走。

离开了第一个村子,麻生语抵达了一个小镇,那个小镇就比村子繁华多了!至少地面不再是泥土地,而是水泥地。

小镇很大,很繁华,此时的天气正值秋天,天高气爽,站在那样复古的建筑物面前,让人心情不免地激荡起来。

站在人群里,麻生语一眼看去,十个人有八个穿的比她好,小镇的贵族比较多,商人也很多,在买卖的货物方面比村子还要繁多。

甚至,不少的小地摊居然公然的贩卖一种叫做‘蹦蹦’的魔兽,经麻生语初步鉴定,蹦蹦就是一种比兔子大一倍的兔子,吃肉的。

不过,与繁华相对的,这里的治安却非常的糟糕,麻生语从街头走到街尾,碰到了三个扒手,四个骗子,五个传销的,六个假冒的乞丐,一路上没有看见一个巡逻的治安官,或许那些治安官都被偷怕了,自己都不敢出来巡逻。

在小镇呆了三天,麻生语没有获取到什么新鲜的资料,倒是因为那个小镇犯罪者太多,她意外的收获到了不少反扒,反诈骗的知识。

在第三天的早上,天还没有亮,麻生语就爬上了一辆送货的马车,她这一辈子还没有乘坐过那么原始的交通工具,这初体验留给她的唯一印象就是——那马车,颠簸得腰酸背疼腿抽筋啊!。

第3章 那货是男主角

在帝都城外三十里地的稻田小道上,载满货物的马车就停留在小水沟旁边,一位穿着白色翻领花式衬衫的少年从简陋的马车上走下来,那个少年金发碧眼,唇红齿白,生得文质彬彬,一双冰蓝色的眼角半眯着,似乎是在瞭望,又似乎是在发呆。

赶车的车夫将水壶灌满水,他转过身看见这一幕不禁地愣住,想来,这个少年也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少爷,二十多天来一直窝在他的马车上。

车夫一路上本来是想打探那少年的底细,可整整二十多天过去了,那少年就是一点口风也不透露,看上去神神秘秘的。

现在见到那位神秘的少年居然主动的下车了,车夫眼皮狠狠地跳了一下,他心里笃定,这个小少爷一定是帝都的哪一位爷,从那个小少爷坐了二十来天车居然面不改色的情况看来,那看似弱小的少爷绝对是一个斗气高手。

只是,为什么偏偏要在三十里地的地方下车?不坐马车的话,就是斗气高手步行都需要半天的时间才能到达帝都呢!

“再过去就是帝都了,这位少爷,您是要在这里下车?。”

车夫心里感到古怪,可面上依然是笑脸迎人,他可不想因为自己多嘴而断了财路,事实上这一位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少爷出手可阔了,二十天的车程就足足付了一个金币,那可足够车夫一家老小吃上两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