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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行霍去病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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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第1页)

舞,就这样跳完了,我心中暗想。

掌声响起。

高高在上的公主开口了:“这就是你们百乐门的压轴戏?”班主祁柏恭敬地站在一边:“是。”公主道:“你过来。”我看着是叫我,便走了过去跪下,把自己有意弄粗糙的眉眼对准她。

平阳公主专为皇上搜罗美人,当今的皇后卫子夫就曾是她府上的歌女。她那双看惯美人的慧目在我面前一扫而过,不露痕迹地转向小吱:“那个唱歌的孩子也过来。”小吱走了上去,垂手下跪,平阳公主仔细端详了他一下:“确实不错。”她的下颚微微一抬:“你去给客人们敬酒。”表演上佳的伶人可以为贵族献酒,我已无心要这敬酒的差事,隔着面纱落寞地跪在一边。

小吱岂知我现在心头的翻转,他跪着道:“小的自小有手足之残,生怕拿不住酒壶,扫了公主和各位王公大人的兴。敝妹虽然生得粗陋,这些事情上一向灵慧,不如让她替小的一回。公主若觉得小的口齿发脱还能勉强入耳,舍妹进酒的时候,小的自当竭尽全力,再为诸位大人唱上一曲,以助公主雅兴。”

他说话的样子大方得体,丝毫也不因为自己的残疾与身份的低下而有丝毫的自惭。

公主目中流出欣赏的表情:“你喜欢唱歌?”

“是,”小吱微笑,“唱喜欢的歌,让别人也喜欢。”

平阳公主看着他颇为愉悦,笑对旁人道:“倒是个伶俐的孩子,可惜是个男孩,否则……”小吱低头不语,他是属于那种比较纤薄带着几分女儿气的男子。坊间虽然流传皇上有龙阳之好,但是小吱不属于皇上看得上的类型。比如前几年被王太后处死的那个男宠韩嫣,虽然有个女里女气的名字,可也绝对不是娘娘腔,能骑也善射,着实是个好男儿。

平阳公主吩咐我道:“那就你去吧。”我心中黯然,又不能出口回绝,只得“诺”了一声,随着吩咐,起身去拿那只通体晶莹的玉壶,灯光中隐约可见里面有大半壶清澈的酒水。

走出几步,听到小吱洒然击响手中的玉板,口齿如同落在明盘中的玉珠,每一个音都清润动人:“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我明白小吱的好意,他用了《越人歌》的故事,希望我能够如那船上的越女一般,因这一曲而与那所谓的“王子”结上缘分。他可知道,我在意的人其实根本不在此处。

我手执玉壶,一处处跪席斟酒,耳边传来的是客人们的互相吹捧打趣之词。我们今天其实来得不是时候,男子不太多,有也是以一些年轻闲贵之人居多。听说卫大将军不招揽门客,在座的大多是一些皇族中的皇亲贵戚,几乎只能算一场简薄的家宴。一个个青春华丽,大多难辨身份。

我在香粉脂浓间专注穿梭,不敢有丝毫怠慢,也不能有丝毫怠慢。

再敬几个,我的这份因表演出色而得到的“恩宠”便可终止了。心中刚有一些松脱,但听得,甬道深处,金罄击响,送来一声高高的传叫:

“骠骑将军——到——”

长假,出去玩了。今天恢复更新。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山有枝兮绿萍合

没有惊讶,没有颤抖,我稳稳地将手中的玉壶之酒注入平阳侯曹襄的酒盏,垂手道:“侯爷请慢用。”曹侯爷与乃母一样长着净白容长的脸庞。不过,他有一双色泽很淡的眉眼,看起来带着三分善意,有着数分儒雅。

霍将军则是完全不同的人。他人还未到,我已可听到一种震动地面的脚步声向我们这边走来。

这种脚步声充满了一种威风凛凛的霸气,似乎千军万马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这种脚步声充满了一种鄙睨天下的煌煌傲气,仿佛天底下所有的人都不能对他构成任何的威胁。

他的衣袍烈烈然穿越走廊,挂断了几株旁逸的干枯树枝;他的皮靴霍霍然在草叶堆里踏过,我听到叶脉碎裂的分崩离析;他的佩剑锵锵然在风中摇摆,发出金铁龙吟的清啸之声。我低下睫毛——这一面终于到了,在我以为一切都不会再出现奇迹的时候,他居然还是出现了。

“去病拜见舅母!”皮靴飒然一声,他将衣袍向两边一甩,行了个端正的大礼,小吱按照礼节停下了歌声。他拜完平阳公主和几个皇宫里的贵妇,转身对其他达官命妇则再无什么大礼了,相反,还有人欠身移过半席以表示对他的敬意。

“去病,你怎么来了。”平阳公主放下玉碗,也显出几分刻意的礼遇来。常听人说,她恐怕是刘姓诸位公主中间,最擅于拿捏皇上脾气的女人了,对于皇帝的红人,她不会太摆长辈的架子。

霍将军道:“我是来看舅父的,正好遇上舅母这里宴客,就来拜个礼。”

“有些不巧,你舅父被几个老部下拉出去了。”平阳公主道,“你既然来了,喝几碗酒,看些歌舞,歇一歇再去也不迟。”霍将军看看周围,年轻女子的居多,显然乃是一场内眷为主的家宴,道:“过一会儿,皇上还要我去未央宫。去病喝上三碗便走,还请舅母依旧尽兴。”

小吱得到暗示,手中的玉板再次响起,唱到一半的歌又继续下去了。

一名使女正要端酒上前,一个淡黄叶色的人影儿拦在了头里:“我来。”金钗摇动,转过来一名身着秋香色春纱的少女,一看便知是个见过世面的皇族娇女,俏丽中带着大气,眉宇间藏着一段英气,只是看到霍将军,脸上便泛起羞赧的红晕:“表哥,我来敬你。”霍将军笑了:“谢过公主。”

此处脂粉气十足,我的记忆中,一直以为他跟这样的环境似乎很难联系。

可是,现在我觉得我错了,他在这里仿若闲庭信步,游刃而有余。他风采洒脱地接过那名少女的酒杯一口喝完,想来两人甚为熟识,又略问了几句家常的话。那少女忙着回他的话,一时忘了添酒。等到两人都发现了,女孩越发红了脸,神色却还泰然,伸手去取使女手中的酒壶。霍将军大约等不得了,看到我手中有酒壶,大步走过来,到我面前拿起我手中的玉壶,摇了摇。我刚斟完了一轮,酒壶中新添得满满的。

拿酒壶的时候,他碰到了我手指,我手腕上的银铃,颤抖一般叮铃铃地碎响。

他将酒盏举起移到口边——小吱在我耳边歌声不绝:“……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将酒水仰入脖中,喝这第二盏,也是如刚才那前一盏般豪爽的饮法。

近在咫尺,我抬头想细看住他的每一分动作,可是,他抬起的脖子被宽袍长袖遮得严实。我只能看到织锦衣料上的朵朵银色祥云,只能看到他腰间的浅色绶带,只能看到他袍角的长长玉组件……与他分别这么久,我第一次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原来是如此遥远……

他放下酒碗,大约是酒的味道很好,他低下头对着我微微一笑,抬起袖子擦一擦嘴角的水珠。虽然是对着我笑这一笑,那骄傲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看清近前的双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