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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一棍厉害还是惊艳一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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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老百姓一好奇,就会惊动一爷和叶神油,他们一旦发现,就会在这儿开打,我个人生死早豁出去了,但老百姓可有爹娘有妻儿的,一个也不该让他们为我给误伤了。我就担心这个。”

王小石这番话说得很急,也很直。

因为那真的是他肺腑之言。

他天性喜欢热闹,但却是平民的那种喜乐熙攘,而不是奢华淫靡的那种追声逐色。他还喜欢去买莱、逛市场、找新鲜好玩的乐子,边吃着粒梨子边趿着破鞋走,这对他而言,端的是无比的舒服、自在。

他还喜欢跟人讨价还价,跟他老姊王紫萍一样,减价他最在行。他曾试过磨地烂一样的跟一个开高价的奸贾减价减了两个时辰,他瘫着不走,到头来他还是成功了:把三十缗的东西他用一个半缗就买了下来了。而他也心知那奸商还是赚了棗该赚的他总会让对方赚的。

后来他可名震京师了,见过他的人认出是他,他去酒馆不必付帐,他买烤肉不必给钱,水果、名酒、山珍、海昧、绸缎、宝刀全送到他踉前,他可全都拒收。

不要。

要不得。

棗要了就没意思了。

他也是个好奇的人,以前他只要见两三个人聚着,谈话的声音高了一些,或都往下(上)望时,他也跑过来,上望就仰脖子,俯视就低头。人要是抓贼,他一定眼尖心热,穷贼他就夺回失物把他赶走算了,恶盗则要一把揪住,往衙里送。人要是出了事,他一定第一个肩上背负,往跌打、药局里冲,要不然,把人摊开来,他自己来医。

而且,做这些事儿,他都不留名。

棗有什么好留的?纵留得丹心照汗青,也不是一样万事云烟忽过!还真不如任凭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

有时,他看小孩儿在脏兮兮的水洼旁弹石子,用柴刀、菜刀、破盆、烘皿反映着日光比亮芒,也如此过了一日。

只觉好玩。

有时,在乡间忽听一只鸟在枝头啁啾,一头牛在田间呻吟,也十分充实的过了一个懒洋洋的下午。

有时他看几个人围在一起骂架,你骂他一句,他骂你一句,你推他一下,他推你一下,忽然,收手了,没趣了,各自散去,他还觉不过瘾、没意思,恨不得搂大家聚拢起来再大打大骂一场才痛快呢!

这就是王小石。

他自认为:棗不是做大事、当大人物的人材!

(可是真正当大人物、做大事的到底是些什么人?名人不都是从无名的来么?大人物未“大”之前谁都是小人物,大事其实都从小事堆叠上来的。)他深明人们这种看热闹的习性。

所以他怕大家发现他和章璇。

棗在这种地方展开厮杀,很难不伤及无辜。

章璇却没想到这个汉子顾虑的、想到的,全不是自身安危,而是这些:棗这不是忠臣烈士、大人物、大英雄才干的事吗?但那些名人高士,多年也只嘴里说说,却从来没有也不敢去做。

章璇长年在蔡京府邸里,这种人和这种事可见得太多太多了。

棗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人。

棗眼前居然还有一个。

棗看他样子愣愣的,却愣得好潇洒,愣得好漂亮!

是以,章璇只耸了耸、嘴儿牵了牵,淡淡的说:“是吗?这又怎样?毕竟,没酿成伤亡就是了。”

她好像已开始忘怀了、至少不再计较这件事了。

看来,她是个恼得快但也喜得速的女子。

“你能不介怀,那就好了。”王小石这才放下了一半的心,另一半仍不敢怠慢,“我也有事不明白。”

“嗯?”

章璇在看着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