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青山白头(第1页)
原本俩人聊的挺好的,可丁莎莎却不理解的说起犯罪心理学的问题。肃林木同她解释犯罪心理学是介于犯罪学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是偏重于社会学的综合性学科,且属于公安学专业。但丁莎莎听不懂,俩人就这个问题开始交流起来。最终,以肃林木仍旧未向丁莎莎解释明白结束。肃林木怀疑丁莎莎的理解能力,丁莎莎怀疑肃林木的专业能力。俩人最终不欢而散。
见这俩人吵的不可开交。我和方絮、许华,我们三人默默退出他们的战场,各自将手中的餐盘放好,便离开了食堂一楼。就这样,又是一周过去了。我与程颂之间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各自的“你吃饭了吗?”。
今天是周六,宜尔斯从她朋友口中听说离我们不远处有一座山,至今还在下着雪,我们整个宿舍的人连同她宿舍的朋友便相约着一同去爬雪山。方絮原本是打算陪她男朋友,但闻我们要登雪山便立即撤销了俩人的约会,随我们同行。对于住在南方不下雪区域的我们,是最难抵挡玩雪的魅力的。
我们一共有七个人一同乘坐同一辆大巴车;我们宿舍四人,宜尔斯宿舍三人。在一处山脚下,大巴车在景点站内停下,我们一下车,迎面袭来的冷空气令我不自觉将双手放进口袋。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条过年时周阿姨亲手织的围脖围在脖子上,因为怕这边还是冬季便也随身带了过来,正好今日派上用场。
山脚下正下着绵绵如针的细雨,我和宜尔斯同撑一把伞,沿着一条小路缓缓上行。这是一座被绿林环绕的雪山,郁郁葱葱的树木与城市里掉光叶子的树木截然不同。脚下泥泞不堪,山路曲折蜿蜒,我们几人当中愣是没有一人想要退缩。在爬行了一段路程后,小雨停了下来,我们开始渐渐地能看到头顶松树林上覆盖着的皑皑白雪。笔直挺拔的松树像是一个个卫士一般,为生存在它们脚下的小草抵挡着飘落下来的大部分雪花。
我们沿着山路一直向前走。方絮和丁莎莎以及宜尔斯的另外两名室友走在前方不远处,我们三人则在后面慢慢悠悠地闲逛。走着走着,雨雪越来越多,就连松树下的小草们也都白了头。宜尔斯实在走不动时,我们就停下来休息;我突然间想起清晨宜尔斯硬要塞进我背包的便当,便将它从背包里掏出来。宜尔斯一见便激动地将它接过去,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和许华站在一旁,见状,我忍不住说了一句:“小耳朵,饿死鬼见着食物都没你见着这盘便当盒这般疯狂。”。
宜尔斯不回应我,只管吃。我便又从背包里掏出一个苹果和一把折叠水果刀,许华削苹果,我就在宜尔斯身旁捣乱,打扰她认真进食。宜尔斯烦我了,起身想揍我,我便立即往许华身旁躲。许华自顾自削着苹果,嘴角一抹笑意,并不阻止我俩。见此情形,我就躲到一旁对宜尔斯挑衅道:“你不能打我,万一碰着她,不小心被刀伤着了怎么办。”。
宜尔斯一看,愤怒的眼神突然转变为不屑,她不再追赶我,只是对我翻了一个白眼。待到许华削好苹果,正打算三人分食,宜尔斯一把抢过她率先递给我的那一半苹果,迫不及待地对着它咬上一口,并冲我得意地一笑。许华见状才无奈地摇摇头笑道:“你们俩能成为朋友是有原因。年龄都不是很大的样子。”。
我俩得听出来她在嘲笑我们幼稚,但我俩并未感到害羞,反而极为骄傲。就这样,在打打闹闹间,我们一行人不知不觉就爬了半座山。许华拿出手机查看时间,她说此时是午时十三点四十分。临行前,我们各自准备了些吃食,但并不多。因为大量运动造成体力消耗的我们只得停下来休息一阵,将各自带来的食物都填进肚腩。经过简单的能量补充后,几人顿时又感精力充沛,相互打气继续向上爬行。背上的背包经过胃部的分摊变得轻了许多,我们脚下的步伐倒轻快了不少。
终于,爬了小半天的我们来到一处民宅。民宅是全木质结构建成,看木材颜色及形状,大约有些时间了。门口有一位老奶奶正坐在火盆旁,手里拿着一鞋垫儿正聚精会神地织着。丁莎莎和方絮率先进到民宅与里屋的一对夫妻交谈,而我们远远望见稍显阴暗的屋内摆放着几张桌椅,应是一处落脚餐馆。在得知还有食物可供应时,我们几人都欣喜不已。老板和老板娘是这山里的居民,他说在我们经过和即将去到的这条路上,只有他们一家人可提供歇脚处。因他瞧见我们同行人群中未有男性,便对我们几人都竖起大拇指说道:“你们这些女娃娃胆子大的嘞!山路这么难走都敢爬上来。也不怕这深山老林里会有什么野兽出没啊!”。
这时,宜尔斯的一位身高与我同高,但体型比我健硕的朋友说道:“叔叔,你们这儿平时有人来吗?”。
那老板说道:“下雪天几乎没什么人。不过这上边儿不远处有一道观,山脚下知道此观的居民大多都会来祈福,所以偶尔还是会有那么几个人经过。”。
“道观?”丁莎莎惊讶道。
“啊,对啊。不远,就这儿再拐两个弯儿就到了。呐!看见那烟没?就在那儿!”老板说着便引我们来到屋外一空地处,并指着山尖旁一处正袅袅升起的白烟说道。
原本就是白雪皑皑的山林,却仍能清晰地看见那一缕一缕升起的青烟。只是不同于厚重的白雪,青烟薄而形散,又消匿得极快。在得知道观的位置后,我们又回到屋内,商量着是否继续前行,大家一致同意去道观看看之后就往回走。吃完饭后,同老板和老板娘道别,我们又继续往那道观所在的位置走去。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后,在一处石阶尽头,我们终于看见了那道观观顶。那是一处四周都围绕着灌木丛的地方,只是此时,灌木丛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宜尔斯折下一支枯木,用枯木探了探石路旁满是白雪的看起来像是草地一样的地方,那雪面下竟然有着一米六六的我的一只前臂的深度。
我望着面前倾斜度直达九十度的石阶,瞪大双眼,心中生起一丝胆怯,竟有想要退缩之意。有人早已走在前方,已经上了两层石阶的地方。只有宜尔斯看出我心中的迟疑,来到我身旁,开启鼓励模式。在她的一再劝说下,我气喘吁吁地强迫自己在青石阶上爬行;早已精疲力尽的我,手脚并用像一只树獭一样地一阶一阶往上爬;宜尔斯则一直在我身后不断地为我加油打气。
终于上到台阶。眼前这座并不算宏大的道观令我眼前一亮——立于深山,闲静而从容。它的装潢一定不在破败的行列,但也并不在富丽堂皇之列。青石砖铺就的路面似干未干,石缝间隐隐能看见未化去的残雪。大门门框上悬挂着一块褪去颜色的淡红色牌匾上写着“白草观”,通过这道大门可以看见过堂正中央摆放着一个褪去光泽的红铜鼎炉,炉内冉冉升起的香烟,大约是刚插上不久的;毕竟方才下过一场小雪,若先前就插上的香烟,此时怕早已熄灭了。
我在门口观望了一下并未继续往里进。宜尔斯比较感兴趣,所以早已溜进去参拜了;许华被方絮和丁莎莎拉着走在我前方,此时也早就不在门外。我站在青石栏杆前眺望着山下,白茫茫的一片只能看清山体的形状;山间的新鲜空气让人格外清爽,所以我站在此处多欣赏了一会儿。一时间,我大约也能理解古人隐士为何这般喜爱林间生活。
雪山上,看不见太阳。阵阵猛烈的春风中夹杂着林间树木的清香味儿。只半分钟不到的时间,天空中又开始下起片片白雪。我站在石栏前,等待了片刻正欲转身之际,头顶突然多出一顶雨伞。我抬头一看,黑漆面下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掌正握着伞柄,而此时,程颂白皙俊秀的脸庞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程颂看着我,双眼眉目如星,只听他微笑着歪头说道:“青山白头,你听过吗?”。
“没。”我依旧怔愣地看着他,想问他为何在这儿,可我却突然想起在山脚下时,丁莎莎倏地走到一旁一个人背着我们与电话那头的人商量着什么。但因距离过远,我并未听清。
“青山原不老,为雪而白头。”程颂举着伞,目光炽热地看着我。突然间,他伸出另一只手,一把将我揽入怀中,并有些责怪地语气在我耳畔诉说着:“你当真是一点也不主动,我只好自己来找你了。”。
知道他为了我跋山涉水,过往所有的烦恼与不解此时也都随风而散。我抬起双手紧紧地拥抱着他,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幸福,贪婪使得我久久不愿松开手。直到许华先行从道观内出来,她见到门口相拥在一起的我们,便啧声起,在一旁不停鼓掌道:“啧~啧~啧~二位!注意影响。这可是在道观外,麻烦对仙人尊敬些吧!”。
听见她的话,我立即松开手。程颂却揽过我的肩,转而面对着她,挑衅道:“道家讲究爱情与道法一体,不信你可以问问这位道长咯!”。
这时,一位头戴黄杨木簪,身着青色长袍的道士站在许华身后。只见他眉目清秀,吐字清晰,铿锵有力地说:“施主明慧。确实如此。”。
许华闻言,瞪了程颂一眼,转身便要离去。宜尔斯从观内走出来,对着那道长深深地鞠了一躬,当她抬眼看见程颂的那一刻,便兴奋地立即冲我跑过来,并问道:“他啥时候跟来的啊?我们这一路都没见着他。”。
程颂站在一旁不动声色。我方才并未问过他这个问题,此时,也不知该如何向她解释。正好,其他人也陆续都出来了。丁莎莎和方絮见到程颂,脸上并未露出惊奇之色,我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下山的路上,我和程颂慢慢悠悠地走在人群最后方。见前方其他人走远,我终于忍不住向他问道:“那个,你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嗯。”程颂拉着我,沉思片刻才答道。
我见他神情有些微妙,并没有问题得到解决之后的松弛感,反倒像是遇到了什么困扰一般,眉头一皱。
“你一个人来的吗?”我又问道。
“肃林木在山下。他上不来,只能在山脚下等。”程颂一边走,一边回过头看我。他每走过一段崎岖不平的地方,都不忘回过头扶着我,嘱咐我小心翼翼地走。
我忍不住吐槽他:“我可以的,你放心吧!我没那么娇气啦,你自己小心些。”。
程颂每回跟我走在一起,总是像母鸡在保护小鸡崽一般,对我呵护倍至,倒让我有些不太习惯。听我说完,他仍旧不放开自己的手,坚持要拉着我,一路护着我走下山林。
走出山林时,天色已晚。山顶被白雪覆盖,山下小路淅淅沥沥,原本还是干土此时也都变成了稀泥;或是白雪融化后的雪水造成的。山脚景区车站,肃林木和程颂的车子停靠在一起。因为我们人比较多,且都是结伴而行,单落下谁都不太好;宜尔斯的两位朋友便主动提出坐大巴车回去。于是,宜尔斯与我一同乘坐程颂的车回市区,其余人则由肃林木照顾。
我们刚启程走了没一会儿,天空就整个暗了下来。乡道没有路灯,我们几人便在漆黑如墨的夜里,开着大灯,一路往回赶。终于,在九点十分,我们七人到达了市区。未曾进食的几人早已饥肠辘辘,但考虑回到学校还要花费一些时间,程颂和肃林木就索性将我们都送回学校。我们趁食堂还有夜宵时间去买点吃食,他们二人便返回市区去找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