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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血飘香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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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第1页)

也不会看见自己的时候只会痴痴的笑嘴里口齿不清的说着酒酒酒。

当初那个俊秀的少年现在衣衫破烂,头发长时间不洗不剪凌乱的像一个鸟窝,一张脸黑又浮肿,牙齿也变的发黄。

就是没事的时候右手也总是轻微的颤抖着,因为那条胳膊受过伤,现在只能拿起一瓶酒那么重的东西。

每次看到林宇,白景浩的心里都像针刺般疼,他让林宇住在不夜皇城上面最好的房间,可是第二天就会发现林宇睡在洗手间,他带着林宇去饭店吃大餐,林宇总是用手抓把自己搞的一身油腻,他带着林宇去买衣服,当时焕然一新,第二天就会发现那些衣服都被林宇剪的破破烂烂……

白景浩知道,只有见到酒的时候,林宇的神情才会变的开心。

而白景浩也知道,当林宇独自躲在小屋里吸毒的时候,他常常歇斯底里的哭,这点,恐怕林宇自己都不知道。

白飒刃说林宇废了,成了一个废物。

不止白飒刃说,包括那个久不问江湖是非的莫问天一次在大街上看到林宇的时候,沉默了半晌之后黯然一叹,随后带着林宇去索菲特吃了一套大餐,事后让人带话给包青天说,看林宇现在这个样子,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峰哥不在,宇哥我会照顾他。”当时包青天对捎话的人说,“谢谢天哥的好意,只要我包青天还在郑州呆一天,宇哥疯也好傻也好,他都是我兄弟,以前是,以后也是。”

有些话包青天没说,别看林宇现在一天到晚在街上随意四逛,饿了就去饭店吃饭,困了就去旅馆睡觉,天天身上除了一包烟一个打火机和一瓶酒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包青天相信别说别人想伤他,就是出来十个人也未必能破了自己对林宇的保护防线。

这些年,包青天每天都会问林宇的去向以及状况,这已经成了包青天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他却没有去见他,不是没有见过,他远远的看过林宇几次,每次看着在坐在路边一边看着人群一边喝酒的林宇,包青天都有一种带他回纪念日的冲动,可是他知道除非锁住林宇,不然看不住他。

既然每次见心里都堵的难受,见一次心里都憋屈的想杀人,包青天就不敢再见了。

让李兵把林宇带过来,看着林宇在自己面前坐下,不管林宇听懂听不懂,白景浩说今天陪我喝点酒你再走,林宇只是傻笑着说酒,我喝酒。

白景浩就让李兵拿了几瓶威士忌过来,然后两人一句话没说,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起来。

白景浩的酒量本来不差,可是再喝了一瓶威士忌之后他就醉了。

主要是因为他心情糟糕,因为当他在林宇坐下来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卓峰落寞转身前对着一望无际的夜空说的一句话:

“知道被什么人出卖最痛么?”

听到这句话的只有白景浩和林宇。

林宇知道不知道答案白景浩不知道,但是当白飒刃欺骗白景浩达到让卓峰一败涂地的目的时,白景浩就知道了答案。

不是朋友,不是兄弟,当亲人背叛自己的时候最痛苦。

所以白景浩醉了,他想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昏睡过去之前,他有些朦胧的看到林宇一边喝酒一边笑,当时白景浩脑海里还想了一下,一个人怎么可以笑的时候泪流满面呢。

看着睡过去的白景浩,林宇摇摇晃晃的起身,推开了前来相扶的李兵,一手拿着一瓶威士忌,边喝边唱着一首很老的歌,脚下深深浅浅的向不夜皇城外面走去。

李兵看着林宇的背影,心里百味夹杂。

“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在想你”

这是林宇唱的歌,模糊不清,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唱的什么,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停下脚步。

就这样走走停停来来回回了三年。

没有觉醒,只有沉沦。

第二百五十二节 三年烽烟 中

——七尺男儿,脚踏地头顶天,无胆拔刀问江湖?最穷不过要饭,最惨不过身死罢了。

楚天年纪不大,二十三岁,长的还算白净,因为是楚霸天的亲弟弟的关系,在陆家嘴徐家汇这边的夜场一直都是唯我独尊的样子,就像上一次东华大学的一个校花过生日,正好被无聊的楚天碰上,然后就来个霸王硬上弓,按道理来讲,楚天的生活应该跟寂寞空虚完全不搭边,凭他的背景,环绕在他身边想躺在他身子底下被捣蒜的女人不少,而楚天似乎也这么认为,女人对她来说还真不如一件衣服值钱,就是肆意妄为的校花事件,根本就没有惊起一点浪花,楚霸天摆平事情之后虽然说了楚天两句,可是见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也就听之任之对他不闻不问,这也难怪,楚霸天现在就这么一个带着血缘关系的亲人,两年前楚霸天就对楚天说过出了事我抗,有此可见楚天在楚霸天心里的位置,而楚天的傲慢、自大可以说都是楚霸天惯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