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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江山醉 十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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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而小城就不一样了。它里面的人员有限,死一个、少一个。所以,它会尽可能地加高城墙,来护得里面的安全。

我们莘城的城墙,高五米。而融城,高六米。事实也是,莘城比融城面积要大一些。那么,这座城池的围墙有多高呢?目测十米。所以,它绝对是一座小城。

我要尽快进城,我相信,只有我进了城,贾城主对我来说,才不再是威胁。可是,要进这么一个小城,不能靠武力。小城城墙太高,易守难攻。这是它至今还没有被贾城主收服的其中一个原因。而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对往来的行人,盘查地特别严格。如果不是这样,早就被贾城主的人混进去,收服了。

虽然这小城城墙很高,可是对我来说,越墙而入不是什么困难。我难的是,如何混一个合理的身份。不然,就算我进去了,也会被轰出来,或者,被当做细作,杀死在里面。

我远远地,看见守城士兵在盘查往来的百姓。事实上,他们并不需要盘查什么,因为他们都相互认识。我看见每一个进城的人,都会和士兵说笑,并且,塞一些好吃的、好玩的,在士兵的手中。

我有些为难,一时想不到什么好法子。天渐渐黑了,我只得往回走,去找刚才路过的一个破庙。我打算在里面过一个晚上。

我的干粮,只能支持我再待一个晚上。明天,我必须得进城。

第一卷 迷乱 第十章 毁城小魔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3…3…13 10:58:41 本章字数:2590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我就醒了。我在破庙里躺着一动不动,脑子却在不停地转动。

被误认为一个八、九岁的小细作,不是不可能。一座小城,为了自身的安全,宁可枉杀千人,不可漏过一个。因为千里之坝,毁于蚁穴。一旦城破,城中百姓就会被奴役,自己的子孙后代,也将世代为奴,几乎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所以,我不能贸然企图进城,尤其是自己翻墙而入。如果被抓住一次,就算让自己捡回一条命,下回就会被当做黑名单处理,格杀勿论。

要不,就和守城的士兵实话实说?告诉他们自己是莘城城主的女儿公仪敏,走投无路,希望小城收留?自己痛哭流涕,希望以自己无家可归、无所依附的可怜,来博取大家的怜悯之情,放自己入城?

这个主意十分不靠谱。一则,我说自己是公仪敏,怎么证明?单凭我会说莘城话,就可以证明吗?二则,在这弱肉强食的年代,一位走投无路的前莘城城主的女儿,只会遭来大家的鄙视。如果,他们中有亲人在莘城被杀被奴役,说不定还会怪我的父亲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城民,而把仇恨转嫁到我的身上,对我这个女儿进行虐待。

而表明真实身份,还有一点,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小城为什么要为了我这么一个小孩,得罪贾城主?自从成功占领莘城后,贾城主势力如日中天。小城为了自保,尽量避免与人结怨,怎会为了我,得罪贾城主,为自己树立一个强敌?

我思忖了半天,要进入小城,为今之计,只能混一个合理的身份。而这个身份,必须由小城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来宣布。只有他带着自己进入小城,才会彻底消除小城百姓心中的担忧。自己也才能在小城安稳度日。

想到此,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我整理了下自己的东西。如今,干粮已耗尽。我只有两片金叶子、几粒碎银子、一把匕首、一件斗篷。

要想通过金钱,来收买一个人,显然行不通。若能行得通,小城早就被霸占了。

想到这,我对素未谋面的小城百姓,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那么,金叶子和碎银子,带在身上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益处。普通百姓,尤其是一个小孩,身上不会有金叶子、碎银子,只会有几个铜板。

匕首我得留着,这是我的防身工具。我拔出匕首,仔细看了看刀刃。这是把杀过人的匕首,因为刀一旦喂过血,就会上瘾。我的手指轻轻抚过刀刃,它散发着寒光,那些寒光像是人的舌头,贪婪地舔着我的手指,期待我的手指进入它的咬程,被它噬咬吸血。它散发的寒光冷气逼人、迫不及待地团团罩住我的手指,可知它已经杀过不少人,是个嗜血狂徒。

匕首很珍贵,因为它是用陨铁锻造而成。不单是匕首,只要金属质地的,刀、剑,都很珍贵。因为它们都是天赐之物,天下落下的陨铁数量有限,能锻造成兵器的更是罕有。只有建城多年的城主、贵族手中,才会拥有一些铁质兵器。普通百姓,只能用棍。父亲曾说,谁能掌握炼铁技术,就能一统天下。

我收回手指,心中有些诧异,为何南郭言会舍得将这么一把匕首,送给我,一个素无交情、此生许不会再见的人?

我把匕首插回刀鞘,目光被这刀鞘吸引。如今陨铁稀缺,匕首的刀鞘一般用动物的皮革制作。而这把匕首,它的刀鞘依旧用陨铁制作,上面雕刻着精美花纹。

如此精致,我忍不住用手抚摸,来回翻看了几下,突然发现,刀鞘侧身,刻着一条蟠龙。虽然很小,可是刻得栩栩如生。

融城的图腾是雄鹰,所用之物,尤其是在兵器上,只会刻上雄鹰。只有莘城人,图腾是蟠龙,他们才会在兵器上刻上蟠龙,认为它会庇佑自己。

我心中闪过疑惑。不过,我一时半会也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也没时间仔细琢磨这个问题。

我站起身,收起匕首,将它重新插在我的靴筒处。然后来回张望,想找个地方把金钱藏起来。

我环视了一下破庙,来到破庙墙角,扒开地砖,把里面的泥掏出一些,把金叶子和碎银子放入,再盖上原先掏出的泥,伸脚跺了几下,然后再把地砖原样合上。

做完这些,我把斗篷穿在身上,出了破庙。包裹被我落在了身后。我如今不方便带包裹,以免碍手碍脚。

再次来到小城城门外,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朝五十米外的城门张望。我站了很久,一筹莫展。

突然,我的脑后袭来一阵寒气。我侧身一躲,一个雪球擦着我的耳朵,飞了过去,撞在一棵树上,洒落一片雪。我回头看,原来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他哈哈笑着,正想拍手庆祝自己打中了人。手拍到一半,才发现自己没有偷袭成功。他脸上的笑一凝,说:“你是什么人?怎么能躲过我的雪球?”

我心中烦闷,正气恼。听见有人故意找茬,便也冷着声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打我?”

那男孩面露傲气,昂起头,用鼻孔看着我,说:“我是晟,公孙家族!我想打谁就打谁!”

我冷笑一声,说:“公孙家族怎么了?”

那男孩见唬不住我,着急了,说:“我看你想进毁城。如果没有我们公孙家族人的首肯,一个陌生人,根本就进不了毁城!”

我听了,一愣。原来小城叫“毁城”,这个名字好生奇怪。

那男孩见我不信,说:“你等着!”

只听他吹了声口哨,一位守城的士兵朝这边跑过来。我躲闪不及,只能站在原地不动。

等那守城士兵到了跟前,那男孩指了指我,对那士兵说:“史宾,你好好看清楚,以后,她,可以随意进入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