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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原来……原来这位小姐,也是戏耍于他的啊……他仍记得,那时曾有几个孩子说愿同他做朋友,与他玩了几天,他只知第一次有朋友的高兴,却不知那些孩子竟故意偷了东西,然后悉数嫁祸于他,偷偷看着他被极好面子的母亲狠狠抽打,一起笑。他记得他被打得昏过去几次,最为刻骨铭心的却不是身上的痛。她们……只是取乐于他罢了……这位小姐不也是吗?想要看他挨打取乐罢了……为什么,自己就是这样不长记性……罢了罢了,这位小姐给了他那样美好的记忆,而自己活于这世上又没什么美好,倒不如,让母亲打死了,给小姐做个乐子,也好……

而在现实,此言一出,便是轩然□,那刘富刘氏更是一脸的震惊,黎风却也注意到,刘贵——小猪崽的妹妹——却是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竟是一脸洞察一切的悠然模样,心中一惊,而此时自己却也无暇顾及她,又不见那女子打算有什么动静的样子,想她也许没兴趣参与这个“哥哥”的事,心中略略一定,却见那刘富妇夫已反应过来,提着鞭子回身劈头盖脸地打起小猪崽来,那小猪崽却不似清晨那般隐忍,而是或呻吟或呼痛。黎风的思维若是此刻更清明一点,就该能发现,他此刻与其说是痛得,不如说是故意而为的表演,演给她看,为了让她高兴……而黎风此时却毫无清明。她只看着那鞭子一次次的嵌入毫无遮拦的肉体,一道道狰狞地隆起,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心痛,却只得拼命忍着。在这里,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女子那方还好,可男子那方怎么可以好过?犯了这种足以沉塘的罪名,万一什么罪都不受,村里人也不能容忍他。黎风只能忍着……

所以黎风看着男子紧握了拳,疼得呼痛呻吟,轻轻颤抖。

看着鞭梢肌肤,星星点点的血红……

黎风以为自己至少现在会稍理性一点,却还是在自己回过神之前,就挡了上去。

“伯母,手下留情,他能干活还好,养起伤来费时费力,我可不屑要个废人!如今可是的确无法雇工的。”忽略掉死有余辜的话,雇了车将已经昏迷的小猪崽送到了客栈。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可是对不起……”

鞭痕道道红肿,挂着血珠……昏迷中的小猪崽狠狠咬着唇,余痛未消……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叫黎书……不是什么小猪崽,你叫黎书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我不打你,不欺负你。”

“黎书,和我回去吧……”

安稳之事

“这,这不是?”黎风承认,自己何止莽撞,简直就是没长脑子!黎书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晦气之人”的身份,她竟看到客栈老板难看至极的脸色才想起来。黎风这边暗自懊悔,正飞快地思索着落脚处,那车夫却果然是个肯载他们的好心人,竟肯替着他们说话:“掌柜的啊,看着他们也是可怜,孩子虽然误行了那见不得人的事儿,可看看那小猪崽给打的!诶……你就收留他们一日,给他们找个房子的时候也好!等走了找个道士去去邪气也就差不多了。”见那掌柜的虽对所谓“见不得人的事”摸不着头脑,却是被黎书那身上骇人的伤着实吓了一跳,终于心软答应他们的一夜留宿。

在车夫的帮助下让黎书躺在床上,黎风不敢再麻烦老板娘,回药铺取了布巾、水药之类,想了想,趁着天色未暗,又去最好八卦的村头证实了一下房子的事,转身回了客栈。

轻手掀开薄被,黎风只见着那鞭痕似是越发红肿了起来,道道棱子肿起,她想伸手触触,却不敢。梦里的男人依旧紧锁着眉。是伤口太疼了吗?黎风只觉说不出的难过飞速滋生蔓延充斥在心头,竟是想代他承受那痛苦,是过于愧疚过于同情的关系吗?她当然不知道,若是她当真替他受了,他才反而更添痛楚,数倍的痛楚。

秉持着自己是医生的原则,黎风暂时摒弃了羞涩,褪下他的下裤检查是否还有鞭痕,却未曾想见过之后,竟连一丝一毫异样地悸动都没心思有了。她只当他的家人怒极才教训他,却未曾想这臀上竟是遍布整个部位、顺便蔓延开来的大片青肿。她知棍棒教训出来要先红肿,过几日才会青。几日前?他可犯过什么错?刘氏盛怒之下提也没有提,可是没有?那痕迹,又似是多次重叠,她没有处理刑伤的经验,却忽然萌生直令她遍体生寒的想法,他,他是否是,一直,这样的,被虐待……

她忽然觉得,自己二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如此庆幸过,自己做过的事。

幸亏,幸亏,把他带出来了……

她那样难过着,庆幸着,以至于很久才逼迫自己将思绪拉入正路,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出路。

据她无意中听到的八卦,又兼方才确认一遍的消息,距此不远的邻村王老妇夫的女儿在城里有了出息,反哺打算带二老去城里享福,老王在小山村窝了近一辈子,却不似一般农妇那般纯朴,而是早就向往城里的生活不打算回村,便把家里一间土房连着一亩三分地一起外卖,可这村里人人过的好好的,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谁去买房买地?价也就渐渐不高了,虽然算得上初来乍到,还没什么积蓄,但再当些穿越带来的东西却也还是负担的起的,把黎书带出来,也是有地方住的。

女孩摸了摸颈上的铂金项链,微叹口气;带来的东西,能典当的,大概只有这个了。

二哥送的生日礼物呢……

女孩甩甩头,像是欲甩去烦乱的心事,又着手认真地照顾起男人。

……彻夜未眠。

第二天清晨一早,黎风就站在了当铺前。将项链放到手心里攒着,手心在冒汗。

出生于年代久远的豪门世家,兄长们全部被严苛地教育着。身为晚辈中的幺女,又有个深信“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父亲,女孩与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但还是受家族气氛影响变得行事果断,所以初次见面就决定把小猪崽带出来,没有犹豫。又在多次被绑架的经历中学会可以轻易做到喜怒不形于色,所以现在,谁都没有发现她的犹豫与不舍,她的难过。

她仍记得二哥把项链带到她颈上的情景,她的二哥亲昵地刮了刮她的鼻子,孩子气地将父亲的礼物状似不经意地拂到一边。而如今,而现如今,那可贵的亲情,可还回得来?

可是,女孩还是走了进去,当了项链。凝聚着宝贵亲情的无价之宝,败在了古人的不识货下(实才比较奇怪好不好……),只得田地的价钱,好在之前当物所得积蓄在找到工作后便没有再动……

女孩忽然发现,买了房地之后,自己,似乎,是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女孩有些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身后的男子身世凄惨,再这样下去,甚至可以到连生命都要终止的地步吗?况且,见面几次就把人牵回家,果然是唐突了。女孩果断,却始终没有办法做到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