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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沙克的不配合使我很庆幸地得到了另一匹栗青色的马儿。虽然也是高俊矫健,但不得不承认比起沙克还是差远了,我却很中意它那温顺的样子,心里暗暗地给它取名“小青蛇”,反之把沙克叫做“大红袍”。

这副身体既瘦且轻,吴克善轻轻托我一把,我就顺势上了马背。由于事先坦诚连骑马也“忘了”,我得到了全方位的初级入门指导。

许是因了这毕竟是一具骑术高超的身体,换了主儿,也没出什么太惊险的状况。最坏的一次大不过是太紧张地连抓了几次小青蛇的马鬃,终弄得它不耐烦地忽然大步快跑起来,把我屁股颠得生疼。

在吴克善的细心指导下,我慢慢习惯了控制马儿,能自个儿控缰慢跑,得了他“如果说也算从头来过的话,这个第一次已经很足够让人眼红了,根基还是在那儿”的称赞。

一边与他信马由缰慢慢行,一边想着要问天下大事。

定三分隆中决策似的,他侃侃而谈,我洗耳恭听,算是恶补我历史知识的空白。吴克善带给我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消息:努尔哈赤派人来访科尔沁,就在这几日到。

心下免不了嘀咕,都已经天命十一年了,记得努尔哈赤在军事上应该正遭受宁远失利,怎么还有精力来过问蒙古这边的动静?史书是不是说大玉儿就在这几年附近嫁入爱新觉罗家的?

哎,还没发生的事想破头也没用,记不清楚的事情更没用。

马背上极耗时间,回了房我还沉浸在“这才是我黄笙生过日子的方式”中无限满足,坐下没片刻,玉林就闪进来,上上下下地“检查”我,口里急道,“还好您好好的……台吉刚知道了您去骑马的事儿,正差人去找吴克善贝勒训话呢!”

我在屋外就听到了吴克善气若洪钟的辩白,“……不能上马开弓的日子,您要让她以后就这么困在屋里……”

“放肆!!吴克善,这就是你和玛父说话的口气么!”吓我一跳,更有气势的是他阿玛塞桑。

想一想,我可以不进去,最多也不过晚膳时被阿玛额娘碎碎念一顿,然后再三令五申不准骑马罢了。可是杵在门口的如果是正牌的齐尔雅真,会毫不犹豫地进去吧,吴克善帮的人可是我,是我,哎……

先轮一转给长辈们见礼,然后低头朝吴克善挤一挤眼,他张口正想说什么,我已经在他身边轻轻跪下,“阿玛,额娘,今日之事全由齐尔雅真一人而起,是我虑事不周,任性而为,让阿玛额娘担心,让吴克善为难,齐尔雅真在这儿给阿玛额娘跪着,是知了错,也是有话要说。古人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尔雅真以前只知虽为女儿身,亦当有鸿鹄之志,却不知事事不得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如今满洲势力日盛,察哈尔步步紧逼,我口口声声恨以己之力,保不得家为不得国,到了这一回大难不死,才深悔自己当日顶撞额娘,差点为科尔沁惹来大祸。”

我叩了一下头,伏下去静待下文。这席话我揣着齐尔雅真的性子来的,虽有点怪腔怪调,不过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先认错总没问题,偷眼看吴克善,他一脸的吃惊,不会吧?悄无声息的屋子里,我直咬嘴唇,大家都发个话儿呀,刚才不还群情激涌么?

“雅儿”,我一抬头,看到莽古思缓步过来,一双略显苍老却温暖的手把我拉了起来,“快起来。”

“阿玛……”他眼中闪过的种种情绪,照出历经沧桑的影子。

“吴克善,你也起来。好孩子,我达尔罕旗有你们在,于科尔沁何不是荣耀,雅儿,今儿的事是我这个做阿玛的看轻了你这个有‘鸿鹄之志’的女儿。”说着,他一手牵起我,一手牵起吴克善,“人老了,总是不及年轻的时候,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和大福晋也就安心了。”

瞬间的暖流让我鼻子酸酸的,忽然感到一个父亲的真情流露,心里沉甸甸的反倒不知所措,伸手便环住了他的脖子,大声说了句很多年后我都一直记得的话,“我最喜欢阿玛!”

3、一箭倾心

终于,满洲来访的日子正式得到确定,整个儿科尔沁都因此忙碌起来,我的重要性不断下降,日子过得无所事事,成天东游西荡,一边儿慢慢地熟悉环境,一边儿自娱自乐,乐得无人关注。

因为得到了一家之主的金口玉言,骑马于我是再无阻碍。几日下来,实在闲得发慌,深觉光在马上折腾已经无法让我满足,学会射箭便顺理成章成为了下一个目标。

上回骑马的事算是个教训,这回我决定还是不去招谁惹谁的比较好,带上个识路的玉林也就够了。

这小丫头也是个挺受教的小孩,见风使舵的功力一等一。不过才接受我几天熏陶,便学了整天的胡搅蛮缠,胆子也大起来,倒是深得我心。比如,我刚提出要去射箭那会儿,某人表现出一定的贴身奴婢该有的担心和劝阻之后,立马转换成山呼万岁状,真是……

找了两套十二三岁普通男孩儿的衣裳,洗掉脸上的脂粉红妆,散发重结,去了镯子,耳环什么的,最后磨点墨汁用水掺合淡了,抹在脸上。

我向来奉行的是,做戏就要做全套嘛。

一番老母鸡变鸭的努力之后,镜子里赫然照出两个蒙古小P孩,白萝莉化身黑正太,我得意吹了声口哨,果真“熊”姿英发啊,向还犹豫着的玉林大手一挥,走,咱们西北望,射天狼去!

西北向倒真有片极大的林子,穿过林子就是齐尔雅真落马昏迷的西辽河,我先前也来过一回。林子里头地势起伏,身旁是直指苍天的野树,脚下有刺啦啦的灌木丛,就是没条正经的路,走马很是锻炼马技以及屁股下的马儿。

手握着缰,肩跨那柄桦木胎的长弓,我慢慢颠着走。不过区区三百年,作为良将必备的箭术,已成为射箭俱乐部里的时髦烧钱运动。

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去烧过几次钱的人,对这个弓箭不算太陌生,找一平坦的地儿,驻马挽弓搭箭,虚晃一下,“嗖”一声长箭破空,带着我的期待,去势英勇!

睁大眼睛,纵了纵马,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