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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第1页)

洪长生猛地眯起眼:“媳妇?”

“小4变成小厮。”顾希又道。

黑色的骏马消失,出现的是一个少年。

“小4,变丫头。”顾希又道。

紧接着,少年消失了,出现一个少女。

“媳妇。”洪长生抓住顾希的手,心慌慌的,媳妇好像有不得了的秘密。

“你再看,我有很多吃的。”顾希话落,一篮子的草莓出现在他的手中。

“媳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你……”他想问你是什么人,但是又觉得不对,这是他媳妇,不是什么人。

“我是为你而来的,我是神仙。”顾希道,“我们是神仙眷侣,来人间历练,但是你没有神仙的记忆也没有法力,我有记忆,但是也没有法力。小4是我的宝贝,它身上可以藏东西,可以藏很多很多的东西,它也可以变成狗、变成马、变成小厮、变成丫头。”

洪长生听的惊呆了。但是随即,一抹喜色染上他的眼底:“所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就是他死了,他们还能在一起。想到这个,洪长生可高兴坏了。

“嗯,我们已经在人世历练两世了,这是我找你的第三世。”顾希道。

“太好了媳妇,只要你永远是我的,我就满足了。”什么建功立业,他都不稀罕。

就知道他好骗。顾希心里笑死了,什么神仙眷侣,一说他都信。但是跟他解释冥界、系统之类的,太复杂了。

第二天,一家三口坐着444牌马车进城了。

进城之后,444变成了小厮,十三四岁的模样,长得很圆润,跟系统的出场形象汤圆团子有点像。穿上这个时代的衣服,倒像个胖少爷。

可惜,他是做小厮的命。

边关的城镇跟洪家沟那边的城镇不同。这里南来北往的商人很多,都是来做生意的。他们把这里没有的东西带来,然后带走了这里较多的东西。边关的皮草最多,因为这里山多,动物也多。

皮草多,动物多,也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野味多。冬天吃野味最有味道了,尤其是煲汤,热乎乎的。

再说他们下午还要请客,请的当然不只是五名跟洪长生同一营的千户,请了他们,自然还有他们的家属。请了千户之后,还有洪长生的下属,他下面的十个百户,所以东西得多准备一点。

而且以后444从马车变成了小厮,他们不能再坐马车进来了。

军营家属楼的家属们来城镇里买东西,都是走的。古代人跟李爱国那个年代的人一样,因为交通工具不方便,所以多数是走路的。

军营的马、马车那都是朝廷的,不能私用。

野味中,顾希买了一条野山羊的腿,一条腿就有50斤,可不轻。更让顾希外的是,这里还有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