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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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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门外,丁建国憋得涨红的脸,急欲推门进来,又被众女子倏地一下合上,哄笑着道:“想进可以,只要你说三声新娘我爱你就可以了。”

毓敏秀最终没有等来那一声我爱你,丁建国男大当婚也是头一遭,他的脸从双颊都到脖根都泛着潮红,急促地喘着粗气。他大概是太害羞了。最后女人们每人收下一份九百九十九块的红包礼就让他进来了。

毓敏秀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只那眼里浓浓的爱恋与哀伤,却怎么都化不了了。丁建国笨拙地将捧花交到她手上,叫了一声阿秀,就只剩下这含情脉脉的对望了。不知是谁突然使劲推了丁建国一下,才终于搅开这浓稠的深情。丁建国趔趄一步,差点跌倒在毓敏秀脚边,身后的众人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毓爸爸表情有些冷漠,大抵是对丁建国那句没有出口的表白有些不满,嘴角只挂着一弯浅浅的笑。毓妈妈倒是极为满意,一番诚恳祝福之后笑意盎然地将两人送出了门。

楼下,十二辆礼车列队等候,司机候在车旁。毓妈妈端着一盆水跟在后边,待他们上车离去之后水倾盆而出,眼泪才后知后觉的落下来。

“好了好了,女儿这是长大了嘛。”毓爸爸抚着她的背安慰,望着渐行渐行的车队,眼中也蒙上了雾气。

“我就是想起阿秀小时候,身体比阿英差,一岁多了走路腿还老打颤,常常嗑得鼻青脸肿,还时常生病。有一回半夜烧得直说胡话,你又不在,我背着她到处求医,第二天才退烧,差点吓死我了。这一眨眼,竟比阿英嫁得还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毓妈妈絮叨着,又看向身边的毓敏英。

毓敏英只是呆呆地站着,望着,什么也没说,最后傲然地一转头,回屋去了。车队越驰越远,越变越小,最后变为视野里的一条小黑点消失不见了。毓爸爸搂着毓妈妈的肩膀,招呼着我们上车前往世纪大酒店。

世纪大酒店巍峨庄严,大门被色彩艳丽的彩带缭绕,大红的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就连门前的工作人员都显得异常精神,丁建国给足了毓家人面子。我坐在窗边的位置。这场婚礼越盛大越色彩斑斓,对我来说就是更深沉的丧礼,祭奠的是我早早夭折的爱情。于我而言,所有的艳丽都只是虚伪的表象,世界的本质只剩下灰暗。

不时,便有司仪上台主持,请上贵宾,恭贺新人。

所谓的贵宾是一位姓马的司令,据说是丁建国服役时的长官。后来丁建国役满下海,他很惋惜,不过人各有志,也只好天高任鸟飞了。身材臃肿的马司令携着美丽的少妇上台,在麦克风前说了几句陈词滥调的溢美之词就下台了。后来司仪又说了些漂亮话,毓敏秀在结婚进行曲悠扬的曲调中携着毓爸爸的手臂走了进来。她走得很慢很优雅,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一步一步走进幸福的殿堂。丁建国就在尽头一脸笑意盎然地等着她。他们一定在对视,虽然我看不见。我躲在厚重的窗帘后面,接着传来毓爸爸低沉坚定的声音。

“首先,要谢谢大家远道而来参加小女的婚礼,今天是我女儿毓敏秀和丁建国先生大喜的日子,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祝福,相信有了大家的祝福,这对新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一定恩恩爱爱平平坦坦,在这里,我也奉上我的祝福,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恩爱有加。但是有一点,我却必须要在今天这个隆重的场合里提出来,希望丁建国先生能给我一个承诺,也希望众位能做个见证。”他顿了顿,似是给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我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见他站在麦克风前,扫视着大家。

“大家都知道,丁家人是唱歌仔戏的。我们毓家虽不大富大贵,也并非我对做戏人有成见,我原来也曾演过歌仔戏,深知其中不易,做戏的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所以我坚决不能让我的女儿走上这条路。说我疼爱也好霸道也罢,我就只有一个要求——不能让我的女儿回到民乐社,回去做戏。你能做到吗?”

毓敏秀略微低着头,看不清什么表情。场下有些骚动,不懂内情的人们议论纷纷。半晌丁建国才从毓爸爸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缓缓的转过身面对众人。麦克风因为晃动而发出沙沙的响声,让我有一瞬间的耳鸣。

“今天,就请大家做个见证,我丁建国以我的名誉发誓,有我一日,绝不让秀秀回到戏班唱戏,我此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只爱她一个。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他坦坦荡荡地望着众人,毫不怯懦与退缩。

很奇怪的,我的心突然很平静,我一直等待的汹涌澎湃的悲伤竟然没有如约到来。或许,终于见证了这一刻,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没有了奢望和企盼,心反而不再煎熬了。只是年轻的生命,一个不懂苦厄,一个轻许诺言,未经过人生痛苦的洗礼又怎会知晓人生百态,年轻的承诺更像一纸没有保质期的空头支票,又怎么兑换来幸福?

酒宴不时就开始了,毓敏秀和丁建国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行走穿梭在众宾朋之间。她的脸一片酡红,像一枚成熟的苹果,她笑意盈盈身影款款,像一个轻灵跳跃的舞者,手中的酒杯空了又满满了又空,那杯子的边缘上是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

那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想到其他,就沉沦了下去。也许我还提醒了自己,不可恋杯,不可贪醉,不过已经记不清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那个杯子的边缘,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我轻轻地自己的将嘴唇印了上去。温热的酒温,入喉时炽烈的灼烧,像情人滚烫的眼泪。我一杯一杯的饮下,如同饮下这段艰涩的爱情。

☆、第 25 章

后来的故事大概就是王玉桂找到了我,不过那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也可能昏迷不醒。宾朋散去之后,我这个买醉的独行侠无处可去就留了下来。从未饮酒的我一下子灌了太多白酒导致酒精中毒和轻微的胃出血,在医院洗胃观察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就出院了。如今想来已经很模糊了。我醒来之时,是下午,周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水夹杂着淡淡的酒精味,有点刺鼻。我刚一掀被,身子又无力地摔回床上。脑袋晕晕沉沉的,额中间突突的跳动,喉中干涩生疼,腹中灼烧苦涩的感觉似乎还未来得及散去。

我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只觉得喉中如刀片划过,割出一股淡淡的腥甜。帐顶上因为雨水漏湿形成一块肮脏的黄斑,中间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蚊蛾的尸体。若不是阳光明媚从小小的窗户外毫不吝啬的倾泻下来,把屋内烘托得一片锃亮,让我看见正对着床的一扇年代久远的木门,我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什么台北,什么毓敏秀,什么婚礼,统统都只是个不太美妙的梦。梦醒了,我还躺在妈祖庙外的小板床上,活在自己狭隘的世界里。

我强忍着不适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来,床前的地上有一块肮脏的污迹,我小心地越过它,开门出去。门外是一条阴暗的走廊,相隔不远就有一扇小门,鳞次栉比就像学校里的宿舍,只在长廊尽头泻下一点偷闲的亮光。我循着长廊来到外面,景象才豁然开朗。

空旷的院子里,三两个年轻的学员在苦练腰腿功,围成圈一下一下练习朝天蹬,汗水一滴一滴地沿着年轻的脸孔落下,渗入土地里。这些人我见过,却从未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我努力地搜寻着王玉桂或者徐红的身影,没有找到。三三两两的阳光照下来,投射在斑驳倾坯的墙根上,那里堆放着一些用久了的断枪断棍和其他陈旧的道具,阳光照在上面形成一片片晦暗的千疮百孔。

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我扶着门框,站在檐下的阴影里,十月的台湾阳光依然明媚耀眼。明亮的阳光在屋檐之外折射出一种令人晕眩的光彩,温和的风带着十月的台湾该有的温度迎面吹来,然后我就那样毫无预兆的栽了下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就有了王玉桂。她还是很温柔,没有问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又怎么会出现在婚礼上。也许她知道,不过不重要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仁慈有悲悯,或许还有怜爱,我不确定。

我说:“我做了个梦。”我的头还是很痛。

“你病了。”她淡淡地回答我。

哦,是吗?我心里这样想。可能是的。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确诊无误了,如今大概已经病入膏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