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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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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的好处,没一个傻瓜会在虚无缥缈的好处与实在的利益之间犹豫一秒钟。这就导致,在道德方面,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彼此互不搭界,各搞各的。

由于道德现象的事实存在,导致人的本性也成了悬而未决的问题,人生来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各派有各派的理由,各家有各家的观点。最得人心的、流传最广泛的观点还是性善论。

性善论的主张主要是基于以下事实的。人自有意识以来,就有道德现象的存在,年代越靠近古代,这种现象就越盛行。大同世界、原始共产主义,就是古代道德现象盛极一时的证明。在人类普遍地处于行为野蛮、自控力不强、理智较弱、社会极端落后的年代,道德现象却普遍性地存在,这说明什么呢?贫穷落后生存艰难是需要团结,但团结不是想做到就能做到的,没有性格作保证,团结就只能是一个美丽的幻想,这只能证明人生来就是性本善良的,所以这种人生来不必经过道德学习教育自然而然就能做到诸如正直、勇敢、急公好义、尊老爱幼等等道德行为。另一方面,现实世界中,从古至今,有德性的人比比皆是,对他们进行考察或他们对自己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在行善做好事的时候,确实毫无私心,为了别人,就是唯一的目的。如果说这些人也自私,那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把人作为类来考察,不管好人坏人,善人恶人,同情心、良心、内疚感、义务感等感情总是有过经验的,这些东西能证明性本恶吗?基于这些不可抹杀的事实,性善论者确立了一套大同小异的道德说教。他们首先承认,人有自己的利益,不可能无私利他,而在现实中为什么又做了无私利他的行为呢?由于我性善,我喜欢做好人好事,所以,为了他人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同时,也等于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在作出牺牲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快乐和幸福。也就是说,在利他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本性的需要,也利了自己。幸福论、同情论、快乐主义、仁爱主张无不源于此。由于性善,高尚的道德行为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如果不照着本性去做善人善事,心里会难受。施之则乐,不施则心灵不安。这是性善者的又一共同体验。

性善论作为一种对道德现象的解释,具有合理性,可以解释人们心中的疑虑,但仔细考虑一下,这种观点也有许多漏洞,有很多解释不了的现象,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首先,原始社会道德水平如此之高,不能不谓之性善吧?但为什么本性如此善良的人们可以心安理得地杀死自己的孩子?就因为这孩子身体不好?对族内人人性如此善良,对族外人却凶狠残暴,并以杀人为乐,这些相互矛盾的行为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这说明了什么呢?对这种现象用生存法则去解释是牵强附会、难以令人信服的,说他们的道德是狭隘的也是不公正的。何为性善?这善良的人性难道也有选择性吗?如果有选择性,那就是假善,如何称得上是性善?另外,千百年来,无论是宗教的努力,还是思想家们的积极倡导,不可谓不强,不可谓不普及,不可谓不竭尽全力,如果人生来就是性本善的话,这人心总不至于向坏,而应该是一种向善的趋势才对。那么,现在的道德水平总不至于低于原始社会的道德水平吧?可现实是,随着社会一天天向前发展,尔虞我詐、欺骗、勾心斗角、虚伪、言而无信、坑蒙拐骗等丑恶现象日渐增多,并越来越盛;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等恶行犹如星星之火漫山遍野势不可挡。理想主义的道德大同世界离人类是越来越远了,一年不如一年,一代不如一代,呈现出一种由最高点向低点加速下滑的趋势。这一切,性善论是解释不了的。这一切,就应该是性恶论产生的背景。

认为人生来性本恶,而又能对道德现象给以合理解释的,当首推基督教。基督教认为人性本恶,所以,它从来没说行道德能在利他的同时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满足,诸如幸福和快乐。那么,它又是如何解释道德现象的呢?它是如何将利他与利己结合在一起统一在一个道德行为中呢?它是通过一个中介—耶和华上帝而达到这个目的的。行道德,遵守十戒,普施仁爱,上帝就会喜欢你,在世界末日来临时就可进天堂,就可避免惩罚,不下地狱。这样的话,道德行为在利他的同时难道对自己不也是一件好事吗(佛教等宗教与基督教一样也主张性恶论,解释的手段也大同小异)?在性恶论的前提下,除了惩罚恐吓与利诱的手段外,是没有其它的方法让人行善的。由于性本恶,本质上自私自利,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做损人利己的事。出于对地狱的恐惧和天堂的渴望,才被迫做好人好事。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检验,一旦发现上帝是假的自己被愚弄了时,就会立马撕下伪装,露出本性,大行其恶起来。性恶论,对道德堕落解释的通,但无法解释拥有高尚品德的人在行道德的时候那种发自内心的纯粹的善,那种做好人好事时获得的满足,那种未做应做之事时良心对自己的折磨。

如果说,人生来性本善,向善就应该是一种趋势,又如何解释这道德正加速下滑的严酷现实?若人生来性本恶,又实在不符合道德体验。无奈的人们越来越迷茫,越来越失望,最后只能陷入绝望。道德逐渐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个死结。这必然导致普遍的道德冷漠,不愿再看那些道德高论,也不愿再去谈论它。这就是现如今人们所面对的道德困局。

造成今天这种困难局面,智者先人的唯心主义思考方式功不可没。

对道德现象进行唯心主义的解释,是指这样一种推理过程:

道德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普遍存在的道德现象从内容上来说,千变万化纷繁复杂,甚至不乏自相矛盾的现象。每一个民族之间都有差异,同一个民族在不同时代也有差异,这些差异的表现就是相同的行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民族就有不同的评价,有时是善的,有时是恶的,或在这个民族是善,在另一个就是恶。在这种复杂局面下,道德思考者们认为,如果找到道德产生的原因,那么这种解释就一定会放之四海而皆准,能说明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所有道德现象。按照这种思路,造成如此复杂的道德现象的原因一定不会存在于相互迥异更加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只能向上摸索,按异中求同的方法,在人本身中去寻找了。在所有的道德现象中,人都是主角。人作为一部复杂的机器,又听命于谁呢?人的所有言行都听命于意志和灵魂。意志与灵魂又寓于何所呢?大脑。大脑是人的指挥机关,是人的一言一行的总司令部,但这个司令部却龟缩在脑壳中,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自我意识去感觉,所以,自然而然地,只能用自我意识作为唯一的检验手段,去寻找证据解释道德现象。这看起来是一条光明的大道,符合每一个人的感觉,容易理解,解释的也左右逢源,滴水不漏,也有各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证据加以证明。但错就错在这种证据上,说他们是唯心主义,也是指这一点。他们的证据,只能凭自我意识去体验,凭眼睛、耳朵,凭客观事实,都不可能。而千百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凭从头脑中找出的理由作为道德现象的原因,作为倡导道德的动力,本质上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在现实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自私自利的每一个人只所以能心甘情愿地去做利他的行为,不但要有自我意识所看到的各种证据,还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证,要有在社会上混不得不如此的理由。只有这种证据提供的力量,才能抗拒道德堕落的惯力。换句话说,道德的基础不能从人的头脑中去寻找,不能从人的本性中去寻找,而应该从本性之外的现实环境中去寻找,虽然这种努力困难重重。

道德之所以如此高尚,全在于一个人的发自内心的纯粹的利他精神,以行动本身为目的,除此以外别无他图。既,高尚之处在于动机,在于一个人的品德,而不是行动本身。所以,仁慈、友爱、正义、诚实、勇敢等道德品质就成为至高无上的价值所在。这些品德确实是重要的,确实是高贵的,确实是道德价值所在。但是,问题在于,如何才能认识这些品质?这些动机如何才能看得出来?品质只是一种心灵状态,别人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通过自我的意识才能了解它的一些情况。自我意识想对自己的品德作彻底的了解在静止状态下都是不可能的。这种内隐的客观存在怎样才能被别人认识?被自己彻底了解?我们发现,行动是个有效的东西。一个人的动机如何,在现实中我们是怎样判断出来的呢?对于一个简单行为,意图之真假还是容易判断的。像公共汽车上让座这种事,彼此不认识,又同是女性,且也是母亲级的女性,一会儿下车各奔东西,能有什么企图?一眼就能判断出真假。但是,再假设一下,让座的是个男性,这个孕妇又长的好漂亮,对方的意图就可能有点复杂化了,就增加了判断的难度。也许是个好心人,也许是个老练的性骚扰者?都有可能。一旦复杂化,有多种可能,就不易判断真假,就必须通过两件事三件事甚至更多件事的考察,才能看出一些眉目。有一些隐藏的深的用心险恶的大奸大恶,别说一件两件,就是十件百件事也看不出来他的真实意图,一年两年十年八年也发现不了他的破绽。对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办法可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试出他的真实意图,使他掩饰不住而露出狐狸尾巴,那就是完全式接触,24小时天 X 30天月 X  12月年 X  N年的不分离的全接触。普天下所有人中任一人能经受住重大事件之考验,却无法经受住日常琐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及表情变化之考验。因为这实在不是意志所能控制的了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绝杀的手段,立马可以试出真假,那就是生死的考验,巨大牺牲的考验。这两招都是杀招,百分之百有效。只是这样的考验机会太少。另外,还有一类可遇不可求的考验手段,一试便知真假。如果为了名和利,不是真心为别人好,那么,在公众看不见、不能知晓的情况下,还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吗?如果为了别人利益做出自我牺牲的同时,不但没有得到众人的称赞反而使自身受到众人侮辱甚或冤枉时,谁会冒这种傻气呢?虚心假意的人为了啥?有阴险用心的人图个啥?这种人根本过不了这一关。即使可以肯定将来某一天大家能够明白过来,那又怎么样呢?从现在到将来谁知会有多久的时间,这段我怎么熬呢?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从理智还是从性格上考虑,都没有一点虚假的空间。如果不是真心的,这种黑锅这种窝囊是背不起的,一天都过不去。这后几种绝杀技,虽然有效,但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也许一辈子也遇不上一次。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只有完全式接触才是最现实最保险的方法。即若想了解一个人的利他行为是不是真心的,一个人是否真的善良,不能看一次行为、偶然行为,而应是其经过各种事件各种实践检验的经常性的一贯的行为,这就需要时间。所以古人云: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伪装的善行,蒙得了一时,蒙不了一世;骗得了一人,骗不了公众。众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时间面前,没有不原形毕露的。虚假,正如其定义所指出的,所言所行非所愿也。发自内心的利他,应该与另一句话是同一的:经过了漫长时间考验的利他。说到这里,问题就变得明了了。要想知道一个人的利他是否动机纯正,是否发自内心,不能看他怎么说,必须看他怎么做。且这种做法必须是一贯的,必能经受长时间的实践的考验。能够始终如一、坚持不懈、一以贯之、持续若干年的利他,必是真心的,绝对假不了。总而言之,一个行为是否是道德的,要看行为主体的动机,而动机想证明自己,又必须通过行为——当然是持之以恒的行为。行为是中介,是实践,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这是品德、动机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唯一手段。就品质论品质,就动机论动机,不理睬行为,回避实践环节,品德就将成为一个不可琢磨的东西,就是一个四处飘荡不知家在何处的孤魂野鬼。另外,没有行为、实践,人就不能成为一个社会中人、自然中人,人就只能是千人一面,以类的形式而存在,人所具有的品德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全变成一个偶然的东西。想了解高尚的道德的前世今生,科学地解释道德现象,就不能忽视行为、实践,就必须从它入手。如果道德现象的原因存在于现实环境中的话,这种原因只能通过人的实践行为才能认识到,从而进入大脑形成理智,并以合适的观念反映出来,形成人的各种道德品质。

所以,本文不再以品质为话题、为中心,而是以由品德所统御的行为为基石、为中心来展开论述,解释道德现象。

品质一转变为行动,麻烦便随之而来。作为品质,“勇敢”谁都向往,都想拥有,可以说,适用于世界上任何人。泛泛而谈,说勇敢为善,不会有人反对,但一变为行动,就有人欢喜有人恨了。勇敢的行为总要有针对的目标,这目标只能是敌人。你对敌人勇敢,自己人当然称赞,但敌人呢?肯定痛恨你的“勇敢”了。你越勇敢敌人就越痛恨你。仁慈也一样,当它作为一种品质存在时,可适用于一切人,正如其定义的内容一样,对天下所有人都善,包括敌人。这种仁,也只有作为品质存在时,才是普遍而伟大的真理。一旦现实中真有人这么做,那就将成为笑谈。从轻发落,是愚昧愚蠢不懂事;从重而论,你就是通敌卖国。当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要把左脸也伸出去让其打时,当耶穌又教导我们说,要像爱自己亲人一样爱你的敌人时,谁能做到呢?佛家有云: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谁人不认为这太过分了?基督耶稣傻吗?释家牟尼笨吗?非也,那为什么聪明的圣主说出如此不切实际的话语呢?按“仁”去做,其必如此,按“慈”去做,其必如此,否则怎叫仁?又如何称得上慈?所以说,适用于一切人、任何场合的“勇敢”“仁慈”永远不能是行为,只能是停留于概念中、停留于空中的抽象名词。这些品质一变为行动,一与实际相结合,就再也成为不了普遍真理了。即使有天堂与地狱在前方威逼利诱,也无济于事。在现实中,同一行为,对某些人来说是善,对其他人未必是。恶也一样。行为的善与恶,总是相对的。这世上从未有过放之四海而皆善之行为,恶也一样。行为的善与恶,总是针对一特定人群的,某一行为针对这群人是善行,针对另一群人就可能是恶行,不可泛泛而论。即使“某一行为针对这群人是善行”是正确的,但也不能永远这样说,说不定过多少年后这句话就是错误的了。时间过多久,各有所定,但这句话早晚会过时,这是肯定的。

如果行为的善与恶只有相对性,我们就无法继续谈下去了。我们必须在相对性中找到一个绝对性,在绝对性中展开讨论。任一行为在一特定人群中,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善与恶是固定的,具有绝对性,只要不把这种行为牵扯到其它人群中去,不把它顺延到几百年以后,就可避免这种相对性的出现。这也符合普天下百姓的实际情况,绝大部分人都一辈子生活在一个固定的环境?